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私用个人检讨书六篇
检讨书作为一种日常应用文,是犯了错误的个人或领导向当事人或组织写出的检讨错误、并保证绝不再犯的书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车私用个人检讨书六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公车私用个人检讨书
根据《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认真整治超标配备公务用车及公车私用问题,中心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并结合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现状,仔细进行了对照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公车配备使用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情况
为落实《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中心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结合实际,高标准、严要求,集中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自查中,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二、自查内容
(一)关于超标超编配备使用公务车情况
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中心按标准配备公务用车1辆(微型面包车),没有超标超编配备公务车。
(二)关于违反规定换车、借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情况中心没有采取任何方式处理能够正常使用的公务用车,也没有利用职权以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车辆的情况。无豪华装饰公务用车情况。
(三)关于滥用、私用公车情况
中心公务用车由局办公室(车队)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和节假日集中封存,未出现公车私用情况。
三、整改措施
在下一阶段公车治理工作中,中心要严格落实上级相关规定,进一步严肃对待整治工作,明确方法步骤和目标要求,强化举措,狠抓落实,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完善公务用车监管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开支费用。用改革的办法、科技的手段解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中现实的、具体的、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期完成整治任务。对整治工作态度消极、简单应付、自查自纠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力或反弹、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整治工作、整治效果不好的,将通报批评,并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依据。对顶风违纪行为及责任人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篇2】公车私用个人检讨书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加强对公务车使用的监督,有效遏制公车私用的现象,严肃查处公车私用行为,现就禁止公车私用规定如下。
一、禁止使用公务用车进行非公务活动。不得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嫁娶、私人聚会、探亲访友、接送亲友等与公务无关的活动。
二、禁止领导干部驾驶公务用车。除经批准的公安、检查、安全、外事等部门领导干部外,其他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一律不得驾驶公务车辆。
三、禁止将公务用车借给私人使用。不得将公务车辆借给他人使用,不得将公务车辆用于个人学习驾驶,领导干部不得借用或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公务车辆。
四、禁止乱停乱放公务用车。不得将公务用车停放在各类娱乐场所。
五、禁止节假日期间使用公务用车。节假日期间,除指定值班和临时调配执行公务的车辆外,其他公务用车一律由所在单位统一规范停放,不得擅自驶离停放区域。
六、禁止隐藏、涂改、损毁公务用车标识。对制作有特殊标识的公务用车,不得隐藏、涂改、损毁标识标牌以逃避监督。
七、禁止报销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产生的一切费用。对违规驾驶公务用车,除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外,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使用人承担。
【篇3】公车私用个人检讨书
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XX号文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对本单位公务用车情况进了自查自纠,并对全体干部职工严明了纪律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行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情况
经自查自纠,本单位无超编车、超标车、违规借车、换车等违规配备车辆情况。购车审批文件、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等资料完整,
具体如下:
1、无违反规定换车、借车行为。
2、无“车随人走”行为。
3、无使用军队、武警、公安车号牌行为。
4、公务用车都登记在本单位名下。
5、无占用其他单位车辆、违规新购置车辆、以企业或其他服务对象等名义购置公务用车行为。
6、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节假日集中封存。
7、无酒后驾驶公车和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8、无公车私用参与旅游、婚丧嫁娶、接送学生和学开车等与公务无关事宜
二、自查自纠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教育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用车行为,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需要,也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及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要求。我所严格按照要求,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要求的基础上,对照通知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求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公车管理的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好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为干部职工做好榜样。
(二)加强管理,严格纪律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不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用公款擅自购买公务用车,不向企业调换、借用车辆或摊派资金购买车辆。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于XX、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健全完善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等措施。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等与公务无关事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决不允许酒后开车,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不准以车谋私。在车辆维修方面,履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费用开支。
