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六篇】
意识形态,哲学范畴词汇,是指一种观念的集合。也可以理解为对事物的理解、认知,它是一种对事物的感观思想,它是观念、观点、概念、思想、价值观等要素的总和。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社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六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 社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各科、室、办、中心:
为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 》(德党办发〔**〕130号)和《**县意识形态工作整改专班巡视整改方案及责任清单》(附件4)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工作原则,着力抓好中央第四巡视组、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问题和市委督查组、县委督查组上半年专项督查反馈问题,全力维护我办意识形态领域的绝对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经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意识形态工作整改专班。具体成员如下:**
整改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XX办,X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XXX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整改目标
将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和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落实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提升思想建设、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四、整改措施
(一)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方面
1.针对“传达部署多、督查检查少”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充分利用干部职工会和“营养星期三·学习小讲堂”学习活动平台,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政府办工作要点和机关党建特别是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考核,凡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并严肃追究责任。
整改时限:**年10月20日前,长期坚持
2.针对“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上热下冷、压力传导不够,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重安排轻落实甚至弄虚作假”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守意识形态高地,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二是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将意识形态纳入各党支部重要议事范畴和班子述职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分析意识形态形势,推动全办党员干部旗帜鲜明站在意识形态第一线。
整改时限:**年10月底前,长期坚持
3.针对“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纪监监督和干部考核内容不到位,在一些部门班子成员的述职材料中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的内容不具体”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班子成员进一步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风廉政考核内容和在述职报告中单独体现工作落实情况。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管理,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干部一律取消评优资格。
整改时限:**年10月底前,长期坚持
(二)在“四个意识”不强,对主流意识形态建设聚焦不够方面
针对“新闻媒体意识形态建设主力军意识不强,主阵地作用发挥不够,媒体管控不力,为追求经济效益,把有限的人力财力倾斜到多种经营上”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始终坚持党管宣传、党管媒体的原则,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方向价值取向,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两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二是加大正面宣传,大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三是创新宣传形式,拓展传播渠道,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两微”平台,提升运用新媒体开展舆论应对工作能力,积极占领新兴舆论阵地,切实提高正面宣传的质量和水平。
整改时限:**年10月底前,长期坚持
(三)在政治警觉性不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力方面
针对“舆情事件多发,不少地方和单位不善于与媒体打交道,各级网信办主要精力放在‘灭火’上主动发声少,被动应付多,对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缺乏前瞻性”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和“两微”平台积极开展正面宣传、主题宣传、成就宣传,正确引导,弘扬主流思想,占领舆论高地。二是掌握舆情处置要领,科学有效处置舆情,突出做好负面舆情线上线下处置,及时主动发声,积极发布相关信息,正确引导。
(四)在加强基层宣传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不够,统筹指导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等方面
1.针对“在增强政治敏锐和政治鉴别力,注意区分政治原则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学术观点问题,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的问题。
整改措施:
持续开展“强化政治意识·务求真抓实干”作风大整治活动,提升政治素养,增强明辨是非、去伪存真的本领和能力,准确定位定性,实事求是处理具体问题。
(五)关于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思想引领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着力把理论政策学习与“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及党员活动日相结合,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和“营养星期三·学习小讲堂”干部职工学习活动,深入组织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学习教育作用。二是继续深入开展政策理论宣讲活动,充分利用每周五帮扶活动日,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宣传党的方针政策。
整改时限:**年10月20日,长期坚持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整改落实。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分解责任、强化事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整改抓紧、抓好、抓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整改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二)加强日常管理。意识形态工作要全程留痕,应充分运用文字、图片、实物等作为档案资料,要有文件、方案、纪要、讲话、总结等台账做支撑。同时做好总结、迎检工作。
(三)加强督导考核。办公室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考核,凡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和严肃追究责任。
第二篇: 社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年,按照中共**县委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以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
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调整、充实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2名副局长和1名检纪组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机关办公室,由局机关办公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二)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开展定期研判断、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局党组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三是局党组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和本系统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指导和督促全县金融和国资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
四是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局党组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制定网络和信息管理制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确保网络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可管可控。
(三)抓好督查考核。
局党组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三、工作机制
(一)强化分析研判。
及时研究重大舆情、重点情况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作出工作安排,提出措施要求。要用好管好互联网,加强网络建设,传播正能量。要强化底线思维,对挑战党的政治原则、政治底线、政治纪律的一切错误思想、观点、言论,必须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地开展斗争。
(二)健全考核机制。
局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考核,凡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和严肃追究责任。
第三篇: 社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学校领导班子、党员教师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特制定此细则。
一、工作目标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学校作为意识形态工作前沿阵地,肩负着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的重要任务。做好学校宣传思想工作,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是一项战略工程、固本工程、铸魂工程,事关党对学校的领导,事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支部班子是校区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支部书记、校长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方向,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支部分管领导是直接负责人,协助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支部其他成员依照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处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工作责任
(一)把握正确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定期研判、及时报告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支委会每年至少一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及时向县教育局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指导和督促支部的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不力。
