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组织生活会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组织生活会
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党内法规,做到边学边做边查摆,下面将本人近期以来对照检查出的问题汇报一下。
一、查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理想信念方面
本人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对共产主义的信仰从未改变,也未曾动摇,但律己意识仍有待提高,率先垂范意识不强。抓学习较少,没有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做到以身作则。比如在院进行集中学习时,能够认真学习并记录,但在私下的自学方面,比较松散,往往是浅尝辄止,没有做到入脑入心。
(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本人始终做到在重大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做“两面人”不拉帮结,不搞团团伙伙,但在生活中对一些错误言论、错误倾向缺乏坚决的斗争站精神。
(三)作风方面
谦虚谨慎的思想作风坚持的不够一贯。比如在廉洁自律方面,有自满情绪。认识不到位,总认为我们做的不错,而且多次受到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的表扬,什么超标准和违约的事我们从未敢,也没有条件去做,这样就不自觉地产生了自满情绪,以致在廉洁自律方面没有提出更高的要求。
(四)工作方面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日常工作中,向分管领导汇报不够,沟通、准备不充分,在主持党小组会议过程,欠缺的地方比较多,经验不足,场应变能力差,语言表达能力不强。二是文字写作能力差,一年多来,在位领导的指导下,加强了文字写作能力的锻炼,有一定提升,但是提高不够不能及时总结出工作中的好经验,反映检察工作中的“亮点特色”。三是检察业务知识还不完备。在执法思思、执法理念、执法水平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要求还有一定距
离,对新的司法解释、新观点学习不够。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一)放松了严格的政治理论学习
由于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自认为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做好本职工作没有问题,缺乏学习新理论、新知识的强烈愿望认为自己不是理论工作者,没有必要去深钻细研,经验主义思想导致理论学习的兴趣不浓,运用理论知识指导工作实践的能力不够强。
(二)放松了严格的党性修养锻炼
之所以存在上述的这些问题,归根到底是放松了党性修养的锻炼和党员信仰的逐步丢失。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环境变化,主观主义慢慢增多,久而久之,对研究解决一些问题和
矛盾,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坚持得不够好,工作作风不够深入。
(三)放松了严格的主观世界改造
学习业务知识的劲头降低了,进取心也不强了,完成领导交办的具体事条中,总是完成的不够满意可完成的不够好。事前考患不周,事后总是后梅,埋怨自己。究其原因,是自己往往是并知并按照手却进希实是,年最号射供是被动去学习,没有制定严格的学习计划,本该完成的没有完成,本该做好的,结果却不尽如人意。
三、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的剖析,本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整,以求提高个人的综合素养。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摆在自身建设的首要位置,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最新理论,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以理论上的清醒促进政治上的坚定。
二是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警惕政治谣言。深入学习党的纪律充分地认识到严明党的纪律的重要性,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积极维护党的纪律。时刻对党纪国法保持敬畏之心,始终把党纪国法视为“高压线”,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做到有令行、有禁止。警醒地认识到政治谣言的危害,自觉维护中央权成,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在路线原则上立场坚定,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面对社会上、网络上流言蜚语要提高警惕、积极斗争,敢于“亮剑”。
三是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要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将基层检察工作与基层百姓紧密结合,虽然未直接参与办案工作,但是也要树立宪法和法律意识,把自己工作融入到检察事业中去。
四是要进一步务实创新,增强工作实效。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还要做到不断学习,积极探索,主动去适应司法改革大形势下的检察工作,创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提升自己对司法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最终达到工作成效的不断提高。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组织生活会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我能够严格按照局党委统一部署和党支部的具体安排参加学习教育。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重温党章党规党纪,通读上级有关文件及必读篇目,学习公安英模先进事迹,思想震撼很大,内心感触很深。同时,围绕这次组织生活会的主题,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深入对照、全面反思,对问题差距、根源症结、努力方向有了更为清醒的认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教育整顿的认识和收获
