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规范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xxxx年规范学生资助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打赢突破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确保教育资助政策落实落细,现就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
加强学生资助工作规范管理,保障以建档立卡学生为重点的贫困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是当前全县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基本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教育资助工作职责、不断规范资助过程,做到贫困学生应助尽助、应享尽享。
二、规范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确保认定结果的准确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学校应对在本校就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包含建档立卡和一般贫困在内的.所有贫困学生按“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逐一认定。要确保所有贫困学生全部纳入贫困学生库。
16年及以后年度已脱贫或未脱贫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户学生、脱贫监测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家庭学生、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应优先认定为“特别困难”;
xx21、xx21年已脱贫的建档立卡学生要根据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原则上一学年进行一次。各校(园)在认定时要强化和村委会的协作,按程序规范开展认定,认定结果必须经村委会审核同意,并按要求公示5个工作日,对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生,各校(园)要及时联系村委会,进行调查处置,确保认定结果公正公平,符合实际。
每学期资助开始前,各校(园)要对资助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进行核查,凡应资助而未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要提前按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程序开展补充认定。认定为“特别困难”或“一般困难”后,方可接受资助。
三、加强对资助对象的核查,确保资助对象精准,无遗漏。
各校(园)在确定资助对象时,要加强对特殊情况的研判,确保本校所有应资助的学生全部接受资助。
1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各校(园)要收集完所有外县籍建档立卡学生的镇级(或村级)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对于无法及时提供证明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通过电话、微信等和户籍地镇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脱贫办联系确认,并收集建档立卡贫困证明的电子照片存档。
2义务段随班就读、特校就读、送教上门、免于就读四类贫困残疾学生均属于在校生。各校要对在校残疾学生全面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按资助政策把符合资助条件的所有贫困残疾学生纳入资助名单并进行资助,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残疾学生全部接受资助。
3对于初三提前进入中职学习等原因造成人籍分离的,学籍所在学校应将其纳入本校资助学生名单进行资助。
4每学期资助名单确定后,各级自查、检查、反馈中发现或指出的应落实资助而实际未落实资助的学生,由各相关校(园)负责整改并发放资助。资助结果须在资助金发放后三日内按资助发放要求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加强教育资助资金管理。
及时兑付抵扣代金券(餐券),确保资助全部落实各校(园)要加强对教育资助资金的管理,资助金到帐后,要及时按要求发放。使用代金券(餐券)抵扣生活费的,要在资助金发放之日起,逐月抵扣。每月抵扣情况,须经学生(家长)签字确认,并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每学期末,学校(幼儿园)要逐人核查资助金使用管理情况。核查若发现本学期不能抵扣使用完,学校(幼儿园)要对剩余部分资助金抵扣使用制定措施,确保在下一学期资助金发放前全部抵扣兑付到位。县局将加强检查,对因管理不规范、抵扣不及时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处理。
五、加强资助宣传和告知。
确保受资助家庭准确掌握资助政策和享受情况各校(园)要常态化将资助宣传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利用开学、家访、家长会等时机,组织教师向学生、家长宣传教育资助政策,解答家长关心的教育资助热点问题,帮助家长及学生全面掌握教育资助政策,主动配合支持教育脱贫工作。各校在开展县外就读贫困学生资助落实情况摸排时,要及时收集资助明白卡、告知书、家长证明、微信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及时归类备查。资助发放和抵扣代金券(餐券)时,要书面告知家长,并由家长进行签字确认。家长签字后的告知书,一份交学生家长,一份学校存档。
六、加强资助档案管理,确保资助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各校(园)要加强学生资助档案的管理,每学期期末要集中对本校资助工作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进行归档,并按档案建设要求建立目录,集中胶装,完善档案盒横签、侧签后装盒入柜存放。5月10日前,各校(园)要组织对本校xx21年以来资助档案进行整理,确保从xx21年起至今所有资助档案纸质档和电子档一一对应,保存完整,数据准确,无遗漏。
规范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在全国高校开展20xx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系列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xx]95号)及北京市教委京教助[20xx]22号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更广泛的宣传国家资助政策,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同时也展现新一代大学生的青春奋斗风采,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努力奋斗,实现梦想,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助学筑梦铸人
