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应急接种制度
幼儿园应急接种制度
根据《关于做好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新生入托入学时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我卫生室现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目的
1、及时发现无接种证、未免疫和未完成全程免疫的儿童,通过补证、补种,提高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2、加强与教育部门的配合和合作,知道并促进学校和入托机构免疫预防相关工作。
3、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儿童家长对规划免疫工作的认识和依法、自觉接受预防接种的意识。
二、查验范围、对象及内容
1、查验范围
小学。
2、查验对象
(1)、所有新报名入托、入学儿童。
(2)、各学年期间接受的转托(学)儿童和暂时借托、借读儿童。
3、查验内容
(1)、儿童有无预防接种证。
(2)、是否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规定的免疫程序,完成了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
三、培训宣传
及时参加上级卫生院的培训。培训内容为: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种类及其免疫程序、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报表填写、查验结果报告(报告机构、时限、内容等)、漏种儿童补种等具体内容和要求。托幼机构和学校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宣传预防接种的意义和有关知识;应当将查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在报名须知中明确告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要求。
四、工作实施
1、接种点要指导小学,在儿童入托、入学报名时,要求其家长按照要求,提交预防接种证。
2、预防接种证查验过程中发现的所有未接种和未全程接种的儿童,确定每名儿童要补证、补种的疫苗以及需补种疫苗的种类和针次,对需补证、补种的儿童填写《入托、入学儿童补证补种通知单》,并通知家长到托幼机构(学校)所在的.辖区的接种点进行补证、补种;疫苗补种信息要及时上卡上证。
3、确保预防接种各项措施的实施。并及时将补证、补种工作完成数据统计汇总上报。
幼儿园应急接种制度
一、目的
为更好的开展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减少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造成的影响,维护接种对象的合法权益,保证人民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预案。
二、定义
1、预防接种反应
预防接种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体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面无过错的不良反应
2、预防接种反应事故
预防接种反应事故是指由于疫苗质量不合格,或者由于在预防接种实施过程中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等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
三、发生的原因
1.疫苗自身因素(疫苗的毒株、疫苗的纯度与均匀度、疫苗的生产工艺、疫苗中的附加物、疫苗污染外源性因子、疫苗制造中的差错)
2.疫苗使用方面的因素(接种对象不当、禁忌证掌握不严、接种部位、途径不正确、接种剂量和接种次数过多、误用与剂型不符的疫苗或稀释液、疫苗运输或储存不当,使用时未检查或使用中未摇匀、不安全注射)
3.个体方面的因素(健康状况、过敏性体质、免疫功能不全、精神因素)
4.其他因素(接种时间、药物影响、其他,如预防接种后进行剧烈运动和重度体力劳动会加重反应等)
四、处理
1.局部化脓:分有菌性化脓感染与无菌性脓肿,前者在疫苗分装时胺致病菌污染,或因注射器、接种局部消毒不严所致,后者多因接种含有吸附剂疫苗,或注射部位选择不正确,注射过浅,剂量过大等。
处理方法:早期均可用热敷,每日3~5次,每次20分钟。化脓性脓肿可用抗生素治疗。无菌性脓肿切忌切开排脓,可用注射器抽脓。
2.晕厥(晕针):接种者由于精神过度紧张和恐惧心理而造成暂时性脑贫血,引起短时间失去知觉和行动能力的现象。在空腹、过度疲劳、接种场所空气污浊等情况下易发生,多数在接种时或接种后数分钟发生,轻者有心慌、恶心、手足发冷、发麻等,经短时间即可恢复正常。严重者面色苍白、恶心、呕吐、心跳缓慢、脉搏无力、血压下降伴失去知觉,数十秒至数分钟清醒。
处理方法:患者平卧、头部放低,注意保暖,口服糖水,亦可针刺人中等穴位。如仍未见好转者应送医院抢救治疗。
3.过敏性休克:在接种时或接种后数秒钟至数分钟内发生,也有少数延至30分钟或1~2小时发作。突然感到全身发痒、胸闷、气急、烦躁、面色苍白、出冷汗、四肢发凉、血压下降、心律减慢、脉细或无。如不及时抢救,死亡常发生于抗原进入机体后15~20分钟。死亡原因多为窒息和末梢循环衰竭。
处理方法:让病人平卧、头部放低,注意保暖,立即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0.5~1.0ml,同时肌肉内注射苯海拉明25~50mg.呼吸衰竭者可肌肉注射尼可刹米250mg,并吸入氧气。
4.过敏性皮疹:各种疫苗接种后均可使一些过敏体质的人发生过敏性皮疹,常在接种后数小时或数天发生,多少不一,大小不等,色淡或深红,周围呈苍白色。
处理方法:给抗过敏药物,如苯海拉明,每次25~50mg,每日2~3次。
5.急性精神反应:为精神或心理因素所致,轻少见,最常见表现为急性休克性反应和癔病性发作,这类病人最大特点是临床表现与主观症状和客观体征不符,而且意识不丧失。各种症状常在患者注意力转移或进入睡眠后明显减轻,预后一般良好。
处理方法:一般不需特殊治疗,大多数用针灸、暗示疗法即可恢复,严重者可给些镇静剂。
五、报告
1.报告内容:姓名、性别、年龄、监护人姓名和住址、接种疫苗名称、剂次、接种时间、发生反应时间和人数、主要临床特征、初步诊断和诊断单位、报告人和报告时间等。
2.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在预防接种过程中,凡遇到与预防接种有关的病例,如认为可能是异常反应和事故,应进行登记,并向本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或主管人报告,同时向所在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3.报告时限:发现异常反应时,城镇在6小时内,农村在12小时内报告,如为严重事故,应在2小时内报告,与此同时,不得延误调查和抢救治疗。
填写报告表格
六、流程
询问接种疫苗史和疾病史→有无禁忌症→如有暂缓接种或禁止接种→发生反应→分析反应类型→如为一般反应→给予对症治疗→一旦发生休克→立即平卧、汇报医生就地抢救→遵医嘱皮下注射肾上腺素→吸氧→解除支气管痉挛→送入抢救室进一步抢救→报告业务主管部门及人→报告同级卫生防疫机构→填写报告表。
幼儿园应急接种制度
(1)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依法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2)学校所在地区(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对学校师生实施群体性预防接种。
(3)传染病暴发、流行时,需要采取应急措施的,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4)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在学校实施的群体预防接种,由学校统一向学生发放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预防接种知情同意书,并告知学生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接种单位和地点进行接种。
(5)对未按规定接种的学生配合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时做好补种工作。
(6)学校做好预防接种的宣传动员工作,提高预防接种率。
(7)每次接种工作均要做好登记、统计、归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