(三)强化日常监管,扎实开展治理
为进一步规范我所公务用车,按照相关文件中关于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对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出车原则、有关纪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强化日常监管,建立了规范公务用车的管控机制。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加大监管力度,采取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加强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防治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的监控环境。
我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由于领导重视、制度完善、管理到位,至今未发生任何纰漏。今后,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
【篇4】公车私用个人检讨书
(一)提高认识,加强教育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用车行为,严格按照要求,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要求的基础上,对照通知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求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公车管理的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好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为干部职工做好榜样。
(二)加强管理,严格纪律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不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维修的管理,健全完善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等措施。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等与公务无关事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决不允许酒后开车,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不准以车谋私。
(三)强化日常监管,扎实开展治理
为进一步规范我单位公务用车,按照相关文件中关于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对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出车原则、有关纪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强化日常监管,建立了规范公务用车的管控机制。
【篇5】公车私用个人检讨书
一、镇政府公车原则上主要保障领导公务用车。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中的非专兼职驾驶员,无论因公因私,一律不得驾驶公车。
二、所有用车需经党政办报告主要领导同意后,并填写《派车通知单》。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未经领导同意、党政办安排,不得私自出车。
三、严禁公车私用。公车原则上不得私用,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公车的,按规定批准并随车携带《公车临时借用许可证》,否则以公车私用论处。婚丧嫁娶、外出旅游、接送家属、探亲访友等一律不得借用公车,经批准因私事使用公车的,一切费用由用车人负责。
四、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驾驶人员要向党政办报告,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派员会同驾驶员到指定的维修点修理,报帐时附修理费清单。
五、外单位借车,须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并填写外单位借车登记表,一切费用(包括借用车期间的修理费和驾驶员差旅费)由用车单位负责。
六、驾驶员要爱护车辆,保证车况良好和车辆清洁卫生。
七、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开车,严禁带故障行车,禁止超载人员,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八、驾驶人员要认真执行上下班制度,不出车时要在办公室集中办公,不用车时,公车应停放在车库或指定停车地点。
九、全年车辆行驶安全无事故,给予驾驶员安全奖,奖金数额按县财保公司返还的数额给予奖励。驾驶员私自用车或超出因公用车范围内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驾驶员本人承担,虽因公出车,但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按镇奖惩规定进行处罚。
以上制度,希望大家自觉遵守。
【篇6】公车私用个人检讨书
一、公车管理使用
(一)定人管理。公务车辆由镇党委政府统一管理,专人负责,根据工作缓急安排使用;公车原则上主要保障领导公务用车。特殊情况非公务用车,须经书记或镇长批准后安排。
(二)用车登记。所有用车需填写《派车通知单》,并报书记或镇长审批同意后,驾驶员凭派车单方可出车。未经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出车。
(三)定人驾驶。公务车辆实行定人定车专职负责驾驶,其他人员不得兼任驾驶员,驾驶员不得随意相互更换驾驶车辆。
(四)加油。公务车辆用油须报书记或镇长同意后方可加油,实行专人管理,定点加油,并由驾驶员逐月到会计处汇总核算。
(五)车辆管理。单位公车配备、更新、过户、报废等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后,再按相关规定申报办理。
二、驾驶员职责
(一)定点停放。除出车在外地的车辆外,驾驶员完成出车任务后(含节假日、双休日),必须及时将车辆停放在车库或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不能入库停放的,须经镇领导批准。因车辆不入库或不按指定地点停放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无特殊公务,不准将车辆停放在公共娱乐场所或饭店门口等。
(二)定点维修。车辆正常维修(保养)时,由驾驶员报镇党委政府审核,批准后,到定点厂家维修(保养),否则不予报销。维修(保养)费用由镇党委政府审核后统一结算。如若在行车途中发生故障应及时修理,并电话报告。
(三)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驾驶员要自觉遵守开张镇公车管理使用制度,不得擅自外借,不得自行出车,严禁私驾公车。要做好车辆日常保养工作,保持车辆整洁、车况良好。车辆修理、保养、年检需提前报告镇党委政府。要做好厉行节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降低车辆费用。严禁公车用于婚丧嫁娶、旅游等与公务无关的活动,干部职工因疾病等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公车的,应征得书记或镇长同意。
(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在行车时应带齐证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不带故障出车,确保行车安全。因违章受到处罚,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制度适用于开张镇所有备案公用车辆。
公车私用个人检讨书相关文章:
公司物业管理部疫情个人先进事迹物业经理疫情先进事迹
党员个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
领导干部个人自评报告
个人现实表现材料:辅警个人现实表现
政治建设个人自评材料文章
个人自我检视剖析材料例文
公安个人现实表现材料
人大代表现实表现个人考察材料
个人检视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组织部宣布任命后个人表态发言
公车私用检讨书个人认识 关于公车私用的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