这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贯彻落实党央决策部署的严肃政治任务,也是回应人民群众热切期盼的实际举措,更是纠治顽瘴痼疾打造过硬政法队伍的时代要求。近段时间以来,参加学习教育和查纠整改环节,总的有四点收获:一是思想受到一次净化、理想信念更加坚定。通过听党课、写体会、看录像,剖析xxx、xx走上严重违纪违法道路的深刻教训,给自己敲响了警钟、注入了“清醒剂”、增强了免疫力,使我深刻认识到,思想改造时刻不能放松,否则理想信念就会产生动摇。二是党性得到一次锤炼、是非荣辱界线更加清晰。参加这次教育整顿,我感到真正从思想上入党又一次得到升华。坚定党性是一名党员的终生课题,只有不断强化党性观念,才能永葆思想不溃堤,始终当先锋、作表率。作为一名公安民警,在工作上一定要坚持原则,辨析谬误,正本清源,不为人情所左右,不被利益所诱惑,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始终坚守公平公正的办事原则,否则就会犯糊涂、做错事。三是士气得到一次鼓舞、精神状态更加振奋。通过学习教育,我感到作为一名党员,应该始终保持一种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精神状态不一样,就会直接影响到工作的干劲、标准和效果,只有兢兢业业工作、踏踏实实干事,组织和群众就会给你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从而克服了以往有时存在的心浮气躁情绪,工作士气更加昂扬,精神状态倍受鼓舞。四是素质得到一次检验、职责意识更加紧迫。通过教育整顿,我感到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成功之路千万条,但能力素质始终是成功的最捷通道,必须增强“知识恐慌”、“本领恐慌”,尽快把精力集中到刻苦学习、提高素质、干好本职上来。
二、查摆的主要问题
(一)理论学习不够自觉。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理论上的清醒离不开学习上的深入。过去,有时认为公安部门的工作政策性、原则性强,只要按政策规定抓好落实就行了,不需要有多高深的理论。因此,学理论的紧迫感和自觉性不强,平时忙事务性工作多,静心学习充电少。有时仅满足于课堂听了、笔记记了、写材料用了,但在深钻细研、学以致用上还不够,思考问题、谋划工作、提出建议习惯于凭经验、循惯例,站位不高,层次不够,科学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不强。通过教育整顿,我认识到,放松了理论学习,个人素质就难以提高;放松了理论学习,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就难以起步;放松了理论学习,就无从在工作上创新发展。
(二)党性观念不够强。以往总感到,在我们所里,党员数量多、身份不突出,可比性不强,在某种程度上导致党性意识淡化。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习惯于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和标准。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对时时处处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这根“弦”绷的不紧。联系群众不够密切,深入基层较少。有时下到社区,除了完成相关任务外,很少做到多花一点时间,结合本职工作深入调研。同时,工作上对自己要求不够严格,没有牢固树立“基层群众利益至上”的思想,手头工作比较忙时,在接待一些基层电话问题的解答还不够细致、耐心、深入。
(三)工作作风不够实。尽管自己在作风建设上要求比较严格,但有时感到自己与局领导和所领导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有时缺乏进取心和危机感,总以事情多、工作忙为由放松学习,工作上照抄照搬,安于现状;有时标准意识不强,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存在敷衍应付现象;还有时对工作精细程度不够,办文办事拖拉、错、漏、忘的问题还没能彻底杜绝。
(四)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人都会遇到一些不良思想影响的现实。从主观上说,我都能按照局党委和所里要求进行自觉和不自觉地约束。但客观上,却没有做到一尘不染。比如,受庸俗关系的影响,有时廉洁自律标准不高,迎来送往工作组搞接待时有超标准现象;碍于情面,为上级机关同志以及老领导、同学朋友请托的事项有打电话说情的现象;受奢侈陋习的影响,还偶尔和同学、战友到酒店吃吃喝喝。
三、下步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针对这次教育整顿的内容和目的,我主要以下三条具体措施:
(一)抓好创新理论武装,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坚持把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放在思想建设的首位,把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作为坚定理想信念的重要途径。在积极参与所里集中组织的教育学习的基础上,每周末还要利用半天时间,自觉进行理论学习,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通过强化学习,破除完成任务应付差事的思想,破除怕苦怕累的懒惰情绪,破除浅尝辄止的满足心理,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知识水平,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学习不仅要学书本,还要学英模和先进典型,学习领导和局里、处里的好同志,对比先进找差距,增强自我改造的紧迫感。
