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和选票【七篇】
党支部: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在社会基层单位中发挥核心作用。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和选票【七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一】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和选票
1、宣布支部书记选举会议。
2、选举大会的程序如下:
(1)说明支部现有情况,并对支部书记候选人情况进行介绍。
(2)说明到会的党员数,宣布会议是否有效。党支部有正式党员20名,有选举权党员20名,到会参加选举的党员20名;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2)宣布选举办法;
(3)推选并宣布唱票、计票和监票人名单;
(4)发选票,说明填写的注意事项;
(5)进行无记名投票;
(6)清点收回的选票,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7)计票;
(8)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9)支部书记选举结果上报上级党组织。
【篇二】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和选票
一、两推一选
1、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2、本次换届选举实行“两推一选”的办法。
“两推一选”,即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内选举。
也就是首先由党员及群众推荐产生初步人选,然后通过组织考察,党委审定,确定正式候选人后,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最后由支委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
3、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差额占应选人数的20%,实行无记名投票的办法。
正式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4、召开选举会议时,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产生。
5、如到会党员因故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信任的人或大会工作人员代写,但未能出席选举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6、新一届支委会成员的赞成票应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以上,对赞成票超过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按得票多少依次当选。
如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在落选的候选人中进行差额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也可经大会同意对不足名额不再选举,以后另行增补,已进行两次选举均未选出的,不再进行第三次选举。
7、在新一届支委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并报镇党委审批。
二、两推直选
1、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2、本次换届选举实行“两推直选”的办法。
“两推直选”,即由乡镇党委根据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结果,考察提出村党支部成员候选人名单,由村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
3、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差额占应选人数的20%,实行无记名投票的办法。
正式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4、召开选举会议时,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产生。
5、如到会党员因故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信任的人或大会工作人员代写,但未能出席选举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6、一次投票选举根据计票结果,采取如下方法确定支部书记:若书记票过半数者只一人,此人当选为支部书记;书记票无过半数者,在书记票、副书记票、委员票累计票数过半数者中,以书记得票多者当选为书记;若书记票、副书记票、委员票累计票数过半数者中书记得票多人相等,以累计票最多者当选为书记;若三职累计票过半数者多人,且票数相等,应当对票数相等者进行再次投票,以得书记票最多者当选为书记。
确定副书记也照此办法办理。
但计算副书记票数时,应加其所得书记票数。
计算委员票时,应加其书记、副书记所得票数。
【篇三】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和选票
一、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二、选举分两步进行,首先召开党员大会采取直接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人;然后召开新一届委员会委员第一次会议等额选举产生书记×人。这两次选举分别投票、计票、宣布结果。
三、候选人的提名根据《条例》第十一条、十三条: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新一届委员会的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四、根据《条例》第二十二、二十三条,从不是委员、书记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名监票人、×名计票人,并经全体党员(委员)表决通过。
五、换届选举委员会委员、书记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正式党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赞成的划“○”、不赞成划“×”,不划任何符号的为弃权,如另选,可在空格处写上姓名并划“○”。
六、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若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重新选举仍不过半数的,则委员减少名额,不再选举。
七、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请假的党员、委员视为缺席,不可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八、选举办法由本届委员会提出、经支部全体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年××月××日
【篇四】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和选票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采用无记名差额投票选举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三、本届党支部委员应选名额为名,差额名。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将候选人选提交党员大会酝酿(或:由支部全体党员酝酿提名)。
四、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达到或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五、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下的方格内划“○”,不赞成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下面的方格内划“○”。
六、由党员大会推选非正式候选人的党员担任大会监票人和计票人,并由与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半数以上通过。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七、正式选举时,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遇到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另行选举。
八、被选举人得票情况,由监票人向党员大会报告;当选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向党员大会宣布。
九、本选举办法由全体党员讨论,经半数以上应到会党员同意后实施。
【篇五】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和选票
为保证党支部支部书记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从党组织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采用候选人的选举办法,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每个有选举权的党员推荐选举1人。
二、当选。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当选。
三、选票有效或无效。
1、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2、出席本次大会的党员,有权对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赞成的,在支部委员推荐名单一栏的空格内画“√”。
3、选票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书写模糊、无法辩认的选票,可以辩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辩认的部分无效。
四、选举的人数问题
(1)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有选举权人数的4/5(含达到4/5),会议才有效。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报经党总支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a、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b、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c、虽未受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服刑的;
d、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e、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f、已经回原籍长期居住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因特护情况,没有从原单位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确实不能参加选举的。
凡上述情况之外的党员不能参加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仍应计算在应到会之数之列。
(2)投票后,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票数时,选举才有效;多于发出票数的,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3)选票中赞成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票为废票。
(4)推荐名单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方能当选,等于或少于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半数人数,则不能当选。
【篇六】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和选票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经中共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委员会批准,本次大会采用一次选举的方法,差额选举产生上海师范大学康城实验学校党支部新一届支部委员5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
三、上海师范大学康城实验学校党支部新一届委员候选人人选由报名阶段(组织、党员、群众推荐和党员自荐)、民主推荐阶段(党员、群众推荐),并经局党委考察小组考察、测评,确定正式候选人。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在候选人中直接差额选举产生委员、书记(副书记)。
五、进行选举时,正式党员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六、选举人对每位候选人可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另选他人。如赞成,请在候选人姓名右面相对应的“职务”栏下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O”。如弃权或不赞成,不书写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请在选票“另选他人”栏中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面的小方格内画一个“O”。未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
七、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八、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以另行选举,候选人从落选者中确定。
九、选举设选举工作人员5名(1名监票,4名计票),在党员中推选产生。
十、清点选票后,选举工作人员进行计票。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报告计票结果,会议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本选举办法需在党员大会正式选举前通过)
【篇七】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和选票
党支部换届改选,严格按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改选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作程序如下:
l、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①召开支委会,讨论并作出换届改选的决议。确定改选的时间,下届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选举办法;研究讨论本届支委会工作报告;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②起草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回顾本届支部委员会在完成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中,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还存在什么问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公布本届支委会党费的缴纳情况。
③酝酿侯选人。选举前,党支部要提出候选人的条件,组织党员认真讨论,统一认识。然后经党员在党内议论、酝酿,提出候选人的初步名单,支委会集中多数党员的意见,最后确定候选人名单。
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在准备好的工作报告和确定了正式候选人以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即可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⑤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会场。
2.召开党支部大会进行选举
①主持人核对党员人数,实际到会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
②做工作报告。由党支部书记向党员大会做工作报告,提请全体党员讨论、听取意见、通过报告。
③确认党员的选举权。
④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⑤推选唱票、记票、监票等选举工作人员。
⑥分发选票,填写选票,进行无记名投票。
⑦开票、唱票、记票。
⑧宣布选举结果。处理好选票。
3.选举大会后的工作
①新选出的支部委员会进行分工。书记、副书记的产生候选人,在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可以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等额选举。
②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主要内容:选举的基本情况;参加党员人数;当选的支部委员所得票数;书记、副书记名单和委员的分工情况。
③做好落选人员的工作。
4.支部委员会缺额的补选
①凡支部书记、副书记或委员调离或其它原因发生缺额,本届支部委员会任期还没有到期,都应及时补选。
②补选的办法。增补支部委员,必须召开党支部大会,经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或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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