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参股协议文本【五篇】
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书面材料。协议书是契约文书的一种。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参股协议文本【五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一】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参股协议文本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集体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茶叶生产、加工项目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权向甲方投资入股,甲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承担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红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年,自20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况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村组,暂估面积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四抵界址以有关部门最终确定的红线为准。
土地主要用于茶叶生产、加工、经营所需的生产厂房、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
四、乙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
项目建设投产十年内按保底价每亩每年元的标准分红给乙方;十年后按每亩每年元分红给乙方;二十年后按每亩每年元分红给乙方。
2、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管理,不论甲方公司经营状况如何,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给付乙方分红。逾期超过三个月,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3、甲方按年与乙方进行红利结算,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将乙方应得的第一年度红利款付到乙方指定的帐户。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满前30日给付下一年度红利。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承担办理入股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费用。
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3、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道路及其它相关生产必须设施。
6、甲方负责组织筹集建厂资金,确定投资规模,规划使用土地。
7、在本合同期满后,甲方若需继续使用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况,并要求甲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甲方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它承包户主发生的用地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资料,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合法土地使用权证到名下。
5、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生产、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七、合同期满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甲方在与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的条件下,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安装、购置的相关设施、设备及可移动的构(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归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无偿归乙方所有。
八、其它约定
1、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土地所有权仍归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经营期内挪作他用,不得对银行及其它经济体作为抵押。
2、甲方在原土地入股份额外,与他方进行合作,接受他人土地入股并进行投资,其入股土地及投资资产自然形成另外的法律关系,(包括购买土地进行投资)。如进行资产整合、改组、原土地入股人(乙方)有权享有优先权。
3、如生产经营需要,企业向银行借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原则上土地不能作为贷款风险抵押物。
4、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以合作公司名义报建审批,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办理全部手续,使建设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5、甲方有权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确定建设施工方案。
6、建成投产后,生产工人优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选拔。有技术、有能力,品德优良者优先进入生产管理层,待遇与其他人平等。
7、本协议一经签订,依据《公司法》组建公司董事会,乙方可委派1名股东代表作为公司监事监督公司管理。
8、合同到期后,如公司经营正在良性循环,甲方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与乙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9、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国家重大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资产及建筑物、附属物设施的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所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应按乙方叁拾年红利总和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材料。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
十一、争议解决的方法
1、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调解或诉讼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订出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鉴证单位(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二】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参股协议文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加农户土地入股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水田、旱地、荒地等以入股的方式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面积
入股面积以《土地承包证》所记载的面积为准,甲方将红旗村委会六组分配承包的土地全部入股乙方,其中:水田亩,旱地亩,从事生态农业开发项目。
二、入股方式。
股份按确定的土地扭转价格折算(1元1股),并由乙方发给农业合作社股份登记证。
三、入股期限
以甲方土地承包期为限。
四、甲乙双方义务
甲方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甲方经乙方允许后,可在原土地上进行耕种,但需符合乙方规划。
乙方劳动用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甲方人员。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相应的经济损失。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六、解决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调解解决。
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农村土地入股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1、在本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要继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红旗村委会存一份。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
乙方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篇三】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参股协议文本
白塔村扶持村主导产业发展资金
参股企业协议书
甲方:遂宁市安居区白塔村民委员会(简称甲方)
乙方:遂宁市安居区盛泰种植专业合作社(简称乙方)
根据遂宁市安居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扶持村发展主导产业的要求,使用好村主导产业发展资金,经我村全体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将扶持资金投入到乙方作为生产发展资金,乙方以相应资产作抵押,以保底分红方式确保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目前乙方已在我村1、2、6、9社成功流转土地400余亩,发展脆红李150余亩、爱媛38号和春见250余亩。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平等协作、诚信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入股金额:甲方以10万元扶持资金入股乙方作为生产项目建设资金,乙方以相应资产作为风险抵押,且必须严格按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管理的细则使用。
二、入股方式:资金投入、固定比例分红
三、入股期限及收益分配:第一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第二年(2019年)、第三年(2020年),每年固定比例分红3万元,在每年7月底之前支付。第四年开始以10万元作为入股资金按投资比例的5%进行分红,并在当年7月底之前支付。
四、协议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至第二轮土地承包结束为止(2029年7月1日)。
五、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制定村集体参股资金使用方案送甲方备案,并严格按方案使用资金。
2、乙方分红所得实行“村财镇代管”,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分红金以转账方式直接支付到甲方指定的村财镇代管账户,不得以任何方式支付到其他单位或个人。
3、甲方以资金委托管理的方式参股乙方,不参与乙方的任何经营管理,乙方经营的盈亏不影响甲方的固定分红。
4、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的经营状况、财务报表,乙方必须向甲方如实提供所需资料。
六、乙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影响甲方入股资金安全;
2、乙方不按时支付甲方分红款;
3、因政策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入股需要解除本合同。
七、乙方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应当在30日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0日内返还甲方入股资金,并按实际使用的时间支付甲方的分红款。
八、乙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返还甲方入股资金,从约定的返还期限至返还完毕之日计算,按日支付甲方入股资金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乙方必须加强企业的合法经营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并及时支付分红资金,如企业发生不可预测情况,乙方必须优先退还甲方的入股资金。有关协议争议,双方沟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的,双方有权利向签订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的签订地为
九、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一份,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 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补充协议与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 乙方:
(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盖章)
2017年12月31日
. .
