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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责任制20篇

抄范文2年前 (2023-11-15)应用范文63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不断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是新时代的一项重大课题。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20篇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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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责任制篇1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救护大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明确救护大队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救护大队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织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及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救护大队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群办公室,负责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党群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科室、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三条救护大队党组织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委、省国资委党委、盘江煤电党委、林东矿业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定期研究分析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每年工作要点和计划,每年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企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三)定期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矿业党委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1次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向林东矿业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党组织班子成员要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加强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感,提高政治鉴别力。

  (五)加强对各类宣传文化阵地的建设管理。充分利用内部刊物、宣传展板、党员活动室、报告会、宣讲会、党课等阵地,抓好马克思主义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企业文化氛围,引导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主流。

  (六)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要把增强网络舆情意识、提高舆情防控能力纳入干部学习和培训体系;培养一支网络舆情处置队伍,提升网络舆情发现力、研判力和处置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网络评论员队伍,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在突发事件中引导网上舆论导向。

  (七)妥善处置民族团结与宗教信仰问题,对信仰宗教的党员,要加强思想教育,妥善处理,防止引起负面舆情。

  (八)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应当敢抓敢管、敢于亮剑,通过内部报刊、网站、党内通报旗帜鲜明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九)选优配强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宣传文化部门负责人。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合适的应及时作出调整。

  第四条各相关部门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宣传文化部门作为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每年对所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1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同级党委及林东矿业党委宣传文化部报告。

  (二)组织人事部门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作为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三)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党规党纪监督,把落实党中央、省委、省国资委党委、盘江煤电党委、林东矿业党委和同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的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四)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抵制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反对社会主义道路及改革开放等言论,表明立场,坚决同负面舆论思想斗争到底。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意识形态责任制篇2

  一、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

  (一)履职特色和亮点

  1.履行责任。认真履行支部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部署研究党建工作,落实党支部书记抓牢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了年初部署有计划、年底有总结,班子专题研究党务工作4次。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6次,讨论4次。坚持支部成员到各党小组参加每月党小组会议等制度。

  2.抓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发展党员的程序上,广泛吸收和培养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的优秀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今年按程序发展党员1名,转正1名,发展积极分子3名,表彰优秀党员4名;组织支部党员帮扶因病致困党员4名,处理违规违纪党员1名。加强党员教育,加强党员思想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完善党支部“五化”建设工作。组织全村党员在七月份党员主题活动日到会同粟裕故居、通道转兵红色教育基地学习,使党员了解历史,加强了党员之间的交流,对我村开展党建工作“回头看”和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改到位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3.强抓基础和防污染建设。2018年村支两委通过“一事一议”库区移民项目,硬化全村村组级道路2.5公里,大大方便群众出行及农产品外销;对本村三拱桥进行防护加固和河沙塘道路垮塌路基维修;对村里环境进行整治,新增垃圾桶20余个;协助经开区、办事处对本村拆除大棚房1500平米;全村已有19个村民小组通了自来水,人居环境大有改善,乡村面貌焕然一新。

  4.脱贫攻坚。通过村委会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全身心投入到帮扶工作中来。村支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加强贫困户的脱贫工作指导,充分调动广大农民自主创业,利用花背村荷花园的产业观光项目和舞水风暴等项目,带领贫困户脱贫致富,动员贫困户+产业入股荷花园,每户分红5000至10000元,优先满足贫困户就业,使他们有就业的机会。至2018年实际建档立卡贫困户74户201人。截至2018年底,全村已脱贫73户199人,尚有未脱贫人口1户2人。2018年花背村顺利通过省检查的验收。

  上年度述职时,阙书记提出的把党建和产业发展结合好、搞好党员管理和教育培训、加强日常管理等四个要求都一一落实并长期坚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党建工作认识不够,要求不严。作为党支部书记,现实工作与自己的业务水平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平时不加强自己的理论知识学习,对党建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性不强。

  (二)党建基础不扎实。由于村级活动场所配套设施不够完善,远程教育没有发挥真正的作用。“三会一课”和“四议两公开”程序不规范,会议记录过于简单。

  (三)群众意识欠牢固。与村民联系欠密切,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不及时。没有加强对困难群众、困难老党员、离任老干部的走访与关心。没有把村民最关心的征地拆迁和安置问题,放在主要精力上来。导致村民安置问题迟迟没有落实到位。

