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入校体温检测制度幼儿园体温检测制度范文(精选5篇)
幼儿园是培养人的地方,是文明的象征。要树立一个幼儿园良好的形象,反映全园教职员工的精神面貌,必须营造一个“和谐、愉悦、安全、舒心”的工作、学习环境。而这些都与后勤管理的优劣密切相关。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幼儿园入校体温检测制度幼儿园体温检测制度范文(精选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入校体温检测制度幼儿园体温检测制度1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及时发现情况并及时处理,防止传染病的流行和发生,结合我校情况,制定学校晨午检制度。
一、晨午检目的 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学校传染病等疫情,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安全。
二、晨午检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晨午检实行校长负总责,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具体负责的制度。
三、晨午检内容 晨检时间为每天早读,上报时间为上午第一节上课前;午检时间为午读,上报时间为每天下午第一节上课前。由班主任、班长对学生身体状况及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和检查,处室在聘人员由本处室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解和检查。晨午检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身体状况,有无发热、咳嗽或其他可疑的不适症状。
2.家人、离乡返乡与疫区人员、传染病病人接触情况,查看医院诊断证明材料或解除隔离材料。
3.病愈返校学生询问身体恢复情况,查看医院诊断证明材料。
4.与防治传染病有关的其他情况。
四、晨午检上报 常规晨检,有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的班级由其班主任报告。实行零报告制度(无病例也要报告以便统计、上报)。
五、晨午检操作细则 (一)学生晨午检操作细则 1.发放《学生晨(午)检记录表》由班主任每天早晨学生进班、下午学生进班前检查并统计好,并及时汇总上报学校。对传染性疾病应当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2.晨午检中一旦发现学生中有≥37.3℃症状者要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员,并由专人将该生送至校内临时隔离室,再次进行体温测量,并填写相关登记表,通知学生家长。
3.晨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发热者(额温≥37.3℃),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4.学生患水痘、麻疹、风疹、腮腺炎等传染病必须回家隔离治疗,不得带病上课,直至病情痊愈凭病愈证明方可回班级上课。
5.学生患有气管炎、胃肠炎等常见病、慢性病在发病时期,以学生身体健康为主,应劝其回家休息治疗,坚决不带病上课,以免贻误病情。
6.晨午检时应认真、细心,通过一看:仔细观察学生的面色(红润,尚可,一般,差)、精神状态(好,较好,一般,差);
二听:听患病学生、其家长和同学的阐述;
三问:每天了解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的家庭情况,家中有无成员发热,是否有疫情接触(不可隐瞒),有疫情接触学生(有医疗和家长证明)要在家观察两周才可到学校上课,并上报;
四联系:对没来校的学生,班主任要打电话了解情况并登记,如有发热学生要及时报告学校,并及时上报情况。
7.每日晨午检情况要做好记录,班主任早午读时间要检查本班人数及学生身体情况,特别对异常情况更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等。
8.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制度。实行追踪随访制,由班主任分别对患病的学生进行每日追踪电话随访,及时了解其诊治情况。并对与其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各部门负责人要将患病学生情况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要求居家隔离病人做到“二不”即不上课、不外出。对疫情缓报、瞒报、漏报者,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9.督促各年级的常规晨午检及“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日统计报表”工作。
(二)学校聘用人员晨午检操作细则:
1.处室指定专人承担晨午检检查和信息报表等有关工作。
2.聘用人员晨午检工作应在每天早上第一节课及下午第一节课前完成。
3.聘用人员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进校、进课堂,应立即报告负责人,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
4.对生病请假的聘用人员,处室负责人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午检统计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痊愈。
六、实行康复复学、复工制度 对已确诊患传染性疾病的学生,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及家长的说服工作,要求学生在家治疗休息。对治疗完毕后要求返校上课的学生,必须携带正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康复证明)到班主任处检查证明后方可返校上课。处室在聘人员由本处室负责人进行了解、记录,检查其由正规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康复证明)后方可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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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深入落实贯彻国家、北京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统一防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北京住建委相关规定,我项目部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相关工作,特按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监测点设置
1、监测点的数量:根据施工现场的劳务人员的数量,每200人设置一个监测点,超出的部分不足200人的多增设一个监测点。
2、监测点位置:各个施工劳务人员上下班的主要通道大门处进行检测,每次通行均需检测。
3、监测点人员:每个监测点检测员由保安兼任,每天上下班时间,由项目体温监测员王润鑫到现场进行监督监测。
4、物资设置:测温枪、75%酒精
二、检测人员职责
1、对上下班的施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2、对测温枪进行消毒、交接管理,消毒交接记录填写。
3、对体温异常的人员进行登记。
4、对测温现场进行秩序维护,人与人之间禁止交谈。
三、测温方法
检测人员佩戴手套和口罩,使用红外线测温枪对准眼眉之间,距离前额5cm处,若室外温度偏低,则测量颈部衣服遮盖处或者手腕至肘关节衣服遮盖处。
四、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方法
每次交接时使用消毒液或者75%的酒精对红外线测温仪进行全面擦拭消毒后交接,并交接测温记录。
五、检测异常情况处理
1、监测过程中,对于体温≥37.3℃的员工,发放14天观察期所用的口罩:
①仔细询问员工是否有武汉旅居、接触史,若明确无,同时明确该员工身体没有严重慢性疾病的,则建议其服用感冒退烧药,居家观察,有异常情况及时去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②有武汉接触史的或者本身有严重慢性疾病的,联系其家属,员工自有交通工具的自行前往医院进行检查,没有交通工具的则上报工厂新冠肺炎工作小组,安排专车送往医院进行检查,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同时对接送车辆进行全面消毒,确保安全。
2.对各监测点发现的体温异常人员(≥37.3℃),详细记录其各项信息,汇总后报各项目参与方防控新冠肺炎工作小组,同时向公司以及当地政府报告。
项目部设体温测量专员王润鑫。负责每日上午、下午两次对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如实填报《体温测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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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学校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等文件。根据规定,如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必要时学校可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托幼机构每天儿童入园进入班级前,卫生保健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晨检工作,中小学校在入校前完成体温检测。