(二)围绕岗位职责,尽心干好工作。围绕岗位职责要求,使实劲,干实事,求实效,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坚持在学中干,在干中学,把工作当学问来研究,当事业来追求,确立“日事日毕、日清日高”的工作标准,使所学知识真正转化为科学的思维方法和做好本职工作的实践能力。要培养精品意识和一流水平,使自己在观念上、举措上、成果上都要不断有新的突破。
(三)保持廉洁守纪,维护公安形象。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利益观,时刻警醒自己,强化法纪意识,坚持工作高标准、生活严要求、品行讲党性,切实做到防微杜渐,增强拒腐能力。自觉接受组织和同志监督,经常找领导汇报汇报思想,找同级谈谈心,多照照镜子,会会诊,听听大家讲几句批评的话,反思反思问题,触动触动思想,不断强化党性观念和政治意识,做到得意之时不忘形,失意之时不失志。
以上问题的查摆不一定全面客观,思想根源的剖析不一定深刻透彻,整改措施不一定准确到位。我诚恳地希望领导和同志们给予批评帮助,使我能真正在思想上、政治上、作风上、生活上纠正自己的不足。并充分利用这次教育整顿的机会,不断地自警、自省、自励,坚决改正和克服自身存在的问题,切实使自己在思想上有明显进步,政治上有明显提高,纪律上有明显增强,作风上有明显改进,成为一名让领导放心、基层满意的公安民警。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组织生活会
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组织生活会相关要求,森林公安党支部紧密结合单位实际,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全面进行查纠整改,重点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警规警纪,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和征求意见建议活动,对照“七大顽瘴痼疾”、森林公安梳理的突出问题以及结合干警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坚持把问题谈开、谈透,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和刀刃向内的担当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根源,夯实整改责任,全力推动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工作走深走实、落实落细。现对照检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突出问题
(一)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方面。
一是班子集中学习的深度不够。虽然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但是学习中对领会这一思想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有不求甚解,学用脱节现象。二是个别班子成员工学矛盾突出,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的思想,总是以工作忙、任务重、没时间学习为由,不能自觉静下心来学习,导致了政治学习效果不明显。三是学习方式呆板,大多根据上级要求进行,方法比较呆板,单调,开会时有时“照本宣科”,对一些理论文章和政策文件只是“泛泛而读”,对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解的不深不细,缺乏深层次互动和思想交流,理论联系实际不够。
(二)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的决策部署方面。
一是党建责任落实还需要持续加强,制度还需进一步建立健全。二是党建工作创新不够,特色不鲜明。三是政治教育效果不够突出,方法形式不够多样,学用结合不够紧密。
(三)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决策部署方面。
支委班子成员学习一般化、表面化,学习目的不明确,缺乏思考,学用“两张皮”,没有做到以学促用、以用促学,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以及全国、全区、全盟、全旗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要求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还有差距。如,在英模教育中,选树英模和先进典型较为滞后,先进事迹挖掘不够深入,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还有差距。
(四)聚焦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问题,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实方面
一是带头学习不扎实。个别班子成员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具体内容以及队伍教育整顿“三个环节”“四项任务”还存在理解不深不细,不通不透的情况,这是示范带头抓学习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的具体表现。班子成员作为“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的意识不强,在队伍教育整顿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三项教育”上有时满足于集体学习、会议学习、培训学习,通过个人自学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抓得不严不紧,示范引领作用发挥得不好。二是宣传教育不深入。部分班子成员存在“三个规定”与公检法系统关系较大、与司法行政机关关系不大的错误认识,有时学习目的不明确,缺乏思考,领学不详细,解读不深入。如,组织学习“三个规定”一般化、表面化,没有把干预司法的具体表现形式学深悟透、讲深讲透,广大民辅警对“三个规定”“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三是督促提醒不到位。班子成员与民警日常交流少,对民警日常监督管理抓得还不够具体全面,尤其是“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监督形式单一、手段滞后,教育管理的措施办法也不够多,全程督促提醒不够,班子成员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仍缺乏韧劲。如,八小时外督促提醒干警严格遵守“三个规定”少,经常性谈心谈话工作标准还不够高,要求不够严,对民警思想情况掌握得还不够及时深入,对一些干警思想动态、社会关系、廉政风险等真实情况掌握不够及时、准确,一定程度上存在监督管理若明若暗、时紧时松的状况。
