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县管校聘”方案
2022年“县管校聘”方案
为全面落实华池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华池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全乡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结合我学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教职工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二、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稳步推进,全面实施好“县管校聘”改革相关工作
(一)聘任原则
1.双向选择原则。学校对教职工可以聘任、不聘、缓聘或解聘。教职工可以受聘、拒聘或辞聘,双方必须通过书面表明意向,履行一定手续。
2.“三定”原则。以县局对我学区核定的编制数和学区为各学校设置岗位数为依据,实行定编、定岗、定责,组织全员公开聘任,教职工受聘后,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3.择优竞争原则。根据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全方位综合考评,在聘任过程中,坚持德才并重、以德为先,实行公开聘任与公平竞争的原则。
4.客观公正原则。在聘任过程中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一分为二,客观公正地评聘每一位教职工。原学校教师第一轮聘任率不得低于90%,对一年内即将退休的教师,处于孕期、哺乳期教师或患有较为严重疾病不宜交流的教师,原则上不参与跨校竞聘,在原聘用学校直接续聘。
(二)聘任条件
凡乐于在上里塬学区各校(园)从事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胜任学校的教育教学、后勤工作,身体健康、服从管理的学校在岗正式教职工均可参加岗位聘任。
(三)岗位设置
上里塬小学21人(语文10人、数学6人、英语3人、生活老师2人)
上里塬乡甘其教学点1人(全科)
上里塬乡黄塬教学点1人(全科)
上里塬乡鸭口教学点1人(全科)
上里塬乡彭家寺教学点2人(全科1人、英语1人)
上里塬乡中心幼儿园7人(保教员4人、保育员3人)
上里塬学区5人
(四)聘任程序
1.“教职工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讨论“上里塬学区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集中组织上里塬学区全体教师及外校应聘教师参加聘任。
2.所有正式教师(含外乡校应聘教师)应向学区提交应聘申请书或外校介绍信(包括校(园)长,学区工作人员),申请书中需写清楚应聘学校及岗位。
3.空缺岗位可在第二轮聘任或下学期开学人事个别调整时补齐。
4.第二轮聘任在第一轮落聘人员中进行。可跨校接受申请进行聘任。聘任结束后,公布结果,签订聘任合同。
(五)关于落聘、拒聘或辞聘的处理
1.落聘。凡符合聘任条件而未被聘者,视为落聘。第一轮落聘人员自行联系第二轮应聘学校,第二轮落聘者,参加全县交流。
2.拒聘。若以书面形式拒绝学校聘任,视为拒聘。拒聘人员须向学区递交拒聘申请,学区开介绍信到新单位应聘,原单位不再聘任拒聘人员。
3.解聘。学校按有关规定和方案,对受聘教职工的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发现不合格,并解除其受聘职位,即为解聘。解聘作落聘处理,校长可以对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解聘。
①教职工连续旷工15天以内或当年累计旷工30天(不含30天)以内。
②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拒不接受工作任务。
③工作中消极应付,给学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
④不能坚守工作岗位,参于经商办企业等从事非教学工作的。
⑤工作态度不端正,完不成教育教学任务,给学校工作造成损失;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
⑥无理取闹、威胁学校领导或其它工作人员情节严重。
⑦聚众赌博、滋事斗瘟、作风不正、有损师表形象,在
校内外造成恶劣影响。
⑧违反党纪党规等法规制度已被查实的。
4.辞聘。受聘教职工主动向学校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即为辞聘。辞聘的教职工必须在一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内向学校呈交《辞聘申请书》,在未得到学校回复之前,不得擅自离岗,辞聘申请获准后视为拒聘。
(六)实施步骤
教师聘任以《方案》规定的程序按学年度进行。2021-2022学年度实施步骤如下:
1.宣传动员(7月15日--7月16日)。各校(园)组织召开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使政策知晓率达100%。
2.制定方案(7月17日--7月19日)。学区根据教育局《方案》结合学区实际,成立教职工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好《上里塬学区“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任职条件,按照管理人员、科任教师、教辅后勤人员分类公布竞聘岗位名称、岗位数、岗位条件及岗位职责。
3.第一轮聘任(7月20日--7月25日)。教职工向学区提出书面岗位竞聘申请,学区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竞聘人的应聘资格,组织竞聘会。学区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职工师德师风、业务能力、敬业表现、工作业绩、情绪智力、演讲答辩进行考核量化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算出竞聘人的总得分,分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人员。得分低于65分的,本次不予聘任。
4.第二轮聘任(7月26日—-8月5日)。聘任对象为第一轮落聘人员和外来应聘人员,第二轮聘任结束后仍然缺编的,学区将统筹考虑解决,对于学科富余人员,能胜任所缺学科教学,则跨学科予以聘任,不能胜任者则动员到其他单位应聘。对于外来应聘人员,须持原单位介绍信,才可参与聘任。
5.结果运用(8月6日--8月11日)。竞聘工作结束后,将两轮聘任确定的岗位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报教育局,并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岗位聘用合同》,聘期为1学年。
6.落聘管理。不参加竞聘人员或通过逐次竞聘仍未上岗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县局,县局将组织实施待岗培训,培训期不超过12个月,待岗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和津补贴。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可再次参加缺编学校竞聘或由县局进行调配;经培训和考核仍不能上岗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解聘处理。
2022年“县管校聘”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推进教育系统改革发展的要求,决定在梅园中学推进教职工“区管校聘”管理改革,以加强区域内教师的统筹管理,进一步激发教师队伍的活力,特制定本方案。
二、聘用原则
(一)按需设岗
结合梅园中学在校学生规模和工作需要,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岗位向教学一线倾斜。