  (四)制度执行力不够。一是制度规定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仍然存在,不少制度成了挂在墙上、写在纸上、喊在嘴上的“摆设”;二是党员的管理教育方面,“三会一课”、“党员管理制度”等方面由于监督不落实,准备欠充分,措施欠力度,效果欠明显。

  (五)党员管理有所放松。不注重党建理论学习,业务素质不高,指导党建工作能力不强,组织制度落实不到位,职责履行不到位。党支部生活流于形式,会上怕得罪人,个人利益至上,党建引领经济的作用不明显,没有起到党员应尽的职责。

  (六)进取意识不强。对有项目支撑的基础设施建设关心的多,总认为给群众办几件事就满足了,没有在自身力量发展上下功夫,没有自身造血的功能,引领经济发展欠调研和思考,没有长远的谋划和发展。

  以上问题的存在,究其原因,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新常态认识不够,放松了抓思想政治建设的积极性,放松了自我党性修养,对新形势下加强党建工作的新常态、新要求领会不够,工作还是老思路、老办法,日常工作抓得不实,对基础党建工作常态化缺乏强有力的指导和督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抓责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思,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建工作常态化,严格抓好日常工作,做到每月督查,半年考核,年终述评。认真落实党的“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制度、党务公开、党员民主评议、党风廉政监督等制度。

  (二)强化党员管理。一是加强党性教育培训工作,坚持“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丰富党课的内容,拓宽讲课的路子,提高讲课的质量切实做到每上一次党课,弄清一两个基本观点,使大家提高一次认识、接受一次教育、使每次学习见成效。二是开展无职党员定岗定责,分别在荷花园、水上乐园设置相关岗位,为无职党员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平台,强化党员责任意识。三是严格落实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按照“环境卫生星、遵纪守法星、诚实守信星、勤劳致富星、热心公益星”开展积分管理,创建评选星级党员。评选情况要在村部党务公示栏进行公示,并每季度进行更新。

  (三)扎实开展工作。2019年,随着大道的拉通,重点打造花背村品牌蔬菜种植合作社和经开区安置区建设项目,推进农家乐项目发展,使花背村的经济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1.加强理论武装。一是以“两学一做”学习活动为载体,通过驻村领导上党课,警示教育等方式,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建设工作力度。二是坚持学习制度,将学理论、学业务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三是多次开展学习活动,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2.注重舆论引导。先后多次召开党员及村民代表大会,以透明公开的态度让群众了解我们的工作,提升了村两委的社会公信力,提升群众对村委工作的信任度和熟悉度。

  3.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调处,对重大矛盾纠纷及不稳定问题,及时上报上级党工委协调处理,做到矛盾纠纷不出村。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宣传的力度不足,与上级联系不够紧密。

  2.新媒体的运用和管理不够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让党的政策方针深入人心。

  2. 依托“红星云”、“党建e+”、微信群等新媒体手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继续深入排查矛盾隐患,积极消除不稳定因素。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认真履行好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团结班子,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强化党员教育和监督管理,增强党的基层组织服务能力,为实现花背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意识形态责任制篇3

  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整改的通知》要求,现将市扶贫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目标管理,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并做为年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成立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了《XX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工作方案》,为我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真正履行了岗位职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相关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进一步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细化、量化、具体化。

  (二)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制度保障。认真履行班子集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一把手”带头,切实当好“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将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始终掌握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文化动态,有针对性引导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分管领导每月听取一次分管科室(中心)关于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汇报,主要领导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就分管领域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各党支部每半年向党总支专题汇报一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年底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落实。 

  (三)强化理论学习,提升思想认识。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平台,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习内容,切实抓好党员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中央、自治区和我市有关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全市网信工作会议、网信办主任工作会议精神,通过理论武装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与此同时,党组成员及干部职工主动走出会议室,深入基层,把学习和开展调研结合起来,把学习和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结合起来,把学习和脱贫攻坚结合起来,用理论来指导实践,用实践来丰富理论。

  (四)管理用好新媒体,积极传播正能量。建立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制定出台了《XX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信息公开制度》,所有宣传栏、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的内容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核,主要领导审定后由办公室统一审核发布。加大对本单位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核、监管力度,加强“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和运用,由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网络的维护更新工作以及上传信息的审核、统计工作。目前我办有官方网站1个,微信公众号1个,政务微博1个,目前已发布各类信息6800多条,没有出现敏感事项。注重把握不同时期宣传重点,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先后在内蒙古日报,XX日报、呼市新闻网等媒体上发布信息160多篇,营造了积极向上的舆论环境。

