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范文(精选6篇)
党风廉政建设是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的大事,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是完成新时期新阶段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范文(精选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1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中纪委十九届四次、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市纪委七届五次、区纪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点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化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为推动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要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围绕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一张网”,建立形成“四责协同”的有效机制;局党组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强化“主责就是首责、守责必须尽责”,从严从实抓班子带队伍;主要负责人要当好“领头雁”,坚持责任上肩,按照“四个一”要求,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主要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主要负责人要与机关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是落实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班子成员要根据责任分工,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任务,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听取分管股室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汇报,督促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根据《中共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经常性与分管领域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同时做好纪实留痕工作,确保落实有力、倒查有据。
三是强化责任落地生根。各股室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股室和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按照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时研究制定计划和措施,明确分工,抓好落实,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一般工作人员动态,落实提醒责任,深化基层干部党风廉政责任意识,促使全体干部种好党风廉政“责任田”,坚定不移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二、深化学习教育,形成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一是强化廉政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和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深入推进浦波、彭宇行、侯晓春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做到警示教育的常态化、全覆盖,将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纳入系统党员干部培训的必学内容,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实现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全覆盖;创新廉政宣传教育形式,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教育引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能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守政治信仰和政治担当;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请示报告等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完善“纪委监委来监督”工作机制,请区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组加强执纪督查,并针对日常检查、专项督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见人、见事、见问题”通报,并对“三重一大”等事项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坚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敢于揭短、敢于亮丑、敢于碰硬,抓好相关专项整治任务,优化净化全局政治生态。
三是积极推进清廉建设。创新清廉文化载体,丰富清廉教育内容,积极开展“会前学法”活动和意识形态教育,坚持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班子成员带队积极开展走亲连心“三服务”,将职工的意见、困难摸上来,建立“亲、清”型党群关系;班子成员轮流为全体干部讲授廉政党课,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注重家庭家教家风,自觉做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齐家的模范,激发党员干部加强品行修养和廉洁自律的内在动力,使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赶有方向,营造健康向上的清廉机关氛围。
三、强化作风建设,打造“交运铁军”队伍
一是强化各类监督。积极开展日常监督,主动配合做好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压实党组接受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主体责任,因势利导强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规定新要求,按照区委、区纪委提出的相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简报、规范外出考察活动等;充分发挥党支部作用,盯紧春节、五一、中秋、国庆、元旦等重要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扎实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烟票”、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等问题,以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的专项整治;加强对服务对象的走访调研,对干部服务企业和群众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确保落实纪律规定不走样。
二是规范权力运行。研究制定年度监督目录和风险清单,分类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分层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及时报派驻纪检组备案并向公众公开,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定期研究、分析在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强化风险防控;坚持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避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认真执行“双随机一公开”规定,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流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增强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痕迹化管理,做到职责明确、台账资料齐全,经得起责任倒查;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升系统党员干部和职工依法依规履职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履好职、尽好责。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坚持监督执纪问责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注重抓好重点岗位、重要节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不正之风问题、顶风违纪行为坚持“有案必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执行党的纪律、选人用人、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问题的党员干部和职工,按照“一案双查”要求,严格责任追究。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2
2020年市城联社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突出政治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夯实基础工作为根本,大力提升新时代党建工作新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促进我市城镇集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理论学习
提高政治站位,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长期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当前特别要把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作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深刻领会“三篇光辉文献”的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推动理论学习迈上新台阶。要按照联社党委新修订的《市城联社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的要求,认真落实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计划、学习研讨、学习考核等项制度,推动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山西智慧党建、城联社微信群等平台,使党员干部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学习,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推动主题教育向纵深发展。
二、落实主体责任,坚守意识形态工作阵地