二、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贷款学生诚信教育
普及征信、金融等知识,强化学生的诚信意识,引导学生树立“以德立身,诚信圆梦”的人生理念,做一名具有诚信美德并能为建设诚信社会做贡献的高素质大学生。
1、参加学生:全院所有贷款学生(含生源地贷款和校园地贷款)
2、活动时间及地点:
东区:10月30日15:30-17:00东区1号楼4层多功能厅南区:10月31日13:30-15:00南区心理活动室(实训楼205室)本部:11月4日15:30-17:00本部1号楼108教室
3、活动内容:
(1)知识闯关:通过答题的形式了解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知识。
(2)还款与信用:解答还款问题,使学生深刻理解征信对个人信用的影响与作用。
(3)承诺与践行: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还款计划书,签定诚信还款承诺书。
(二)励志典型人物推荐
通过此项活动,宣传我院学生不畏艰难、自强励志的感人事迹,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先进榜样,充分展现北信学子积极进取、刻苦奋斗的精神风貌。
1、参加学生:全院20xx-20xx学年度所有受资助学生
2、活动时间:20xx年10月27日-11月21日
3、活动内容:
(1)各教学系组织本系困难学生进行“励志典型人物”评选活动,推荐不少于本系本年度困难生人数5%的学生,参与学院级的评选。每个励志人物可组成不多于3人的评选材料制作团队。请于11月14日之前,将以下材料及报名汇总表上报给学生处。
上交材料:
①励志人物青春故事录音剪辑:录制一段不超过3分钟的音频,讲述励志人物的奋斗历程和感人事迹,可以是自述,也可以是采访问答的形式,有背景音乐,格式为WAV或MP3。
②励志人物图片2张:可由学生本人或者请周围的人,用手机或者相机拍摄自己或自己的家庭在学习或生活中的瞬间,并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讲述关于自己、父母或家庭的梦想以及缘由。照片不小于1M,格式为JPG。
(2)学院进行院级评选,对入选的励志典型人物进行表彰,在校园内运用多种媒体播放励志典型人物青春故事录音剪辑,进行全方位宣传。
4、活动奖励:
根据我院《学生综合素质学分确认办法》规定,学生积极参加学院或校区组织的各类主题教育评比活动,教学系推荐的励志典型人物的学生及制作团队成员:每人奖励1个素质学分;入选院级励志典型人物的学生及制作团队成员:每人奖励2个素质学分;素质学分以获得的较高学分为准,不累加。
表彰入选院级励志典型的人物及制作团队并发放奖品。
(三)主题征文评选
由受助学生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展现新一代大学生的青春奋斗风采,感恩国家、学院及父母。
1、参加学生:全院20xx-20xx学年度所有受资助学生
2、活动时间:20xx年10月27日-11月21日
3、活动内容:
(1)各教学系向本系学生征文,推荐优秀征文篇数不少于本系本年度困难生人数5%,参与学院的评选。请于11月14日之前,将征文及报名汇总表上报至学生处。
征文要求:
①征文主题为“助学·筑梦·铸人”,题目和字数均不限,体裁为记叙文,
2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
②征文文件名为:教学系+学生姓名+题目,格式为:题目为宋体四号加粗居中,正文为宋体小四号、1.5倍行距。
(2)学院进行院级优秀征文评选,并组织优秀征文作者参加全国学生资助中心组织的主题征文活动,进行院级表彰。
4、活动奖励:
根据我院《学生综合素质学分确认办法》规定,学生积极参加学院或校区组织的各类主题教育评比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1-2个素质学分。此次活动,给予入选系级优秀征文的学生1个素质学分,给予入选院级优秀征文的学生2个素质学分,以获得的较高学分为准,不累加。
表彰入选院级优秀征文的作者并发放奖品。
三、经费预算(略)
四、工作要求
1、本次学生资助育人系列主题教育由学生处牵头组织,各校区学办协助完成;
2、本次活动项目多、参与面大,各校区学办、教学系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调动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在活动中充分发挥资助项目的育人功能,使活动达到目的;
3、对学生上交的作品严格把关,确保原创性;
4、按活动要求上报各项材料。
规范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的通知》(桂教资助〔20xx〕3号)文件精神,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让全校师生深入了解各项资助政策的具体内容,进一步推动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张家镇第二小学“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为指导,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今年的中心工作,以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宣传力度,以学生诚信、感恩教育为中心,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营造和谐教育氛围,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自强自立、努力成才,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活动主题
助学政策、筑梦未来
三、活动时间
20xx年4月15日―5月15日
四、活动步骤及要求
(一)宣传活动准备阶段
1、学校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成立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开展好资助政策的宣传活动。
2、活动期间通过学校宣传栏和黑板报等宣传媒体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资助政策和活动主题,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宣传活动开展阶段
1、校长利用校园广播、集会等形式向全校师生、家长宣传资助政策。
2、各班通过主题班会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教育活动。
3、各班通过校园网络收看国家资助政策相关的视频。
4、组织学生参加“学生资助政策知识”手抄报比赛。
(三)宣传活动总结阶段
学校要对本次开展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对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详细制定解决方案及措施,并将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了解资助政策,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完善,争取再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