  (五)注重舆论引导,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始终坚持做好网络舆论管理,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制定完善了网络舆情应急处理方案,切实做到舆情情况第一时间知晓,引导和服务第一时间到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讨论网络热点和舆论风向,及时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确定专人负责我办的网络舆情管理工作,经常性地关注网络舆情,及时监控和删除网络不良信息。

  二、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方面。个别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仍需进一步加强。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形势复杂性的认识、把握还比较浅表化,对社会上暗流涌动的一些错误思潮和观点还缺乏应有的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业务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协调推进不够等问题。

  (二)工作标准方面。在意识形态形势专题研究、舆情综合分析、党内情况通报等规定动作上还未完全到位,在相关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金支持上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

  (三)理论学习方面。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系统性不强,理论学习倾向于机械化、碎片化,习惯于会上学习,利用业余时间开展系统学习还不够,同时联系工作实际开展政治纪律教育的方式还有待丰富,个别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不强、认识不到位。

  (四)阵地建设管理方面。对外宣传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业务成果方面的宣传较多,对弘扬传统美德、精神文明创建、主流文化思想内容宣传较少,宣传思想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战斗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整改措施

  一是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党组书记做到重要意识形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意识形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意识形态事件亲自处置。

  二是坚持不懈抓好理论学习。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为重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创新理论学习方式,丰富理论学习内容,不断完善落实好理论学习活动。

  三是切实提高舆论引导水平。结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宣传活动。

  四是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理论好、综合素质高、具有丰富意识形态工作经验的干部队伍,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明确、制度健全。

意识形态责任制篇4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的悉心指导下,我立足校情,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提升新形式下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现将今年以来的基层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述职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

  1、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作为学校党支部工作“第一责任人”,我始终坚持围绕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带头抓好党建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先后12次组织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全校党建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方案。同时,为了压实责任,我校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党建工作自查,严格按照《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进行督导,对于工作开展不理想的党员,进行约谈,促使党员认清形势,履好职责,真正形成“抓实”、“主管”党建工作领导责任的党建工作格局。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抓好共产党员队伍。作为党支部书记,我始终把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当作首要任务来抓,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今年来,共召开支部党员大会4次,党小组会12次、专题讨论会4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讲党课4次,党员进社区开展文明劝导4次。学校领导班子成员都能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切实落实了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强化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同时专门按全校教职工工资的2%划拨了党建经费,严格按照“五化”标准建立了党员活动室和党建工作宣传栏,并按月督促本支部党员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二)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本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对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提出贯彻措施。经常联系班子和个人实际深入查摆问题,深入剖析思想根源,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努力形成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学校班子成员带头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求各个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加大对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党纪国法的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教育党员干部践行“廉洁自律”,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推进各项工作,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抓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本人始终把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研判意识形态领导形势,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为民、务实、清廉作风,认真学习党章的有关规定,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经常在党员会和教职工大会上提醒党员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注意自身言行,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要多传播正能量,不能妄议中央,不得信谣传谣,不要发表与党和政府重大部署相违背的言论,树立亲民、利民、服务于民的正面形象。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存在的问题。

  1、在思想上重视不够。在处理抓党建和教学工作的关系上,存在重教学业务轻党建工作的思想,没有投入足够多的时间去深入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建设情况,对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没有研究、谋划出更好的管理模式。

  2、抓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度不够。在平时的工作中,没有投入足够的时间去思考如何在理念上和工作上实现“双创新”,对党员的标准不高、要求不严,没能在党建工作中营造创新氛围,总是按部就班,使得部分党员存在工作思路不新,工作方法跟不上新形势发展的现象。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展不平衡。一些党员和教职工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够重视,主要表现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方式方法上缺乏创新,没有真正抓出成效,创造性开展工作程度不够,亮点不多。有的党员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足够认识,认为只要干好工作不出问题就行了,放松了自己对廉政理论的学习,“一岗双责”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自觉意识不高。

  (二)产生问题原因分析

  1、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常常以事务工作代替党性锻炼,不自觉地就放松学习,放松思想改造,从而使自己的党性修养减弱,工作上标准降低。