进一步提升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一是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把方向、抓导向、管阵地、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将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融入日常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与行政管理、生产经营、服务群众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织党建责任清单和述职评议考核,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三是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抓好基层党组织舆论阵地建设管理,强化信息发布,围绕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复杂敏感问题,用正确的思想、准确的事实,解读国家政策,阐释问题疑惑,确保大局稳定。
三、推进三基建设,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工作的通知》(长城联党发[2019]34号)文件精神,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做到五有:有班子、有场所、有制度、有活动、有成效。着力推进机关与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对“三会一课”制度从内容、程序、方式等方面都要针对思想和工作实际力求突出实效性。要加强和改善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机制,借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在基层组织广泛开展五个一活动,即:重温一次入党誓词、上好一次专题党课、交流一次学习体会、接受一次警示教育、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城联社党委将在“七·一”前表彰一批基层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四、加强支部建设,提升党建治理水平
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与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签订2020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各级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委抓、支部抓,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
严格党费收缴制度。认真落实城联社党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实施办法》(长城联党发[2019]32号)文件精神,设立党费管理专户,严格执行党费缴纳比例和减免具体规定,党费的使用严格履行手续,遵循五项原则,并定期向基层党组织公开、公布收缴使用情况。
注重发展新党员工作。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认真实施民主推荐制,发展对象培训考核制,全程公示制,审查制,投票表决制和严格审批制。促进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提升党建信息化工作。完善党员基本信息网络,规范党员档案管理,定期维护更新党员信息库。严格规范组织关系转接、管理等工作,每季度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并及时向联社党委上报党员情况。
举办联社系统党建理论培训班,积极开展党务工作者专业化培训,提升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优选配强,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党务干部队伍。
五、抓好党纪党规教育,接受群众监督
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文件,教育广大党员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开展党委书记和领导班子与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洁履责谈话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新提任、新录用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党规党纪、岗位廉政等方面的教育,促进廉洁自律做表率。同时积极推行党务、政务、厂务公开,各单位领导要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企业“三重一大”事项要集体研究,阳光操作,做好记录。
六、落实“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不断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将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年底开展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民主测评,实行党务和行政业务“双百分”制考核。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彻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应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紧盯重大节假日,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提醒。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基层支部要确定一名支委为专职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为防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提供组织保障。
根据市委第一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继续深入做好整改工作,强化和提升整改任务,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应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基层传导压力。
七、党建带群建,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
坚持党建带群建,以群团组织创新活动载体,强化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凝心聚力的纽带作用,确保群团工作形成合力,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各级工会积极开展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通过开展工会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和向心力,打造城联社系统团结协作、积极健康的良好氛围。共青团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积极组织青年团员围绕重要纪念日、节点开展多种活动。各基层群团组织做好关爱干部职工的各项工作,尤其是老干部工作,为干部职工多办实事好事。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3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之年。xx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xxx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一)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全局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要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从严从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者、推动者,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二)统筹部署系统推进。全局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分析研究,坚持将主体责任与日常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全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定期听取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汇报。
(三)以上率下落实责任。全局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做到“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大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坚持每半年向上级党委(组)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四)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工作分工主动担责,既抓业务工作推进,又抓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做到“一把手”不放手、副职领导不松手。加强干部日常监督,落实分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预防,及时约谈、提醒教育。
(五)层层推进传导压力。党委(组)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践行“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完善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建立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夯实党委(组)主体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加压发力,确保把责任压实到基层每个党组织。
(六)强化政治生态建设。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职责,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从严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决策程序和内容,规范党组织议事决策行为。要做到“三个说清楚”:对班子成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特别是“一把手”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是否存在“七个有之”的情况说清楚;对单位提拔使用干部的情况,特别是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说清楚;对部门存在的问题、风险点,特别是采取的对策措施说清楚。
二、深入开展学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七)增强党纪党规意识。夯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根基,开展领导讲党课等活动,深入学习贯彻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xxx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讲话和视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xxx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系列重要论述,把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全局工作的根本指针和基本遵循,经常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筑牢政治信仰根基。各级党组织要重点抓好《党章党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纪党规重要读本的学习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充分理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深刻内涵,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纪党规约束。
