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室工作职责【汇编八篇】
【篇一】监察室工作职责
1、组织监督检查本单位领导干部和民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命令及各级公安机关的条例、警纪、警令等情况。
2、组织监督检查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警情况。
3、组织监督检查本单位领导干部和民警执法,服务工作情况,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4、对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的纪律、行政纪律和警纪、警令的问题,按程序及时向市局纪委或派出纪检组报告,协助市局纪委或派出纪检组进行初核。
5、组织本单位党政组织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措施。
6、根据市局纪委或派出纪检组的部署和本单位民警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警风警纪教育。
7、完成市局纪委或派出纪检组交办的其它纪检监察工作事项。
【篇二】监察室工作职责
1.协助组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督促检査组局务会议和组长、局长办公会议及组局领导决定事项的办理情况。
2.负责以组局名义召开的会议和组局领导召集的其他会议的筹备、组织等工作。
3.负责制发工作计划、方案、意见、总结、报告、通知等文件,起草领导讲话稿,编发内部刊物和学习资料。
4.负责组局反腐倡廉新闻报道的有关工作。
5.负责向中央纪委、监察部编报组局《工作月报》和国家局反腐倡廉重要信息,负责向国家局编报组局年度工作《年鉴》。
6.负责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综合性调查研究,分析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7.会同国家局有关部门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
8.负责国家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分解工作,对国家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对国家局机关、直属单位以及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反腐败抓源头工作进行政策性调研和组织协调。
10.负责国家局反腐倡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事务,组织实施组局调査处理案件的审理工作。
11.协助做好中央纪委干部室对组局成员的年终考核工作,承办组局人员工作调动、职务晋升等相关事项的具体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承办驻在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具体事项,参与监督考核、考察和录用等干部人事工作。
13.受理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党员干部和群众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国家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不服处分的申诉;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群众举报事项;负责督促、催办转请国家局有关部门和下级纪检监察部门承办的信访问题。
14.负责以组局名义与国家局机关、直属单位和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联络及其他对外协调工作。
15.负责组局文件的运转、催办、督办和管理等工作;保管并使用组局和综合室印章;负责组局文书和信访材料的归档、整理、保管、借阅以及向中央纪委的移交等工作。
16.负责中央纪委专网组局服务器的管理和密钥件的保管,负责组局网页的更新工作,负责组局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
17.负责起草组局内部规章制度并负责督促落实。
18.负责承办组局政治、业务学习;负责组织落实国家局直属机关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
19.负责组局经费预算、资产管理,负责组局报刊订阅、公车运行费用结算、办公用品采购以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20.负责组织指导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21.负责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纪检监察相关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2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三】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学习宣传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部署,协助学校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制度,监督学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三、督促学校各级党的组织、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的执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学校教职员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上级纪委统一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治理,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
六、负责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巡视审计整改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选人用人、职称评审、学术诚信、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工作、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工程建设、招生考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重大决定事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负责对学校行使公权力的教职员工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职业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负责受理信访举报事项,对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十、负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
十一、负责受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和监察对象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维护和保障党员、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
十二、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党风廉政教育,对党员开展经常性的遵纪守法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积极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十三、负责“走读式”谈话室建设、管理和谈话安全等工作。
十四、指导、检查和督促二级纪委(纪检委员)开展工作。
十五、负责学校纪委全委会、纪检监察工作例会的组织和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档案管理等工作。
十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对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等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篇四】监察室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规章,拟定公司内部监察审计相关制度;
2、拟定公司内部监察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对公司全资、控股企业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4、公司交办的专项审计调查( 包括不限于 “ 三重一大 ” 事项决策、内部控制、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