  2、在对党员的考评中,缺乏一套科学完整的奖优惩劣的激励机制,党员参加基层党建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还不能充分发挥出来

  3、创新力度不够,还是停留在“完成任务,不求更好”的低标准上,特别是在新形势下,不能探索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党建工作模式,总是怕因创新而出现问题,存在担当意识不强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强化组织管理方式。不断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提高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学校党组织工作制度,完善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机制,畅通民意渠道,从制度层面解决党员干部不乐于、不敢于、不勤于联系群众问题,同时进步提升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2、抓好队伍教育管理,强化党组织建设。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为重点,大力解决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慵、懒、散等问题,通过培训教育,严明考核办法,着力提升干部科学谋划的决策力,不断提高党员服务群众的能力。

  3、发挥示范引领,创新党建工作。推动党建工作创新开拓,争取在2019年打造一个“硬件完善、软件规范、特色鲜明、成效明显”,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硬件设施好、规章制度好、工作载体好、群众反映好”的基层党支部示范点,扎实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意识形态责任制篇5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局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共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全局意识形态工作,主动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重点工作对象的团结引导服务,妥善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确保全局意识形态安全。

  总体要求。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关乎地方和谐稳定。局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领导责任制,形成意识形态常态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股室、队、站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对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民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加强工作制度建设,提升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能力。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切实做到可管可控。

  (三)强化理论学习教育,增强意识形态教育影响力。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坚持每周集中学习1次,将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和材料作为全局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理论宣讲培训工作,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人心,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四)坚决维护网络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局党组书记要亲自抓,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督促完善网上舆情管控各项预案,切实提高重大突发事件网上应急防范处置能力,确保网上舆论平稳健康。切实加强对网评员的培训力度,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

  (五)开展思想舆论斗争,提升重大问题处置能力。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的思想和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节的开展舆论斗争。对坚持错误思想的领袖、网络“大V”、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要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要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组织开展新闻发布会。

  (六)做好引导服务工作,团结凝聚社会各界力量。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注重同新闻出版界、广播影视界、文学艺术界、教育科技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水平。选优配强宣传思想工作力量,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干部队伍坚强有力。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应当及时作出调整。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全体党员干部要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在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时,要第一时间向局党组汇报。

  (二)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考核制度。局党组要把党员干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要把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的范围。

  四、责任追究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1.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2.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3.部门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和各类载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4.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5.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和各类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6.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其他班子成员承当重要的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的个人责任。 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一级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应当报旗委组织部备案。

  五、相关要求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牵头抓总、理论学习、舆情研判、宣讲培训、责任约束、阵地管控、创新推动、队伍提升、协同推进和督查考评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科学化水平。

  (三)要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严格落实党组统一领导、各科室齐抓共管的工作任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力有效落实。

意识形态责任制篇6

  各科、室、办、中心:

  为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第四巡视组巡视贵州省反馈意识**县对照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党办发〔**〕130号)和《**县意识形态工作整改专班巡视整改方案及责任清单》(附件4)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工作原则,着力抓好中央第四巡视组、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问题和市委督查组、县委督查组上半年专项督查反馈问题,全力维护我办意识形态领域的绝对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经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意识形态工作整改专班。具体成员如下:**

  整改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XX办,X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XXX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整改目标

  将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和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落实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提升思想建设、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四、整改措施

  (一)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方面

  1.针对“传达部署多、督查检查少”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充分利用干部职工会和“营养星期三·学习小讲堂”学习活动平台,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政府办工作要点和机关党建特别是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考核,凡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并严肃追究责任。

  整改时限:**年10月20日前,长期坚持

  2.针对“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上热下冷、压力传导不够,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重安排轻落实甚至弄虚作假”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守意识形态高地,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二是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将意识形态纳入各党支部重要议事范畴和班子述职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分析意识形态形势,推动全办党员干部旗帜鲜明站在意识形态第一线。

  整改时限:**年10月底前,长期坚持

  3.针对“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纪监监督和干部考核内容不到位,在一些部门班子成员的述职材料中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的内容不具体”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班子成员进一步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风廉政考核内容和在述职报告中单独体现工作落实情况。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管理,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干部一律取消评优资格。

