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三篇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篇一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从严要求、更是关心爱护,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配合监督,使在监督下开展工作成为一种习惯、一种常态。
二是作为“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在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加强党性修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从自身做起,把“严”的要求一贯到底,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责任,把“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突出政治监督。坚持党务公开,园务公开,坚持从日常管理的细微处入手,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制止,做到即知即改,切实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篇二
针对《意见》提出的有关要求,在抓好现有各项工作落实的基础上,乡党委认真研究细化措施,确保落实到位。
具体来讲:
一是紧盯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通过严格落实好民主生活会、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基本制度,种好“责任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杜绝党内监督禁区,使班子成员和“一把手”之间形成经常性互相监督的氛围,促使“关键少数”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二是加强对“一把手”监督。乡纪委在工作中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及时反应并指出,履行监督专责和“监督的再监督”作用;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以适当的方式公开领导班子的工作规划、决策程序、办事规则等;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坚持和完善行政执法评议和乡镇办、部门党政“一把手”述职评议制度;
三是加强对班子成员监督。坚持习总书记指导兰考民主生活会标准,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工作中相互提醒、相互督促。四是加强对村党支部的监督。发挥乡党委和纪委对村级自我监督的带动引领作用,经常性入村调研,了解村支部“四议两公开”、民主集中制等重大决策程序落实情况,确保集体决策的民主集中、公平公开,严防村党支部书记“一言堂”;定期梳理村级监督主要内容和流程,加强对村级财务、涉农资金、产业项目、低保扶贫等村级重大事项的监督能力;利用公开栏、村民小组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公示公开,公布监督举报方式,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进一步配齐配强乡、村级纪检监督队伍,提升经费、办公设施设备保障水平,增强乡、村级纪检工作动能;选拔出群众基础好、德才兼备的村级纪检组织队伍,严格执行回避程序,提升独立监督履职能力。
通过《意见》的贯彻落实,促进了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增强乡党委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篇三
一、要充分发挥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作用
上级组织在按照德才兼备原则选拔任用好下级一把手的前提下,要继续对其进行跟踪监督,决不能以为将某人推上一把手位置就算“大功告成”。在违法乱纪的干部档案里不乏这样的案例:有的人走在领导岗位或当上一把手后,他们身上存在的缺点甚至错误被人为地“掩盖”起来而得不到组织的及时警示和纠正,结果积小成大,慢慢变深,滑入泥坑。由此可见,那种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平常疏于教育,放弃监督,硬要重新调整班子活出了乱子才临时“抱佛脚”的做法,只会危害党的事业,错过干部教育的时机。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讲话时指出:“有些人早就有不廉洁行为了,但我们在考察干部时确未能发现,结果导致其中一些人仍继续得到提拔和重用。社会上有人把这种现象说成是‘带病上岗’和‘带病提职’。干部群众对此反应强烈。”我们要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加大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力度。在经常性的考察中,要进一步拓宽视野,既要听取一把手的汇报,更要听取班子成员、基层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还要沟通与纪检、监察、审计、信访等职能部门的联系,以便去伪存真,准确地把握一把手的本质和主流。
二、要充分发挥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
同处于一个领导集体中,班子成员和一把手有更多的接触和了解的机会,监督起来最直接、最方便。但这里的关键是班子成员要有坚强的党性,敢于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就一个班子而言,团结战斗不等于一团和气、彼此护短;尊重一把手不等于盲目信赖、庸俗迎合;互相监督决不是离心离德、搞“窝里斗”。毛泽东同志曾经告诫我们“身边要有不同的声音。所以班子成员都应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在坚持实事求是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础上坦陈己见,特别是对一把手该提醒的要提醒,该批评的要批评,该制止的要制止,达到优势互补和相互监督之目的”。
三、要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
根据党章规定,共产党员不论职位高低、资历深浅,都要编入党的一个基层支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大量事实证明,只要各级机关党组织坚持正确的学习、生活制度,按照党章规定行使对包括一把手在内的党员干部的监督权,就能够有效地防范、遏制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然而,目前我们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就是机关党组织行使监督的职能仍然在较大层面上没有完全到位,尤其是与监督领导干部相关的机制动力严重弱化。一些地方提拔、任免干部不征询机关党组织的意见,部分单位党组织(党委)民主生活会部吸纳机关的党组织专职书记参加,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和一把手不积极参加机关党组织开展的党内活动,诸如此类游离于机关党组织监督之外的现象已酿成许多不良后果。原**省委书记刘方仁因受贿罪被逮捕,其反省中有这样一句话:“领导干部的组织生活不正常、失去来自党的基层组织的监督帮组。”他的这种“抱怨”虽然不能为其开脱罪责,但确实发人深省。
四、要充分发挥党内外群众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
群众拥有监督权利,也最讲实际,他们对党和政府形象的评价往往是通过贴近其生活领域的党政领导干部这个窗口来观察的,“排头兵”的权利运行是不是为人民服务,是他们关注的焦点,评说的热点,何况“众人的眼睛”本身就有巨大的威力,可以弥补其他监督主体视野的不足,令伺机越轨者心惊胆战。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邓小平同志指出:“扩大群众的监督,很重要。”但是,由于认识、机制、环境等方面的原因,当前的群众监督尚缺乏应有的力度,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三个:一是不愿监督。有的人难以跳出功力的束缚,以是否直接有害自己利益为前提,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二是不敢监督。有的人认为自己被人家管着,担心提了意见会给“小鞋”穿。三是不能监督。有的人认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活动空间大、层次高,加之不少东西被蒙上一层神秘的色彩,情况不明自然也就谈不上监督。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注重教育群众树立全局观念,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参与监督。要注意发动群众辩证地观察领导干部队伍,克服行驶监督权利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