掀起土地革命的心得感悟
掀起土地革命的心得感悟
每当出去遛弯儿,看到农民模样的路人,我都会顿足观察一会儿,在他们脸上很少看到愁苦的表情。偶尔与他们聊几句家常,多数表达出来了对党的农村政策的赞赏,比如:农民土地所有权几十年不变,取消了农业税,还有享受各种补贴,贫困家庭还有国家低保保证基本生活。现在的农民对于未来生活更加的有信心。每到这个时候,我的思绪都会不由自主地回到解放前后的农民生活的变迁,而对于改善农民生活的党的政策也有很深的感悟。
中国共产党的初心是推翻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解放受剥削受压迫的劳苦大众,在那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社会,劳苦人最多的是农民,能让农民有自己的土地、耕畜和农具,在自己的土地上耕耘,取得收获,有饭吃有衣穿,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就是党的初心。
掀起土地革命的心得感悟
改革的意义:以后所进行的彻底废除了两千多年来的封建剥削制度,消灭了地主阶级;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在政治、经济上翻了身;解放了生产力,农业生产迅速发展;运动的胜利,摧毁了帝国主义和集团的社会基础,巩固了,进一步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并为和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一),彻底摧毁了我国存在的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地主阶级也被消灭;二)农民翻了身,得到了土地,成为土地的主人;三)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创造了条件。
四)进一步巩固了和人民民、主专、政。
五)农业生产的发展为工业生产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原料和广阔的市场,为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
在大革命时期和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是如何总结历史经验、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学习党的历要景仰党的历史、敬仰人物。
历史需人景仰,历史中的前人先辈更需要后人敬纵观党的历史,没有那许许多多、前赴后继的革命先辈在革命的道路上抛头颅、洒热血,就没有新中国的成立;没有那一批批、活生生的典型楷模在建设的道路上摸爬滚打、夜以继日,就没有经济发展、政治昌明、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的新中国学习党的历史,要学习党的优良作风、执政经验。
从革命时期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到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再到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勇气……党的历史中蕴含着勇气、智慧和力量,其中的为政之道、处事之要、敬业之举、奉献之情,是一笔尤为可贵的精神财富,值得一代代的党员干部去学习、去借鉴、去坚持、去传承。
学习党的历史,要感悟党的宗旨意识、为民情怀。
纵观党史,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人民群众的自由富裕也离不开党的保障,党和群众的关系就是鱼水、血肉,就是种子和土地。
今天,我们党员干部同样需要以群众之心为心,始终保持一颗为民、爱民、恤民之心,真正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一块过、一块干。
古人“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以史为镜可以知古今”,今天,党员干部应该以党史为镜,明道理、知得失、正己身,不断从党的历史中汲取矢志不渝的信仰力量,收获坚定信心的精神食粮,永葆党的青春。
掀起土地革命的心得感悟
关于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改革,经由新近全国人大对33个市县授权的“绿灯法案”,有可能加快。但要看到,这项改革并不容易。早在XX年中共xx届三中全会就已经提出要建立“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这样一个比较重要的改革目标,到现在转化成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这样一个范围较窄、较具体的改革,可以说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整体上趋于慎重。依笔者之见,全国人大的改革授权固然体现了“依法改革”的新思维,很值得肯定,但从土地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看,现在的改革部署仅仅是开始,今后改革演进必然产生新的授权要求。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有这样几个难题:
第一,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分布过于零散,且往往与村庄民宅混杂在一起,不利于集中规划利用。满足城市生活的小型企业适合在城市及其周边布局,而农产品加工企业需要一定规模,三亩五亩的土地不好利用。制造业的配套企业也需要有一定的集中度,不好分散在村庄。如果零星的经营性建设用地做商业住宅开发,就意味着商品房与农民的房屋混合在一起,这就给基础设施建设带来难题。如果两类住宅的景观反差过大,也会使商品住宅价值受损,这又给招商带来难题。
第二,农村的经营性建设用地与非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边界并不好确定。笔者了解到,某地村庄的农民“自愿”把自己的宅基地退回给集体,集体便把这些宅基地看做经营性建设用地。这种做法从法理上看,很难认为它不合理。但如果多数村庄这样做,区别经营性建设用地与非经营性建设用地就失去了意义。
第三,大量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已经被占用,利用效率不高,但又难以收回。有的地方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如给予合同提前终止的利益补偿等,让占地主人走人。但因为补偿不到位,效果不好,引起了一些冲突。有的村庄收回了土地,但也没有解决再利用的问题,使得多方面的利益都受到伤害。
尽管有上述这样一些问题,改革还是要推动。这里套用一句老话:“细节决定成败。”在改革中可以考虑下述几个方面措施:
一是要利用好国土部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政策空间,将零星的经营性建设用地做一个空间集中。笔者以为,国土部可以适当增大“增减挂钩”的指标,甚至可以考虑在33个县市取消“增减挂钩”的指标限制。
二是可以考虑给地方更多的自主权,使村庄整体建设与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后的建设得到统筹考虑。在建设环节,将村庄的所有建设用地一并规划,一并建设,但在“入市”环节,按照一定的比例,仅仅将一部分资产安排公开销售。这样可以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也使农民的生活品质得以提高。当然,这样做也要与“增减挂钩”资产结合起来,不能在每一个村庄全面推进更新改造。
三是借助此项改革也要创新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一个很重要的改革层次,但还有一个跟随而至的改革层次。大部分情形下,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后会形成一个新的“集体资产”形态,而且这部分资产会通过建立股份制的办法明确利益关系。如果做了此种改革安排,农民的这部分股份也存在能不能“市场化”的问题,即允许农民公开出售这部分股份?笔者以为,这个层次的改革迟早需要提上议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