  整改时限:**年10月底前,长期坚持

  (二)在“四个意识”不强,对主流意识形态建设聚焦不够方面

  针对“新闻媒体意识形态建设主力军意识不强,主阵地作用发挥不够,媒体管控不力,为追求经济效益,把有限的人力财力倾斜到多种经营上”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始终坚持党管宣传、党管媒体的原则,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方向价值取向,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两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二是加大正面宣传,大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三是创新宣传形式,拓展传播渠道,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两微”平台,提升运用新媒体开展舆论应对工作能力,积极占领新兴舆论阵地,切实提高正面宣传的质量和水平。

  整改时限:**年10月底前,长期坚持

  (三)在政治警觉性不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力方面

  针对“舆情事件多发,不少地方和单位不善于与媒体打交道,各级网信办主要精力放在‘灭火’上主动发声少,被动应付多,对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缺乏前瞻性”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和“两微”平台积极开展正面宣传、主题宣传、成就宣传,正确引导,弘扬主流思想,占领舆论高地。二是掌握舆情处置要领,科学有效处置舆情,突出做好负面舆情线上线下处置,及时主动发声,积极发布相关信息,正确引导。

  (四)在加强基层宣传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不够,统筹指导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等方面

  1.针对“在增强政治敏锐和政治鉴别力,注意区分政治原则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学术观点问题,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的问题。

  整改措施:

  持续开展“强化政治意识·务求真抓实干”作风大整治活动,提升政治素养,增强明辨是非、去伪存真的本领和能力,准确定位定性,实事求是处理具体问题。

  (五)关于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思想引领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着力把理论政策学习与“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及党员活动日相结合,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和“营养星期三·学习小讲堂”干部职工学习活动,深入组织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学习教育作用。二是继续深入开展政策理论宣讲活动,充分利用每周五帮扶活动日,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宣传党的方针政策。

  整改时限:**年10月20日,长期坚持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整改落实。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分解责任、强化事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整改抓紧、抓好、抓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整改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二)加强日常管理。意识形态工作要全程留痕,应充分运用文字、图片、实物等作为档案资料,要有文件、方案、纪要、讲话、总结等台账做支撑。同时做好总结、迎检工作。

  (三)加强督导考核。办公室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考核,凡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和严肃追究责任。

意识形态责任制篇7

  为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文件精神,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引导和管理,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二、领导机构

  成立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领导班子各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网络安全领导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在党工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附件)。

  三、工作职责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街道党工委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负总则,各分管领导和科室对负责业务领域、包抓村(社区)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街道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副主任分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班子各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各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和包抓村(社区)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工作任务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牵头单位:党政办、纪工委、基层科。责任单位:各科室、各基层党组织)

  (二)强化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培训。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扎实抓好党组中心组为龙头,各级党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组学习的必要内容。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管理,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支部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牵头单位:党政办、基层科,责任单位:各科室、各基层党组织)

  (三)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每季度至少一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有关分析研判情况及时报党组和信息科。(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科室)

  (四)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城市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牵头单位:党政办、基层科、为民服务大厅、经济发展办。责任单位:各科室、各基层党组织)

  (五)加强“两微一端”管理。按“谁组建、谁负责”管好微信群,切实对各科室、各业务微信群管理,办好“灞桥街道办事处”公众微信号,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灞桥街道板块的日常管理维护。(牵头单位:党政办、基层科。责任单位:各科室、各基层党组织)

  (六)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大力讴歌党的丰功伟绩,充分挖掘先进典型,规范选人用人机制,及时通报反面典型案例,坚持用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牵头单位:党政办、纪工委。责任单位:各科室)

  (七)防治邪恶势力侵入和出国出境人员管理。坚决打击和防治邪恶势力侵入,抓好“扫黑除恶”工作,净化城区精神环境,设置文明创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加强对出国出境人员管理,严防腐朽思想渗透。(牵头单位:党政办、综治办、纪工委。责任单位:各科室)

  (八)加强综合治理防治不稳定因素。认真开展综合治理,定期开展矛盾纠纷隐患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信访举报投诉,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少数民族人员合法权益。(牵头单位:综治办。责任单位:各科室)

   (九)加强涉密文件的管理。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加强对涉密文件、办公电脑管理使用。(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科室)