(八)抓好廉洁从政教育。全局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廉洁从政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经常抓、长期抓。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增强各级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群众意识、廉洁意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活动月”活动,每年6月份为“党风廉政建设活动月”。开展各类警示教育,坚持以案说教、以案促教,让党员干部敬畏权力、敬畏法纪、不逾党纪党规的“红线”,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九)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全局各级党组织要组织本单位的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弘扬正气,警钟长鸣,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促使党员干部在守纪律,讲规矩上带好头,做好表率。要大力宣传廉政文化,组织廉政文化活动,营造“人人知廉、人人守廉”的浓厚氛围。
(十)学以致用真信真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不断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的政治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担当、忠诚履职尽责的行动自觉,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系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三、转变作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十一)加大监督力度。对局机关、直属单位财务、三公经费的管理、公务用车等进行内审并对存在问题进行督促整改,按时限整改落实。
(十二)强化风险防控。结合新形势、新要求以及机构改革新变化,建立健全廉政风险点滚动排查机制,重点加强对权利集中、资金密集、关键岗位的监督。按照处(科)室、个人岗位职责梳理查找风险点、原因分析、制定防控措施、落实监督防控机制等机制建设。
(十三)严格制度执行。严格执行财务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等一系列公开公示制度,防止“四风”回潮反弹。
(十四)着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治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做懒汉、混日子,干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遇到困难就躲、碰到问题就拖;宁愿不干被问责,也不愿干错被追责等作风不严不实问题。对工作中推拖、敷衍塞责、消极懈怠、落实不力的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十五)加强日常监督。对干部监督管理运用好“四种形态”,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发现不落实或者有偏差的问题,要督促完善措施整改落实;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批评。
(十六)参与行风“走进直播间”活动。坚持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作风建设的重点。根据市纪委的安排,“一把手”和处室负责人等领导“走进直播间”,参与行风活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解决行风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到思想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十七)深入基层开展服务。开展“服务对象、服务基层”活动,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基层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与服务对象进行交心谈心、听取服务对象的“心声”、为服务对象解决实际困难,指导基层单位工作。通过结对帮扶、调查研究、面对面、点对点、实打实服务群众、服务基层,规范做好结对共建和党员干部“两地报到、双岗服务”工作。
四、严格党员干部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十八)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全局各级党组织要组织本单位的党员学习基本理论、参加基本活动,引导党员履行基本权利和义务,发挥基本作用,强化党员干部队伍的政治意识、规矩意识。严格落实提醒、函询、诫勉以及个人事项报告等工作机制,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定期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干部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加大责任追究
(十九)全局各级党组织要紧盯“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领域”不放松,保持追责问责的高压态势。对主体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采取约谈、通报、发整改通知书等形式限期整改。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权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发生严重腐败案件及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事件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
六、全力支持,机关纪委履职尽责
(二十)机关纪委要聚焦主责主业。全局各级党组织要支持机关纪委按照执纪监督“四种形态”要求,转变工作理念,创新执纪监督方式方法,坚持抓早抓小、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二十一)机关纪委要加强自身建设。全局各级党组织要强化纪检干部的学习教育,推进纪检干部学习教育经常化、常态化,不断提升纪检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严防“灯下黑”。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4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市七届纪委五次全会、区五届纪委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积极履职尽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净化政治生态
1.坚定立场,压实政治责任。一是夯牢“两个维护”重大责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全面加强对做到“两个维护”的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不折不扣地执行。二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规范组织生活,强化民主集中制等制度的落实,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作机制。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认真等问题。继续加大对“三重一大”、选人用人、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监督尺度、严度和力度,确保全区司法行政机关政治方向不偏航,自觉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确保党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狠抓制度落实,切实把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2.把握重点,抓好关键少数。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党负责,坚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切实把责任压实到班子成员,传导到基层及每名干部,各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决策,积极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同志参加,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加大政治监督。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三大攻坚战”、“全面小康决胜年”、区委“五大工程”,落实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三是强化监督责任。积极运用调研座谈、谈心谈话、监督检査、明察暗访等方式方法,了解司法行政工作运行规律,提高发现问题、查处问题的能力要抓紧构建机构改革后,与之相适应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强化对“关键少数”、“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
3.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机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巩固主题教育整改成果。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重点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着力纠正和查处学习不深入、把握不准确、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持续深化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坚决防止“一阵风”整改、“口头”整改,对能够立即改的,明确时限和要求,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对一时解决不了、需要长期用力的,盯住不放,持续整改,坚决防止纸上整改、虚假整改。三是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全班子成员联点责任制,继续深挖黑恶势力线索,对工作滞后股室、中心及司法所开展督导、约谈。
4.全面画像,完善廉政档案。一是要精准画像。为党员干部画好廉政“画像”,及时发现问题、严格把关,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全面“体检”、画像”。二是要完善干部廉政档案。结合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重新建立完善干部廉政档案。三是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根据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特点,各股室、中心、司法所要全面深入查找可能存在廉政风险点,列出清单,划清权力边界,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二、进一步抓妤日常监督,创新手段“筑牢防线”,提升监督实效
