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关于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地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三转”,聚焦主业,狠抓建章立制,积极拍打“苍蝇”,使一些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农村政治生态得以修复,社会风气明显改观,但仍有一些问题严重制约着基层监督执纪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流动性差,不利于基层监督执纪工作的有效开展。有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多年甚至一辈子在一个地方或部门工作,与一些涉嫌违纪违法的人员或多或少有些个人感情,所以,对正常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时,难免不存在畏难情绪,十分不利于纪检监察工作开展。但如果经常性调换纪检监察干部,又存在工作业务技能方面的断档,给工作带来新的被动。
二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缺乏办案经验,很难适应新形式下监督执纪工作的要求。有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缺乏业务培训和实际工作锻炼,政策水平不高,办案技巧掌握不够;有的口头表达、文字基本功还不够强,不熟悉党纪条规等业务知识,对经济发展政策、相关法律知识、会计知识知之甚少,存在着业务能力“偏低”的问题。加之一些违纪违法的作案用法更加隐弊,个别违纪违法人员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手法十分熟悉,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的“反侦查”能力,想方设法来逃避惩处,将违纪违法事实隐藏的更深,这也给基层监督执纪工作增加了不少难度。
三是基层纪检办案基础设施设备欠缺,基层监督执纪办案安全压力较大。大多数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没有建设专门的谈话室,缺乏必要的办案设施设备,需要对调查对象采取办案措施时常常借助办公室、宾馆等不规范场所,缺乏必要的医护人员和安保人员,遇到突发事件很难及时控制局面。这也致使有些基层纪检监督干部因办案安全压力较大而采取“宁愿不办案挨批评,也不愿出安全事件受处分”的消极做法。
二、对策及建议
一是强化担当意识,优化交流提拔机制,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基层纪检监察队伍。要加大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教育力度,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维护者,要有敢于担当的精神,更要有善于担当的方法。同时,对那些敢于监督、敢于碰壁、不畏权势却受到不公平待遇的纪检监察干部,要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予以公正合理的澄清,保护好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敢抓敢管、敢于担当的良好工作环境。在推荐提拔纪检监察干部时,也不能单纯以票取人,要保障纪检监察干部在提名、考察上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化解其被边缘化、丢选票、影响个人进步的担心和顾虑。要让政治素质高,真正肯干事能干事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避免干事者吃亏。要努力保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经费运转,以激励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
二是拓宽培训渠道,强化协调机制,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能力。进一步拓宽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渠道,开展纪律审查知识专题讲座,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财务、文字、口头表达、心理等综合知识的培训,选派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班,采取轮岗交流、跟班学习、“以案代训”、派员直接指导具体业务工作等措施,多途径多岗位锻炼干部,推进基层纪检监察人员素质和能力建设。强化协调机制,提升纪律审查效果。对遇有重大疑难复杂的问题线索,要由上级纪委为统领,基层纪委(纪检)工作人员为成员,组织实施划区域交叉纪律审查、联合纪律审查,实现资源互通、人员共享,缓解基层纪律审查力量薄弱、人情干扰大、纪律审查水平不高等难题。
三是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安全意识,筑牢基层监督执纪安全防线。加大资金投入,为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建设专门的谈话室,配备必要的硬件设备,准备部分常用药品;推行电子谈话笔录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从基础条件上解决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怕出办案安全事件的顾虑。同时,建立了规范的监督检查台账和纪律审查台账,落实办案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基层办案人员的办案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从细节上抓起,筑牢监督执纪安全防线。
关于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构建科学有效的监督体系是国有企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的重要战略部署和制度安排,也是实现企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强力引擎。本文着眼国有企业监督工作现状,深入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
关键词:企业;监督;问题
监督是指企业为不断提升监督合力和质效,协调整合巡视巡察、纪检、人事、法律、内控风控、财务、审计、民主和舆论等监督资源,发挥专业优势,搭建监督平台,构建科学完善的监督体系,融入企业治理各环节,是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治企要求、加速全面依法合规严格规范管理的重要载体和保障。
1国有企业开展监督工作的简要情况