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指出,如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新冠应急预案应急响应。校医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隔离留观室进行留观,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初步排查后,联系120车辆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
启动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部门评估,由疫情防控领导组决定终止响应。
幼儿和中小学生应在晨检后先洗手再入园(校)
《学校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则提到,托幼机构每天儿童入园进入班级前,卫生保健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晨检工作,对儿童健康状况进行询问与观察;托幼机构午睡前应加测一次体温。中小学校在入校前完成体温检测,每天早晨第一节课上课前,班主任完成对学生健康状况的询问与观察。高校和中职学校应在早晨第一节课前完成体温检测和数据收集工作。幼儿和中小学生应在晨检后先洗手再入园(校),教职员工(含厨工)也应进行晨检。
患传染病的学生或幼儿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主任(辅导员)应督促其先到医院或社区开具病愈证明,复课前持医院病愈证明到校卫生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方可回课室上课。在儿童入园入学(幼儿园、小学、初中)时,学校(含托幼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收取儿童查验证明及接种证复印件,并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疫规划系统进行建档和查验。对于需补种疫苗儿童,学校应通知家长或其监护人带儿童到接种门诊补种疫苗,在入学入园后3个月内完成疫苗补种工作。
此外,每日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卫生间、礼堂、浴室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消毒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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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启动入校体温检测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图书馆、食堂、宿舍、会议室等人群密集场所分期分批、错时进入。
2.落实晨、午检制度
(1)学校每日对师生员工进行晨检、午检,严格因病缺课监测、病因追查和传染病报告制度,明确责任人。通过江苏省学生因病缺课监测系统和南京教育政务微信平台进行每日一报和零报告工作。
(2)鼓励家长配合学校做好防控工作,每天密切关注孩子的健康状况,每日上学前测量孩子体温,如发现其体温度过高或有其他疑似症状(如乏力、干咳、呼吸困难、鼻塞、流涕、腹泻、结膜充血等),应立即报告班主任,送孩子到医院就诊,就诊后向学校提供诊断结果。
(3)学校每天早晨必须在进校前,对师生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有异常的,要复测腋下温度,发热或有其他疑似症状,应立即送往学校隔离室休息,同时通知家长,及时安排送医就诊。
(4)学校在下午第一节课前要进行午检,发热或有其他疑似症状者,要及时隔离并通知家长。
(5)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对住宿学生的管理,落实晨检、午检和晚检制度,每天测量体温时须询问健康状况,做好异常登记,由管理员负责汇总报给校医(保健老师)。
3.对重点场所通风消毒
(1)教室、宿舍、图书馆、活动中心、食堂、报告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活动区域,加强通风清洁。有条件者安装机械通风设施;无条件者,每日早、中、晚打开门窗通风3次,每次至少30分钟。
(2)做好接触频次高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电梯按钮、共用教室课桌椅等)、食堂、校卫生(保健)室、电梯间、隔离场所等重点场所进行预防性消毒;卫生间应保持通风,并每天喷洒消毒剂。发现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学校,要对患者活动过的区域、接触过的物品采取重点消毒措施。
(3)学校卫生间、洗手池应配备洗手液或洗手皂。
4.做好食品安全与饮用水管理
(1)食堂从业人员返校工作时应提交《健康卡》,符合健康要求并持有有效健康证的人员方可上岗工作,严禁非食品加工人员进入食品处理区。
(2)根据餐次对食品处理区、就餐区环境及设施设备进行通过开窗通风、紫外线灯消毒、消毒剂喷洒、擦拭和拖拭等措施,对空气、物体表面和地面进行预防性消毒。
(3)食堂从业人员每天进行晨检,对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人员应居家休息或就医,待完全恢复后方可上班。
(4)食品制作过程中严格佩戴口罩,分发时需加戴一次性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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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防控疫情在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传播,今日,湖南省教育厅下发了《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引》(简称《指引》),确保师生不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指引》要求学校(幼儿园)成立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成立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专项工作机构或组织,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如果有多校区办学的学校,各校区必须指定防控工作责任人;制定和完善防控工作的“两案九制”: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同时,要明确教育主管部门、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定点医院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加强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开展联防联控,明确学校疫情报告人,及时向有关单位报送信息。
开学前,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教职员工和学生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了解患病人员发病情况,摸清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数量及其在各年级、班级的分布,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根据排查结果,制定师生分期分批返校方案,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重点人员,解除观察后方可返校,同时制定网络教学方案,开发网络教学课程,要妥善安排因疫情误课学生的补课或网络教学工作;通过新媒体、微信等形式,对师生和家长进行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自觉防控的意识和能力;配备足量的体温计、消毒液、口罩等防护用品,在卫生室(保健室)附近设置相对独立的观察室,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师生;开展全校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和蚊虫滋生地。
开学时,学校要立即启动入校体温检测制度,严控进校人员管理,在图书馆、食堂、会议室、宿舍楼等人群密集场所设置红外体温探测器,必要时测量体温后入内;每日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晨检、因病缺勤登记与报告、复课证明等日常防控工作,不允许带病上学或上班,因病缺课(勤)人员应由校医根据医院返校证明和隔离期限确认后,方可返校,如发现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早期症状和异常情况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全面做好校园环境清洁,对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等定期按指引进行消毒;疫情形势稳定前,不举办聚集性的活动;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报告、隔离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例隐瞒、缓报、谎报的,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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