5、公司交办的信访工作和其他工作。
【篇五】监察室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室负责教育系统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检查教育局任命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
二、负责检查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工作人员违纪案件,检查教育系统重大复杂的违纪案件;调查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
三、协助局党委抓好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开展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抓好有关制度建设;
四、负责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纠正教育系统不正之风;
五、受理教育系统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揭发、检举和控告;受理党员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六、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七、负责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校务公开、学校办事公开工作;
八、协调相关科室做好教育系统的信访稳定工作。
【篇六】监察室工作职责
1、主持纪委全面工作,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负责制定纪委工作计划,加强督办检查,认真组织实施;
3、经常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针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和建议;
4、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加强对乡党委及其成员执行纪律和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确保政令畅通。参与乡党委工作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决定前的酝酿协商;
5、按干部管理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查办所辖范围内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实行重大问题乡纪委集体研究决定、定期向县纪委报告工作;
6、加强对村级纪检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健全和完善村级纪检组织,充分发挥村级纪检组织作用;
7、加强对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8、加强对乡村纪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9、积极完成上级纪检组织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篇七】监察室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党总支和公司纪检监察部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领导所属各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2.检查所属各单位领导干部和一般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实施职权范围内的监督。
3.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进行党规、党风、党纪、政纪和廉洁从业教育。
4.协助公司纪检监察部查处中层及以下各类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5.受理党纪党风方面的检举控告、来信来访、申诉及建议,保护党员的权利和其它合法权益。
6.协助党组织制定党风建设计划,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7.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它任务。
【篇八】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监察审计部工作职责:
根据《行政监察法》、《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政策,在公司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纪检监察、审计、整顿规范等工作,确保公司工作正常运行,不断提高规范建设、法治企业建设水平。
1、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执行集团公司、本公司关于党风廉洁建设、纪检监察、法规、整顿规范及审计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
2、对规范生产经营各项工作进行再监督,提升内部规范水平。
3、受理来电来访,对信访案件进行调查、落实处理。
4、负责组织实施学法普法教育工作。
5、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保障员工权利。
6、确保各项业务规范运行,做好再监督并负责组织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7、承办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监察审计部长工作职责
按照纪检监察、法规、整顿规范等工作有关制度和流程,负责“三重一大”工作再监督,干部勤政廉政责任制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及效能监察,信访举报案件查办,经济文书合法性审核,整顿规范等工作实施及管理。
1、组织、指导制订部门工作目标、计划方案;开展检查考核、确保部门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工作任务。
2、根据公司相关工作目标,组织、指导制定相关业务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组织实施相关业务培训。督促指导法律、法规培训等教育宣传。
4、对“三重一大”和办事公开民主管理进行纪检监督并提出意见。
5、对招标、采购等进行再监督和纪检监察。
6、负责开展信访案件查办工作,初步提出处理意见,规范信访案件材料管理。
7、按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纪检监察员工作职责
依据公司纪检监察工作意见,按照部门管理要求,负责落实部门管理制度和措施,促进部门业务高质、高效、低耗,实现部门职能和职责管理目标。
1、按公司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监察工作,阶段性总结分析报告。
2、监督公司重大决策、重大投资项目、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执行情况。
3、监督大宗物资采购、基建项目建设、服务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生产经营等业务运作过程和相关政策、纪律执行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监察建议或监督意见。
4、了解生产经营业务情况,针对发现的薄弱环节或问题,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启动查处机制并提出纪检意见;收集整理部门应用惩防体系中存在的不足,及时反馈意见,提出改进方案。
5、及时受理信访举报案件,分析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和成因,按照信访举报案件查办流程、制度,协调组织相关人员核实信访举报反映的各类问题,提取相关证据材料,规范管理相关痕迹材料。
6、落实勤政廉政责任制、牵头开展相关宣传教育培训、完善部门管理制度等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7、做好各类廉政谈话准备、记录、归档等工作。
8、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审计员工作职责
根据国家、行业审计工作要求,按流程实施审计工作,负责办理部门事务性工作,按时报送各类报告及报表。
1、对公司财务内部控制系统的适用性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评价。
2、对物资采购、工程投资、服务项目等经济活动和重大经济合同进行日常监督。
3、配合上级开展公司专项审计。
4、完成审计报告、工作总结等材料的编制及上报。
5、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校监察室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