(五)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方面
有的班子成员开展工作听汇报、看资料多,向基层交任务、“压担子”多,会议多、发文多的现象依然存在,个别支委班子成员韧劲和恒心,习惯当甩手掌柜,亲力亲为不够,对已经安排的工作跟踪问效不及时。如,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针对局支部安排的工作,部分班子成员向相关职能科室安排后就一交了之,亲力亲为研究谋划不足,导致活动形式不够多样、内容不够丰富。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
一是理解把握不到位,有的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没有认识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也是重要任务,没有认识到维护党的“六大纪律”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戒尺,还有的认为从严治党就是抓贪官,就是纪委的事,这种理解与中央要求相距甚远。二是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性不强,实打实硬碰硬的少。有的领导干部讲起从严治党的党风廉政建设义正辞严,但日常工作中不想抓,不敢抓。三是“一岗双责”落实仍有差距。虽然党组织对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了细化和分解,但有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责任缺乏充分的认识,甚至把党风廉政建设看成是主要领导的事情,认为自己只要把主要工作抓上去就行了,没有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中,抓在手中,执行各项纪律还不够严格,对干部监督教育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对于以上存在的问题,局支部班子紧密联系党支部工作和思想实际,进行了深入具体的党性分析,归纳出以下4个方面的原因:
(一)政治站位不高。一是理论学习松懈。有的班子成员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自我感觉理论功底是扎实的,理想信念也是坚定的,只要把工作抓好了、任务落实了,不出大的问题就可以了,从而淡化政治理论学习,往往只是停留在参加了、学习了阶段。在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中,理解和把握中央、自治区、盟、旗委、局党委关于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不深刻,没有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党性锻炼放松。个别班子成员没有通过“三项教育”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思想境界,导致理论素养停留在粗浅层面,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指导工作实践的水平还不够高,“知”和“行”仍有差距。三是系统思维不足。对发现的问题总结归纳不够,问题整改不够深入,举一反三抓整改、健全机制抓整改的办法不多,习惯于见子打子,工作的创造性不足,导致共性问题频发易发。
(二)担当作为不够。一是斗争精神减退。在作决策、想问题、办事情时没有把政治上的考量放在第一位,在党为党、在党护党的意识不够强,在队伍教育整顿的重点难点工作上,有时顾虑多、存在求稳怕乱的思想,瞻前顾后,怕捅马蜂窝,怕引起连锁反应,主动推动不够。二是干事创业激情不足。部分班子成员不能时时事事保持锐意进取、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在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时,敢于担当作为、勇于直面困难的办法不多、底气不足,贯彻落实态度不坚决。坚持把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不够,对宏观的、战略的整体层面和全局形势把握不准,凝聚各方、协调推进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跟踪问效不足。个别班子成员习惯当“甩手掌柜”,亲力亲为不够,深入基层现场办公、解决问题办法措施不多。后续跟踪问效不及时,导致工作推动慢。
(三)工作作风不实。一是韧劲不足。推进工作缺少韧劲,推动工作没有完全做到一竿子到底,没有深入抓好每个环节,导致一些民警执行力、落实力不强。二是工作不深入。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一线的时间不多,主动了解情况,帮助基层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协调解决具体问题较少,对基层存在的问题缺乏有效的解决办法,导致一些工作进展较慢、成效不够好。三是实事求是不足。安排部署工作时对实际情况考虑不充分,在处理当前与长远关系上考虑不足,倾向于注重解决当前问题。
(四)管党治党不严。一是管党治党意识不强。局支委班子没有切实将“两个责任”扛在肩上,部分班子成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在落实“监督责任”上,缺乏跟踪监督检查和坚持问责到底的力度,没有完全做到“抓早抓小、关口前移”。二是率先垂范不足。有的班子成员对执行党的纪律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强烈的纪律意识和法纪观念,在严格执行纪律方面,自觉主动性不够,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认识不够深刻。三是动真碰硬不够。存在老好人主义思想,在动真碰硬上还不能完全抓住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信心和决心不足;对于一些违规违纪问题,还没有真正“动真碰硬”,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
