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信访维稳工作“十项”机制的意见
建立健全信访维稳工作“十项”机制的意见
一、加强信访维稳的排查力度。由街道党工委书记负总责,街道分管综治的领导牵头,安排综治办同志、各社区工作人员对辖区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类不稳定因素,建立台账,确保及时准确掌握信访隐患。对重点的信访稳定隐患,制定稳控工作方案,同时不断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切实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全面包保,加强矛盾化解力度。结合辖区特点,实施领导一对一包案制度,对疑难案件挂帐督办、限期解决,做到一包到底。为稳定大局,严格领导包社区、机关干部包居、居干部包户制度,做到分工明确,任务分解。工作重心前移,及时排查不稳定因素,做好各类矛盾化解。
三、加强值班和信访接待力度。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随时保持联络畅通。建立来人来访登记制度,同时加强信访接待工作,对于群众的诉求要做到耐心倾听,细心解答,力争为群众解决难题,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加强信访维稳的调度力度。建立信息日报制度,即社区每天要向街道汇报一次信访维稳信息;街道做到每天一问,每周一调。
建立健全信访维稳工作“十项”机制的意见
(一)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稳控工作
从即日起,在系统开展一次拉网式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排查重点是: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立台账,采取责任到人,包案解决的办法,对重点对象落实人员“看死盯牢”。
(二)落实信访稳定工作责任
实行领导为信访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出现信访问题,学校及时就地解决,决不允许到上级部门上访,更不准出现越级上访。
(三)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两会”及春节期间,实行领导带队值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不关机,确保上下信息联络畅通。值班期间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对因为瞒报、迟报或漏报信息,贻误处置时机的,对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建立健全信访维稳工作“十项”机制的意见
为应对信访维稳突发事件,镇成立处理信访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确保信访突发事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二)加强督办狠抓落实
镇成立督办领导专班。督办领导为刘维进、戴云、王方稳、黄咏洲、陈惠明,重点督办检查信访维稳工作落实情况,信访问题处理情况和积案化解、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包案、信访人稳控等工作。
(三)明确责任考核追究
对镇信访积案和已排查出的重点信访案件实行包保责任制(具体内容见附件),对新发生的信访案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谁蹲点、谁负责。镇信访办要做好信访案件的相关登记工作,严格考核,实行奖惩。
进京上访:出现一次进京上访的(包括群体上访和个人上访),对第一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撤职处理;对直接责任人罚款元。
进省上访:群体赴省上访的,对第一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撤职处理,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0元。个人赴省上访的,上访一次对第一责任人实行诫免谈话并罚款500元,对直接责任人罚款500元;上访二次,对第一责任人一票否决,撤职处理,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0元。
进市上访:群体到黄石、大冶上访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在二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上访一次罚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各500元,并全镇通报,“两会”期间群体上访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对第一责任人一票否决;上访二次对第一责任人一票否决,撤职处理,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0元。个人上黄石、大冶上访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在二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上访一次,对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全镇通报批评;上访二次的对第一责任人一票否决,撤职处理,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0元。
进镇上访:群体进镇上访的,上访一次,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于一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的,罚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各500元;同一问题群体进镇上访二次的,对第一责任人诫免谈话,并对直接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各罚款1000元;同一问题群体进镇上访三次,对第一责任人一票否决,撤职处理,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0元。个人进镇上访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在一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未到各罚款500元,赶到则不罚款,但要防止闹访、缠访的发生,否则要对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