1.主动作为,突出节点开展监督。重点把握好节假日和重要敏感维护期等重要关键节点,集中时间段搞好监督,组织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提升监督实效,精准发现问题。严查重要节点重点加强对节假日和敏感维护期等重要关键节点的明察暗访,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2.守住初心,聚焦监督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一是强化精准监督。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涉及民生和社会稳定的职权行使,要通过加强监督,及时发现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微杜渐。二是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司法领域徇私枉法、以案谋私、虚假诉讼等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格执行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诊断评估、分级处遇、请假销假、公益劳动等各项规定,杜绝滥用职权、权钱交易等违规违纪行为。三是抓好重点防范。对规范性文件审批、脱贫攻坚、涉黑涉恶腐败、充当“保护伞”以及民生领域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重点监督防范,提升监督实效。
3.筑牢防线,加强警示教育。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宣讲、大学习、大检查、大整改”活动。丰富警示教育方式方法,开展“以案说法”、“以案说纪”等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利用警示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光盘、以案释法等抓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每名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组织开展“讲廉送廉读廉写廉”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方位接受廉政氛围的熏陶,逐步形成大教育的格局,构建党员干部高尚的“精神家园”。
三、进一步抓实作风建设,严明纪律“寸步不让”,严肃追责问责
1.寸步不让,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一是严抓中央八项规定落实。继续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精神,定期对公务接待、办公用房、红包礼金等问题,进行监督和检查,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往深里走、往实里走。持续巩固省委“约法三章”成果,深挖细查“不吃公款吃老板”、化整为零办宴席、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二是严查制度落实。制度的生命力贵在执行。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制度情况纳入监督范围,督促强化制度意识,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特别是对违反省委“约法三章”的问题、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的新“四风”等问题,见事就查,露头就打,形成有效震慑,捍卫制度权威。三是严抓示范引领。坚持以上率下,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和局党组班子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党员干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2.严肃问责,用好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一是重点关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巡视巡察整改不力等问题,加大责任追究和精准问责力度。二是要坚持从严要求。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中出了问题就要精准问责。时刻谨记“严是爱、宽是害”的道理,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护短、不遮掩、不放任。三是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重大案件和违纪行为的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制度化、程序化和精准化。
3.持之以恒,强化司法行政系统政风建设。深化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确保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时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强化为民服务理念,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吃拿卡要、冷横硬推等问题,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为官不为”问题,树立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
4.加强配合,推进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坚决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配齐配强纪检监察联络干部,把提升业务能力摆在突出位置,通过专题培训、跟班学习、工作调研等方式,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加强业务学习,把准职能定位,厘清责任界限,强化责任担当。带领和促进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忠心对党、贴心为民、公心执纪、尽心履责、真心待人的工作理念。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5
2021年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重要训词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各级纪委会议部署,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警新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严肃党内生活,严格监督执纪,严治突出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廉洁的过硬公安队伍,为圆满完成各项公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一、筑牢“两个维护”思想根基,确保队伍绝对忠诚可靠
1、坚定不移把政治建警放在首位。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动“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深入开展,督促广大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建立健全常态化思想政治学习制度,着力铸造忠诚警魂,切实把“四个意识”内化为全警的政治素养、外化为全警的实际行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确保政令警令畅通,永葆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尺子,监督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检查《准则》和《条例》执行情况,落实加强党内监督的各项要求。
4、持续提高政治觉悟。自觉践行“四讲四有”标准,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认真执行各项铁规禁令,恪守政治要求,严格规范言行,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决落实“两个责任”,持续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5、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抓管党治党是本职、不抓管党治党是失职”的理念,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级公安纪检监督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积极协助党委抓好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督促检查各警种、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6、加强约谈督促。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长要约谈班子成员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认真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的“第一责任”,整改本单位治党治警存在的问题,以身作则带头遵规守纪。
7、增强工作合力。各级公安督察、审计、巡察、信访、法制、政工等部门要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纪检、督察、审计、巡察“四位一体”的队伍监督管理模式,提升监督实效。加强投诉举报处置核查,及时移交违纪问题线索。提高巡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好巡察的利剑作用。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推进执法活动财务审计和专项审计。
8、强化追责问责。充分运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公安机关领导责任追究规定》,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令警令不力、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选人用人失察、“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出现集体性违纪问题及其他重大违纪问题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问责必严,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以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为监督执纪的重点,完善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和问责通报机制,推动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三、突出强化执纪审查,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9、突出查处重点。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紧盯在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中发现的失职失责问题,坚决查处拉帮结派、阳奉阴违、妄议中央、公开发表不当政治言论、传播负面政治信息等违反政治纪律问题;在干部晋升选拔、立功晋级等领域行贿受贿、拉票买票等权钱交易问题;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四是公安机关内部人员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从中谋利问题;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插手案件和经济纠纷以及为黑恶势力和“黄赌毒”充当保护伞等贪赃枉法、徇私舞弊问题;在工程建设和公安信息化建设领域收受贿赂、回扣、股份等问题。
10、加强线索督办。凡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要按规定时限办结并报告,逾期未结的要说明情况。对拖着不办、捂着不查的,严肃追究责任。深化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违纪党员干部决定给予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的,及时做好调整职务、降低取消工资和警衔、确定相应年度考核等次等工作。
四、精准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推进标本兼治