一直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监督工作。为了有效解决企业体制机制障碍、沟通协作不顺、多头做功以及监督难以聚焦等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党的十九大也指出,要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近几年以来,随着国有企业监督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入,各企业积极探索开展监督工作,在发挥监督发现并推动问题整改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各企业在监督工作质效上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2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2.1监督责任没有压实,监督工作难以落地。
企业监督格局虽已建立,但各层级监督责任还没有完全压实,还存在责任链条松扣,压力层层衰减的现象。一是企业监督委员会责任没有完全压实。各企业虽然成立了监督委员会,但与上级监督委员会联系不紧密,上下贯通不够,上级层面指导不具体,企业层面请示报告不经常。二是企业监督委员会各部室责任没有完全压实。有的部室对监督工作认识不深,站位不高,履行监督主体责任的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对监督工作不研究、不分析,没有将监督职责写入本部室内部职责中,造成监督不伴随业务走,管业务不管监督,行权不控制风险,职能监督不做功、不出力、不走心。三是基层党组织监督责任没有完全压实。党组织负责人是监督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定位不准,认识不到位,基层监督责任和效应衰减、监督工作向基层延伸乏力的问题仍然存在。四是领导干部监督工作“一岗双责”没有完全压实。党组织负责人对班子副职成员监督工作指导、检查不多,班子副职成员也很少向同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监督工作,造成有的领导干部管业务同步管监督的意识淡薄,履行监督职责不主动,甚至存在不知所为、“左顾右盼”的现象。
2.2监督人员能力不足,监督发现的问题质量不高
企业监督虽然实现了有形覆盖,但由于专兼职监督人员能力素质参差不齐,企业监督工作发现问题数量还不多,质量还不高。一是观念未转变不认真查找问题。有的监督干部监督意识不强,认为监督是纪检、审计等专责监督部室的事,与我无关,有的兼职监督人员挂名不履职、出工不出力。二是不愿监督不想深挖问题。有的监督干部比较浮躁、怕吃苦,不愿意深入一线、深入现场开展耐心细致的调查走访工作,监督工作有时是装装样子、走走过场,自然难以捕捉到深层次的问题。三是不敢监督无法直面问题。有的监督人员碍于人情,抹不开面子,怕得罪人,不敢监督,不敢奔着问题而去,向着问题而行。四是不会监督,不善于发现问题。有的监督人员工作方法简单,东拉西扯,绕来绕去,就是找不到切入点,不善于发现问题。五是素质能力不强,难以聚焦问题。比如,有的审计人员虽然财务知识丰富,但对有些违规违纪表现不够敏感;有的纪检人员对党规党纪把握得比较透彻,但是对有些专业性问题却无法开展深入分析并准确研判,监督过程中对专业部室依赖过多,有时容易被误导等。
2.3监督信息共享不畅,监督合力难以形成。
监督工作着力构建全主体、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全时段、全手段的“六全”监督新格局,有效提升了监督工作的全局化、系统化水平,但在实际过程中,各单位各自为战,监督力量分散,监督合力不强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一是惯性思维作祟,协作意识不强。有的单位仍然习惯于内部事务内部解决,“自家事自家了”没有从思想上、行动上真正融于监督体系,不习惯共享监督信息和成果。二是体制机制作梗,滋生形成“信息孤岛”。在企业监督工作中,由于缺乏健全完善的沟通交流、协调协作平台和机制,各单位各自为战,对于监督发现的问题线索或者遇到的问题,没有及时有效地开展沟通交流和协商协作,造成资源断路,信息屏蔽,多头工作,重复做功,影响监督效率和效果。三是“本位主义”作祟,产生人为信息“壁垒”。有的单位不愿意“自曝家丑”,故意“捂盖子”“护犊子”,人为设置监督信息共享障碍,造成监督有关的数据资源无效流失,极大地制约了监督合力的提升。
2.4问题整改不深不透,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
监督工作效能一分在发现问题,九分在问题整改。有的企业轰轰烈烈开展监督工作,但问题整改时却虎头蛇尾,草草了事,监督工作效能尽失。一是问题原因未分析清楚,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被单个现象蒙蔽双眼,领导“生病”,同志“吃药”。二是考核处罚“蜻蜓点水”,责任单位和人员“轻松过关”,几乎没有因此受痛,“不敢”的震慑没有得到强化。三是警示教育不到位,责任单位、人员和相关单位、人员没有从中吸取深刻教训,既没有强化因敬畏而“不敢”,也没有巩固因觉悟而“不想”。四是举一反三抓整改,抓防范力度不够。对于监督发现问题研究不多,分析不深,对问题背后的责任缺失、体制机制性障碍、管企治企宽松软等深层次问题和不足扫描诊断模糊不清,造成问题整改不深不细,透过问题补短板、强弱项用力不准,通过建章立制抓防范功夫不深,同类问题重复发生,“按下葫芦起了瓢”。
3国有企业监督工作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对于上述存在问题和不足,笔者分析认为主要是基于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职能部室监督意识不强,监督责任没有压实,压力传递逐级衰减;二是监督干部队伍能力和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不愿不敢不会监督的问题比较突出,监督不聚焦、效果打折扣;三是监督资源整合、监督信息共享不充分,资源互享、信息互通存在障碍,信息不对称导致各单位发力不均、多头监督、重复监督,监督工作整体效率不高;四是问题整改就事论事,举一反三抓整改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强,针对问题抓体制机制和规章制度整改不到位等。
关于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XX名党员,XX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20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XX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XX件,仅占比X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二、原因分析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但目前4个1+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XX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三、思考与建议
落实XX市委“XX”部署,推动XX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XX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