(二)双向选择
聘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梅园中学可以聘用或不聘用,教职工可以应聘或拒聘。
(三)公平公开
做到方案公开、岗位公开、聘用过程公开、聘用结果公开。
(四)以人为本
一年内退休的教职工(以档案年龄为准,截至2022年8月31日),由梅园中学直接聘用,工作岗位由梅园中学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安排。
新招聘和新调入教师由工作组集体研究明确岗位。
三、工作程序
(一)成立工作组
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聘用步骤
1.按需设岗
根据梅园中学现有学生、班级和工作需要设定教学岗位、行政岗位、工勤岗位。
2.个人申请
组织教职工召开我“区管校聘”工作专题会议,并填报岗位聘用申请表。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上交《梅园中学工作岗位聘用申请审批表》。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不参加会议或不提交个人申请的,按拒聘或待聘处理。
3.申请原则
(1)根据《长沙市中小学教师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长沙市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化标准》,教师选择满或超16课时的工作量。退休年限不足两年的老师可以少两课时。
(2)教师可以在选择好教学岗位的同时选择适当的行政岗位、工勤岗位。
(3)在尊重老师申请的前提下,根据学校工作的需要,学校有权利作出适当的调整
4.公布结果
对拟聘用人员,在梅园中学适时公布。
5.签订聘书
工作组集体审议后,梅园中学与聘用教职工签订岗位聘书,聘用期为一学年。
6.到岗到位
依据聘用结果,梅园中学及时安排已聘用教职工岗位,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待聘人员。
(三)时间安排
待定
四、拒聘、待聘人员的安置办法
1.待聘教职工的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调配。
2.拒聘和不服从安排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协调联动,切实履行部门职责,梅园中学要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
要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围,争取学校、教师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引导广大教职工提高认识,积极参与支持改革。
(三)严明工作纪律
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杜绝暗箱操作行为,切实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造谣生事、打击报复、恶意中伤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及时总结汇报
梅园中学“区管校聘”工作进展情况和重要情况要及时报送区教育局。认真总结经验,发现、研究和解决改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经验成果。
2022年“县管校聘”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全面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和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依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7号)精神和陈宝生部长在2019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关于“创新教师补充机制”的讲话要求和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人社函﹝2021﹞12号)文件精神,吴起县公开招聘“县管校聘”教师8名,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县上成立“县管校聘”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及具体实施工作,副县长杜晓莉任组长,成员由教科体、编办、财政、人社、纪检、监委、卫健、医保、职教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县职教中心,由县职教中心党支部书记、常务副主任宗世通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县管校聘”教师招聘工作实施相关事宜,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8名,其中旅游服务与管理3名;财务管理3名;学前教育(教育学专业、心理学专业各一名)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岗位空缺时按实际需求进行岗位计划调配。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
2.热爱职业教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全日制基础教育类、职业教育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1. 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专业测试(测试为专业课一科测试)→笔试(占60%)→面试(占40%)→体检→确定拟聘人员→签约。
2. 具体要求和说明:
应聘者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专业要求相应证书)于2021年 7月23日8点至2021年7 月 27日17点通过现场或邮箱等形式进行报名,报名时将个人简历和相关证件电子版发到招聘相应报名邮箱。现场资格审核、专业测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 职教中心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勾老师
联系电话:
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报名地点:xxxxxx中心办公楼201室
四、聘用待遇
1.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且体检合格者,按“县管校聘”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聘一学年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2.聘用单位负责“县管校聘”教师的“五险二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年度考核、业务培训等管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县管校聘”教师的人事管理、职称申报等工作,人社部门负责“县管校聘”教师的工资核算、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称评聘等工作,医保部门负责“县管校聘”教师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县管校聘”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等资金保障工作。
五、招聘原则及要求
“县管校聘”教师招聘工作必须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