【篇四】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参股协议文本
白塔村扶持村主导产业发展资金
参股企业协议书
甲方:遂宁市安居区白塔村民委员会(简称甲方)
乙方:遂宁市安居区盛泰种植专业合作社(简称乙方)
根据遂宁市安居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扶持村发展主导产业的要求,使用好村主导产业发展资金,经我村全体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将扶持资金投入到乙方作为生产发展资金,乙方以相应资产作抵押,以保底分红方式确保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目前乙方已在我村1、2、6、9社成功流转土地400余亩,发展脆红李150余亩、爱媛38号和春见250余亩。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平等协作、诚信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入股金额:甲方以10万元扶持资金入股乙方作为生产项目建设资金,乙方以相应资产作为风险抵押,且必须严格按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管理的细则使用。
二、入股方式:资金投入、固定比例分红
三、入股期限及收益分配:第一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第二年(2019年)、第三年(2020年),每年固定比例分红3万元,在每年7月底之前支付。第四年开始以10万元作为入股资金按投资比例的5%进行分红,并在当年7月底之前支付。
四、协议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至第二轮土地承包结束为止(2029年7月1日)。
五、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制定村集体参股资金使用方案送甲方备案,并严格按方案使用资金。
2、乙方分红所得实行“村财镇代管”,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分红金以转账方式直接支付到甲方指定的村财镇代管账户,不得以任何方式支付到其他单位或个人。
3、甲方以资金委托管理的方式参股乙方,不参与乙方的任何经营管理,乙方经营的盈亏不影响甲方的固定分红。
4、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的经营状况、财务报表,乙方必须向甲方如实提供所需资料。
六、乙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影响甲方入股资金安全;
2、乙方不按时支付甲方分红款;
3、因政策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入股需要解除本合同。
七、乙方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应当在30日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0日内返还甲方入股资金,并按实际使用的时间支付甲方的分红款。
八、乙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返还甲方入股资金,从约定的返还期限至返还完毕之日计算,按日支付甲方入股资金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乙方必须加强企业的合法经营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并及时支付分红资金,如企业发生不可预测情况,乙方必须优先退还甲方的入股资金。有关协议争议,双方沟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的,双方有权利向签订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的签订地为
九、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一份,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 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补充协议与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 乙方:
(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盖章)
2017年12月31日
【篇五】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参股协议文本
白塔村扶持村主导产业发展资金
参股企业协议书
甲方:遂宁市安居区白塔村民委员会(简称甲方)
乙方:遂宁市安居区盛泰种植专业合作社(简称乙方)
根据遂宁市安居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扶持村发展主导产业的要求,使用好村主导产业发展资金,经我村全体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将扶持资金投入到乙方作为生产发展资金,乙方以相应资产作抵押,以保底分红方式确保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目前乙方已在我村、、、社成功流转土地余亩,发展脆红李余亩、爱媛号和春见余亩。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平等协作、诚信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入股金额:甲方以万元扶持资金入股乙方作为生产项目建设资金,乙方以相应资产作为风险抵押,且必须严格按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管理的细则使用。
二、入股方式:资金投入、固定比例分红
三、入股期限及收益分配:第一年(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二年(年)、第三年(年),每年固定比例分红万元,在每年月底之前支付。第四年开始以万元作为入股资金按投资比例的进行分红,并在当年月底之前支付。
四、协议期限:从年月日至第二轮土地承包结束为止(年月日)。
五、双方权利义务
乙方必须制定村集体参股资金使用方案送甲方备案,并严格按方案使用资金。
乙方分红所得实行村财镇代管,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分红金以转账方式直接支付到甲方指定的村财镇代管账户,不得以任何方式支付到其他单位或个人。
甲方以资金委托管理的方式参股乙方,不参与乙方的任何经营管理,乙方经营的盈亏不影响甲方的固定分红。
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的经营状况、财务报表,乙方必须向甲方如实提供所需资料。
六、乙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影响甲方入股资金安全;
乙方不按时支付甲方分红款;
因政策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入股需要解除本合同。
七、乙方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应当在日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日内返还甲方入股资金,并按实际使用的时间支付甲方的分红款。
八、乙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返还甲方入股资金,从约定的返还期限至返还完毕之日计算,按日支付甲方入股资金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乙方必须加强企业的合法经营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并及时支付分红资金,如企业发生不可预测情况,乙方必须优先退还甲方的入股资金。有关协议争议,双方沟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的,双方有权利向签订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的签订地为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一份,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补充协议与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乙方:
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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