11、落实谈话函询制度。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相关规定制定谈话提醒工作计划,准确把握、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切实抓好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民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小错发展成大错,从“破纪"走向“破法”。
12、把握执纪政策尺度。区别问题性质轻重、认错态度、悔错表现、改错情况,对一般性工作失误和违纪问题,不轻易开除、辞退了事;对真诚认错悔错改错、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全部上交不当所得的,依纪依规适当从轻处理;对问题严重、对抗组织调查的必须严肃处理。
13、正确对待舆论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注重从舆情中搜集民意反映,发现公安民警违纪问题线索。重事实、重证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纪依规处理问题、追究责任。对歪曲事实、蓄意抹黑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借机攻击党和政府的,要依法处理,维护公安机关执法权威。
14、加强警示教育。在抓好执纪审查的同时,同步推进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制作年度警示教育片,把廉政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培训。完善公安机关内部通报曝光制度,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15、推进廉政文化建设。选树廉洁从警的典型人物,讲好警察廉政故事,弘扬警界正能量,激浊扬清,营造风清气正的局面。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推动权力规范运行。推进基础信息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对各项执法工作进行有效监督,着力提高监督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五、始终坚持正风肃纪,持续整治突出问题
16、治理突出问题。持之以恒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纠“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聚焦教育整顿确定的顽瘴痼疾,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格制度规范,确保各类问题清零见底。
17、驰而不息改进作风。组织开展“治理为警不为、激励干事创业”活动,着力严肃警风警纪,及时查纠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立而不侦、违规立案、庸懒散漫、冷硬横推、刁难群众、吃拿卡要以及粗暴执法、随意执法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严肃查处下达罚款指标、违规罚款等群众深恶痛绝的问题,加强对辅警队伍的规范管理监督,坚持惩治与激励并重,营造良好的纪律作风氛围。
18、严防“带病提拔”。全面及时收集整理各方面监督执纪信息和群众反映,落实中央“四凡四必”要求,加强廉政审核,在政治、经济、作风等方面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六、突出强化自身建设,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19、勇于担当负责。在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严格责任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确保监督无盲区、无死角。20、确保自身过硬。定期组织学习上级工作新精神、新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继续加强党性锤炼活动和“以案代训”等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公安纪检队伍的履职能力水平。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完善监督执纪程序,严格工作规程,强化管理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6
X 年,X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取得新成效,为 X 改革创新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推动责任落实
1.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 X 换届实际,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及时充实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由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专职副书记和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执行《X 意见》,至少每两个月专题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认真贯彻落实《X 意见》和《X 方案》,进一步按照巡察整改问题清单、责任分工和整改台帐推进整改,巩固各项制度成果,迎接 X 委巡察组“回头看”,圆满完成巡察整改任务。根据《X通报》和《X 意见》,在分析查找薄弱环节的基础上研究制定《X》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整改方案及职责台帐,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实施,抓好整改落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办法和计分标准,厘清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
2.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政治规矩,持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根据上级部署由党支部组织开展 X 教育,引导党员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始终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3.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专职副书记具体抓、部室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部室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所属工作人员之间均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守土有责、尽责、履责的要求,指导机关党组织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结合业务工作,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提高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党组成员、各部室主要负责人根据职责分工,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既对分管部室、本单位的业务工作负责任,同时也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任,履行“一岗双责”。
二、严明党内纪律,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等党内法规文件,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每月 X-X 次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加强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检查监督,克服组织生活平淡化、庸俗化、娱乐化现象,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5.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深化《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运用廉政教育基地、廉政党课、党规党纪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推进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组织学习模范人物先进事迹,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加强正面典型激励和反面警示教育,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作风建设提醒警示教育和常态化监督检查,使大家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6.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党的“六大纪律”以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等制度,认真落实《X》《X》《X》等日常管理制度,确保制度落到实处。严格按规则开展 X 大赛、X 计划项目评选工作,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制定规范透明的评选标准,建立切实可行的评选流程,组成专家评委会进行专门评审,确保评选结果客观公平公正。
7.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认真执行《X》和《X》,在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特别针对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深入基层调研不深不实不全面,服务一线 X 力度不够大等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切实反对和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8.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按照科学评估、超前预防、改革创新、等级管理、务求实效的原则,健全完善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工作机制,组织查找各个岗位风险点,修订《X》,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权力运行和制约监督,保障权力的正确规范运行,最大限度地控制、减少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诱发不廉洁问题的可能性。
9.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准确掌握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情况,完善廉政档案。坚决落实“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的要求,切实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确保选人用人公道正派。
10.加强日常监督执纪。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有效运用“四种形态”,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为经常性手段,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错误、违纪问题发展为违法行为。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强化纪律执行,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批评,自觉配合 X 纪委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行为,坚决防止严重违纪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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