  (十)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制订年度精神文明创建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联合相关单位部门开展全国文明城活动。(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科室、各基层党组织)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科室、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协作,及时沟通。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确保网络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可管可控。对重大舆情、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一切错误思想、观点、言论,必须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地开展斗争,并同时向有关领导和科室汇报。

  (二)完善机制,严肃纪律。街道党工委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考核,凡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和严肃追究责任。

意识形态责任制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凝聚全局力量,推动信访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党组(支部)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党组(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信访局党组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支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第二章党组(支部)主要责任

  第八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九条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党组(支部)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十条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党组(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第十一条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包括举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等。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

  第十二条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

  第三章监督考核

  第十四条局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纳入对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当中。重点检查考核党组(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第十五条党组(支部)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六条每年年底前,局党组组织进行一次专题督查,将其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党组(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组(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五)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六)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

  (七)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九条领导班子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

  第二十条领导干部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第二十一条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

意识形态责任制篇9

  2021年全市教体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要求,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和领导权,把握学校发展的正确方向,培育和壮大学校主流价值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体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引领、舆论引导和精神力量。

  一、强化责任落实

  1.党组织要落实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各党组织要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领导和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做到“两个加强”加强统筹谋划,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教体事业整体发展规划,并融于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研究和学习,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党组织书记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做到“三个带头”,即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带头加强阵地管理,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做好“三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2.班子成员要强化落实“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人人担起责任,切实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各项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上。既要管好业务,也要负责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严格把控业务工作中的意识形态事项,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督促整改、强化防范。加强对部门、教职员工的日常教育、管理和引导。

  3.建立完善通报机制。在业务工作中主动跨前一步,放好哨,守好门。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设置学习专题,不搞“搭车学习”,确保学习成效。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专题会议,研究通报本单位意识形态重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分析研判当前形势,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形成工作闭环。确保每季度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一次。

  二、强化阵地管理

  4.坚持政治方向。把坚定理想信念放在首位,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构建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教育协同机制,使各个教育环节同向同行,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中小学教育始终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头脑,把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贯穿到教育教学管理全过程。

  5.扎实推进思想政治教育。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立德树人的中心环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思政课教师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师生头脑。扎实推进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健全中小学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定期开展集中学习,加强理论武装。运用好“学习强国”平台和“桐汭红”微信小程序,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党史、新中国史和形势政策教育。结合国情教育、信仰教育,广泛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构建新时代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政治分析能力、价值判断能力、是非辨别能力。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和底线意识。

  6.扎实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系列活动。构建“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体系。要充分利用团、队在未成年人成长教育中的优势,充分利用重大节庆日、传统节日等时间节点,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办学治校和人才培养全过程,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成为中小学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确保核心价值观“落小、落细、落实”。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增强广大师生的文化自信。完善“家校共育”教育网络,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效衔接,全力推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法制文化、校园廉洁文化建设。

  7.用主流价值观强化校园环境建设。校园是学生接受教育的场所,环境在学生成长中具有直接、实时、贴近的影响,发挥环境育人功能是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手段。学校要认真研究主流价值观的实现形态和现实载体,把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传统文化等浓缩固化,利用文化墙、宣传栏等形式表现出来,在校园醒目位置进行展示,使师生在充满主流价值观的环境中受到熏陶。

  8.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完善新闻宣传阵地,充分发挥各主流媒体的新闻宣传、舆论引导、氛围营造的作用,把严本单位新闻宣传的政治关、思想关、质量关。建立完善新闻“三审”机制,加强教体事业发展热点难点舆论引导,始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规,加强对本单位发放的宣传资料的监管和严控。

  9.健全舆情综合防控体系。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网络安全纪律,提高网络信息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微信公众号等即时信息发布工具的管理,严防有害信息在网上传播扩散。要进一步加强舆情分析、研判、监管和引导,完善落实舆情监控制度。加强敏感时期、重点时段、特殊群体的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时通报舆情信息热点,开展相应的教育引导。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对涉及重大舆情事件坚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报送、第一时间处置”。

  10.着力完善课堂教学及学术活动管理。要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确保正确的政治导向。正确处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与学术自由的关系,正确处理学术研究与课堂教学的关系,在事关政治方向和根本原则问题上,把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作为课堂教学管理的基本要求。严禁教师在课堂上散布违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言论。防止个别教师在授课中掺杂个人负面情绪,将课堂作为宣泄自己对社会、学校不满的窗口,在课堂上妄议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发表不当言论。