三、今后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认真对照查找出来的问题及原因,结合工作实际,今后,局支委班子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抓好整改落实。
(一)抓政治建设,加强党的领导。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始终坚持和加强对队伍教育整顿的集中统一领导,保持上下同心、同频共振的良好局面。二是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支部会议第一学习议题,通过学习,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盟、旗委、局党委关于队伍教育整顿的各项决策部署。三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坚持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放在突出位置,年内,至少召开两次支委会议专题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情况,全面压实班子成员责任,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链。
(二)抓思想建设,强化理论武装。一是进一步提升学习效果。严格落实把学习教育贯穿队伍教育整顿始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组织干警从严抓好“三项教育”,同时,局支委班子成员在每次集中学习上带头思考、带头交流发言。二是进一步发挥头雁效应。积极引导局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带头认真自学教育整顿必学书目,带头做到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学习提高班子成员的政策理论素养,不断增强驾驭全局、科学决策、引领发展能力,自觉把森林公安事业发展置于全旗的大背景、大形势下谋划、思考,使各项决策更加符合国家、自治区、盟、旗委政策要求、符合旗公安局实际、符合群众意愿。三是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准确把握舆论宣传的时度效,重点宣传报道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大力宣传英模先进事迹,树立森林公安民警积极干事创业、主动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坚持开门搞教育整顿,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继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抓作风建设,推动工作落实。一是政策宣讲上从严从实。聚焦“7大顽瘴痼疾”,继续宣讲“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通过深入思想发动、政策宣讲、谈心谈话等措施,全面梳理摸排存在的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在线索核查上从严从实。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针对在线索排查、案件梳理、监督举报中发现问题的民警,认真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推心置腹规诫劝告,讲明利害、帮助挽救,促使其主动讲清问题,争取主动。三是在统筹兼顾上从严从实。把队伍教育整顿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和对公安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同时,要把教育整顿与推进乡村振兴、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推动森林公安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抓纪律建设,从严管党治党。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局支委班子成员带头检视问题,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查自己”,以上率下推动自查自纠。二是强化警示教育。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干部任前谈话、苗头性问题谈心谈话等制度,加强考勤管理、节前节后和“八小时”外监督措施。结合“三项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全面提升各级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三是强化组织查处。认真组织力量核查民警自查填报的问题,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用好“四种形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如实反映问题的民警及时落实从宽政策;对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不如实反映问题的干警从严处理。四是强化选人用人。进一步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严守干部选任程序,严把人事纪律关,树立重实绩、重实干的鲜明导向,逐步加大优秀年轻干部使用力度,着力激发年轻干警动力、活力、创造力,培养干部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全面素质,形成人人思发展、人人谋发展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