国有企业工会工作制度
国有企业工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严格执行《会计法》、《审计法》及《关于印发<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县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县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财务管理有关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各类实施细则,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勤俭办事。同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规范票据审核,对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票据坚决不予报销,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
第二条 财务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规定权限审批。300元以下由公司经理直接审批;300元至1000元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后,上报粮食稽查大队领导批准后,方可支出;1000元以上提交公司董事会议研究决定后,上报大队领导批准后,方可支出。报销条据必须是符合规定的正规票据,由经手人签字,并说明支出事由,报账员初审,按支出权限审批后报销。
第三条 凡能通过电话、信函办理的事务不派人出差,一人能办的事,不派两人,能合并办理的事不得分别办理;职工出差前要填写派差单,由派差领导签字后方可外出,出差期间的车船费、住宿费超过报销规定标准以外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第四条 外出参加会议、培训,单位原则上不安排车辆,由参训人员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往返交通工具,乘坐飞机要经稽查大队领导同意,按规定标准统一订票。参训期间,由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不得报销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只报销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
第五条 实行月报账制度,报账员提前通知干部职工整理上交报销票据,经分管领导统一审核后,汇报主要领导审定后,按程序报账。
第六条 办公用品购置,由出纳定期统计制定采购计划,汇报公司经理签字同意后统一购买,属政府采购的按程序进行办理;个人未经同意在外购买的任何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第七条 公司机关文件、资料,原则上在公司内部印制;需在外面印刷的,必须经公司经理同意后,方可在外印刷;大宗印刷的书籍、图册和喷绘的版面等,由公司董事会研究提出方案,汇报稽查大队领导同意后,安排印制;职工个人私自印刷资料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八条 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报账员统一建立单位固定资产清册,逐项明确到人,每半年进行一次清理核对,做到账物相符;维修公物由人秘股统一负责办理,维修事项须经分管领导审批;需报废的公物,提请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由报账员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办理报废手续;职工调离或离退休时,须交清公共财物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国有企业工会工作制度
为了规范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根据上级工会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工会财产包括购置、自制、接受捐赠和调拨等所有财产,凡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以及单价虽低于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均为固定资产。购买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必须有预算,并事先提出购买申请,经分管主席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购买后应由办公室签收,并填写固定资产卡片后,财务管理部方能予以报销,并登记入帐。
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责任制:即财务部门负责按财产分类的价值进行管理核算和监督检查:办公室负责验收、登记、保管、调配、维修检查等项管理,并负责物品数量的核算。
固定资产按类进行分类编号:
(一)通讯设备;
(二)文化体育设备;
(三)图书文物及陈列品;
(四)家具用具;
(五)其他。
固定资产设总帐和财产明细帐进行核算管理。总帐及明细帐由财务人员登记,核算固定资产总值,明细帐按品名规格立户。总帐与明细帐定期核对,保证帐帐相符。资产管理人员制作财产卡片,做到一卡一物。
工会固定资产每年清查一次,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处理,以保证帐物相符。
负责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将本人管理的财产移交清楚后,才能离职。
本制度在实行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有关规定,及时修改、补充,使其不断完善。
国有企业工会工作制度
工会财产,是工会活动的基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侵占和挪用,为了使工会财产不被占用和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会财会人员对工会财产要逐一记帐,做到帐实相符,保证工会财产有据可查。
二、工会财产由工会指定专人保管,并登记造册,做到帐物相符。
三、领用物品,经领导批准后,办理好出库手续,并有经领人和领导签字。
四、工会财产、物资的保管要做到防虫蛀和霉变,每年夏季要把易虫蛀和霉变的物品进行处理,以保证财产和物资的完好。
五、对于易损物品需要作报废处理的,由保管人员提供处理意见,经研究批准后办理报废手续。
六、对工会财物的借用,必须办理使用手续,经领导批准后借出,并由借出人按时收回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加强对工会财产的保管和维修,每年不少于一次对工会财产进行检查,发现损坏的要及时维修,以保证工会活动的正常进行。
八、工会财务人员每年要对工会财产进行核查,对于人为损坏和被无故挪用,要认真处理,保证工会财产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