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我是舜耕街道数舜和社区综合党委的一名普通党员,10月1日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施行,舜和社区综合党委及时组织我们学习。通过学习我深刻感受到新修订《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具体感悟如下:
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消极的腐败现象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营造和谐党群干群关系产生极大危害。作为一名社区党员,我要认真学习党纪、条规,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和党纪党规。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党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二是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一件件小事做起,从一切能做的事情做起,高度重视廉政建设,坚定不移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我们一定要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明纪律,知敬畏,不碰“底线”,不越“红线”,坚决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认真领会并准确把握《条例》的重点和主旨,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守纪律,干净担当,以高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新修订的《条例》的学习融入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中,牢记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宗旨,做一名清正廉洁的好党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共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
通过学习《条例》,使我们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实施是保持党的先进性、战略性的措施。党的制度建设是根据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原则,随时间发展而不断发展的,在实施过程中验证原有制度的前提下,新的《处分条例》增加了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加强党风建设的决定、党政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例、党的监督条例以及民主制度的若干意见,这使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内容得到了大大的丰富,增加了条例的可执行性。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加强党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维护党的纪律,促进每个党员干部干净办事、廉洁从政全面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推动作用。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好条例,自觉遵守,以条例来规范和约束自己行为,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8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決定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这次新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提高了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的纪律建设的指导思想,体现了修订工作本身的与时俱进。这一条款的修订是《条例》整体修订的逻辑起点和思想脉络,使修订后的《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
《条例》对一些违纪行为作出了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规定,从严处分彰显“越往后越严”的震優作用。如第六十一条规定: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而修订前对此款的处分规定为“留党家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在扶贫领域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通过对条例六个从重加重的修订,纪律的红线划得更为清晰。这些修订的的内容更加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原则,对全体党员的行为约束和法纪意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员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党规党纪追究。
通过学习,我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曾几何时,一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受享乐主义和金钱至上思想的影响,理想信念缺失,道德观念弱化,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为一己之私利肆意妄为,给党和国家的事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在人民群众中形成了恶劣的影响,给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抹了黑。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分重视党的自身建设,深刻认识到党员领导干部队伍是否清正廉洁、是否务实干事,直接关乎党的执政地位、关乎两个一百年宏伟目标的实现。
为此,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刮骨疗毒的勇气,以“党纪国法面前没有铁帽子王”的魄力,在全党范围内大力反腐,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反腐面前无禁区,随着以周永康、徐オ厚、令计划等为代表的党内腐败分子落马,我们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得到纯洁净化,党内的政治生态也逐渐朝风清气正的方向转变,反腐重新凝聚了党心、贏得了民心。十九大以后,党反腐力度不断加大,“打虎”、“拍苍”、“猎狐”行动持续进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会从根本上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通过学习新修订的《条例》,我深刻感受到,贯彻好《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
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上要精精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坚持以身作则、秉公办案;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自觉拼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
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学习先锋模范典型事迹,自觉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威信,自觉遵守党纪法规,绝不能把自己混为普通老百姓。自觉做到在困难面前勇住直前,勇挑重担,在荣誉面前不抢不追,谦让包容。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大局、讲贡献、讲风格、讲原则、讲团结、讲正派,踏踏实实做事,平平淡淡做人。
坚决克服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不思进取,投机取巧,生活怕苦,工作怕实,遇到困难和矛盾绕道走、看到名利争着上的不良思想和行为。
通过学习,我深刻感受到,作为法院干部要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种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牢记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宗旨,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合格共产党员,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进取的精神,努力为党和人民的司法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