  11.有效做好统战工作。加强对师生进行国情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抵制邪教,强化阵地建设,营造健康文明的校园风气。一是要防范国外和社会不良现象对学校的影响,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请外教时要高度警惕,严格审批,防止国外的一些非政府组织打着支教或志愿服务的旗号进行宗教渗透;二是要杜绝宗教活动进校园,做好做实宣传教育,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严禁教师信教;三是要防止商业广告进校园。

  三、强化监督考核

  12.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执行落实情况与年度绩效工作、党建工作考核、领导班子考核和干部个人考核相挂钩,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存在意识形态问题的基层党组织及个人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13.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明纪律,压实责任。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各类阵地管理与重大舆情处理不力、出现严重负面影响言论、出现严重舆论导向错误、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等问题,按照责任性质与职责权限,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意识形态责任制篇10

  工作措施

  (一)要抓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合力。围绕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认真履行综合协调职责,把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个领域,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导权。

  (二)要抓阵地,扩大意识形态工作影响力。进一步抓好已有的村居便民中心、广播、网络宣传阵地和文化站、图书室等文化阵地,积极探索政府规划、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社会共建模式,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大村级民间文艺团队培植力度,抓好农村图书室建设,加快阵地建设步伐。充分发挥好乡镇文化广播站作用,使之成为宣传文化、科技服务的阵地,提高意识形态工作影响力。

  (三)要抓基层基础,增强意识形态工作凝聚力。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对社会舆论的影响,抢占宣传舆论阵地制高点,增强新闻舆论工作引导力。突出思想道德建设内涵,抓好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干部思想道德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增强思想道德建设渗透力。

  (四)要抓队伍,提高意识形态领域干部队伍战斗力。注重提高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执政能力,全面加强结构合理、数量足够、素质较高、适应宣传思想工作要求的干部队伍建设,着重提高他们的学习能力、服务能力、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努力建设坚强有力的宣传思想工作队伍,提高队伍整体工作水平和战斗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自查报告根据县委宣传部《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制定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以及全市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狠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是及时传达,全面部署。我局及时召开班子会议,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制定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以及全市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要求各二层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好,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识。

  二是查找问题,研究对策。坚持问题导向,逐项对照中央《实施办法》和自治区《实施细则》要求,认真从组织领导、体制机制、阵地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了一次意识形态工作自检自查。按照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原则,对全局各类意识形态阵地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地清查,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做到可管可控。

  三是传递上情,宣传政策。近两年,我局中心组先后5次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来宾市及县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文件,专题研究开展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2次,专题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要求做好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组织丰富多样的正面舆论宣传,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严防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是制订方案,落实责任。我们根据自治区、来宾市及县委的文件精神,及时制订了《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梁伦伟同志具体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安排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按照县委的要求,兼职,适时开展网上正面宣传引导。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宣传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互联网、手机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应用和引导管理需要进一步探索;二是新形势下提高引导舆论的本领需要进一步增强;三是满足干部职工文化需求的工作有待加强;四是对外宣传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主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看齐意识和责任意识,牢牢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向党中央看齐,向习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看齐,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党组工作报告、纪律检查、干部考核,以及平安建设考核当中去。二是强化担当意识和战斗意识,加强正面宣传,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做好中国传统文化的挖掘和成就的展示宣传,真正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落地落实。三是加强短板意识和创新意识,以及先进单位的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中的标杆作为参照物,补齐短板,做好创新工作。

  我局将在继续高效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同时,加强领导,树立楷模,塑造正确的价值观和舆论导向,以宣传工作促发展,提高住建系统干部的思想高度,更好地履职尽责。

意识形态责任制篇11

  根据XX市党委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文件精神,为全面做好XX局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切实加强我意识形态工作,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按照党中央、区、市党委的部署,要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机关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目标考核等工作中,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领导班子成员、科室(队)领导干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一是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旗帜鲜明站到意识形态第一线,责无旁贷承担起领导责任,掌握主导权,打好主动仗,落实好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XX、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局长为分管领导,负责直接领导责任。二是班子成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反分裂渗透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所)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科室(队)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三是纪检监察室协助局党组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二)成立意识形态组织领导。为进一步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XXX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XXX 综合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主要负责对意识形态总体态势进行分析研判,并及时向局党组报告分析研判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好督导检查;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的组织协调、网络宣传及与本部门信息平台的管理;负责舆情信息情况发布、收集、投诉查处工作;做好信息宣传工作;负责局党组意识形态定期情况通报、上报材料等工作。