(四)加强对学校基层的治理。支部要加强对全学区党员教师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持续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对学校主题活动、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的价值引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社会实践基地的作用,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治理权、话语权。
(五)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配合县网信部门做好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旗帜鲜亮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
(六)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咨询题的处置。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度量衡,评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是非曲直。
(七)严格党员教师纪律约束。加强对党员教师的党纪党规教育,加强对党员教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执纪监督,决不同意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精神的言论,决不同意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四、贯彻措施
(一)开展自查自纠。对比《临潭县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考核方法》,由分管领导牵头,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将相关工作形成总结报告及时报送县委宣传部。
(二)完善制度体系。按照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对比自查情况,健全意识形态定期研判、突发咨询题和重要事项专题会商、工作通报、网络信息管控、基层党组织治理等制度,完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体系。
(三)强化宣传教育。结合"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开展专题党课,组织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加强我校党员教师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增强党员教师纪律意识。针对文化、宗教、教育等重点领域,制定专项宣传打算,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巩固党员信迷信、信教清理等行动成果,增强青青年爱国拥党意识,营造和谐文化氛围。
(四)做好舆情疏导。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完善舆论引导和舆情疏导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充实网评员队伍,进一步强化信息治理和报送。
(五)加强督查考核。按照《临潭县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考核方法》关于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相关条款规定,结合实际,按照工作责任分解,定期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咨询题的,实事求是进行处理。
第四篇: 社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救护大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明确救护大队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救护大队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织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及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 救护大队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群办公室,负责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党群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科室、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三条 救护大队党组织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委、省国资委党委、盘江煤电党委、林东矿业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定期研究分析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每年工作要点和计划,每年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企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三)定期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矿业党委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1次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向林东矿业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党组织班子成员要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加强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感,提高政治鉴别力。
(五)加强对各类宣传文化阵地的建设管理。充分利用内部刊物、宣传展板、党员活动室、报告会、宣讲会、党课等阵地,抓好马克思主义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企业文化氛围,引导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主流。
(六)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要把增强网络舆情意识、提高舆情防控能力纳入干部学习和培训体系;培养一支网络舆情处置队伍,提升网络舆情发现力、研判力和处置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网络评论员队伍,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在突发事件中引导网上舆论导向。
(七)妥善处置民族团结与宗教信仰问题,对信仰宗教的党员,要加强思想教育,妥善处理,防止引起负面舆情。
(八)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应当敢抓敢管、敢于亮剑,通过内部报刊、网站、党内通报旗帜鲜明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九)选优配强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宣传文化部门负责人。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合适的应及时作出调整。
第四条 各相关部门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宣传文化部门作为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每年对所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1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同级党委及林东矿业党委宣传文化部报告。
(二)组织人事部门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作为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三)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党规党纪监督,把落实党中央、省委、省国资委党委、盘江煤电党委、林东矿业党委和同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的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四)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抵制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反对社会主义道路及改革开放等言论,表明立场,坚决同负面舆论思想斗争到底。
第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第五篇: 社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文件精神,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引导和管理,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社区支部抓意识形态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和引导,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正面宣传、文明创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二、工作原则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支部及班子成员组织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内容,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党支部每年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二)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积极发挥社区宣传优势,整合现有宣传手段,加强宣传阵地管理。充分利用党建网、微信公众号、LED电子宣传屏,积极开展意识形态宣传。开展社会主义主流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开展社区支部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团结、引导、服务党内外群众。
(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加强社区意识形态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对社区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
(五)加强正面思想舆论引导。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开展好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重大主题宣传。宣传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宣传。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知晓率和认知率。对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要敢于触及、主动引导,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作出有说服力的回答,防止负面炒作、制造事端,确保在社区队伍不出现与党中央不一致的杂音噪
四、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守好意识形态工作这块“责任田”,支部成立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如下:**
第六篇: 社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凝聚全局力量,推动XX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二章党组(总支、支部)主要责任
第八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九条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十条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第十一条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包括举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等。
第十二条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
第三章监督考核
第十四条XX局党组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将其纳入综合考核当中。重点检查考核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第十五条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六条XX局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社区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社区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