  三、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位是渎职的理念,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管理检查考核制度机制,围绕师市有关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一)加强意识形态情况分析研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兵团和师市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局党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定期向上级党委宣传部门报送专题汇报意识形态舆情信息,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部通报。

  (二)加强意识形态宣传工作。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力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宣传党章党规党纪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活动的落实。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按计划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

  (三)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把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落实到阵地管理之中,利用好局网站、公开栏、企业例会、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等宣传平台,建立“去极端化”大宣教格局,积极开展大宣传、主题宣讲活动,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大讲堂”阵地作用和“三支队伍”重要作用,扎实做好“去极端”宣传教育工作。

  (四)加强意识形态制度建设。局党组要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明确专职人员负责网络宣传监督工作,保证意识形态工作统筹协调,健康有效开展。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与有关职能科室要开展网络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等宣传和信息通报工作制度的落实。

  (五)加强意识形态监督处置。一是局党组要针对错误言论,表明态度,对重大事件、重大节点发生的社会舆情积极响应,及时处置,制止群众事件,造成负面影响。二是办公室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对公开场合出现的错误言论,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和应对,组织开展对突发舆情的引导和疏导,防止负面影响的扩大。三是要加强对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媒体的监管,主动开展网络舆情监督和舆论引导工作。四是各科室(所)依据担负工作职责,特别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进行跟踪、分析、通报,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针对性地引导,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维护意识形态工作良好格局。

  (六)强化意识形态监督问责。局党组和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要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各级和绩效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及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如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重大影响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

  四、检查考核,责任追究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一)定期向上级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要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不作为”“慢作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对领导班子成员、科室(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纪依规严格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意识形态责任制篇1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和旗委、旗教科体局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的主导权,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支部工作实际,特制定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关乎地方和谐稳定。学校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处于重要领域和前沿阵地,关乎办学方向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乎学校教育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学校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和落实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整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作出工作安排,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一是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认真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学习强国”。二是扎实抓好党员及教职工理论学习,党员每周集中学习一次,每学期要及时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学习相关内容。

  (三)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一是着力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控制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增强网络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二是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文明教育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弘扬网络正能量。三是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建立网上重要情况通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四)加强课堂教育教学管理。一是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严格执行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机制,落实思想政治课的重点建设地位。二是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近平台等网络课堂管理,严格意识形态审查。对语文、思想品德等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学科要严把政治关。

  (五)加强各类社团管理。加强活动监管,加强对学校各项活动的管理,配备得力的指导教师,强化学生各项活动的思想政治导向。

  三、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细落实责任。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签订了意识形态责任状,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考核。1.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成员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2.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学校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报请旗纪委和旗教体局追究责任(党员教师参照执行)。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

  四、主要措施

  (一)抓学习,确保正确的思想武装,提升好素质。崇高信仰、坚定信念不会自发产生。我们首先通过狠抓学习,引导党员干部职工把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作为看家本领,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不断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效引领各种社会思潮、抵御腐朽文化影响。

  (二)抓宣传,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传播正能量。始终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发挥正面宣传鼓舞人、激励人的作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不断提高正面宣传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了校园广播主流阵地的作用。

  (三)抓作风,确保一流的队伍建设,树立好形象。

  1.夯实制度,源头管理抓作风。为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我们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

  2.落实“规定”,执行制度转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遵规守纪,规范公务活动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及提高工作效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带头身体力行,并自觉接受监督。

  3.明确目标,严格考核效能。在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的基础上,对全校的每项重点工作,定目标、定任务、定措施、定效果、定奖惩,各个环节都实行精细化管理,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对确定的目标任务,一抓到底不放松,确保把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意识形态责任制篇13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明确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党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四条 各级党委(党组)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标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整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整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党中央或者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四)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意识形态阵地主要包括:各类新闻煤体和网络媒体,各类出版物和文艺作品,各类社科研究机构和思想文化类学会协会等社团,高等学校、中小学、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报告硏讨会、讲座论坛,各类演艺场所、博物馆、陈列馆、展览馆等。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在境内活动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五)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党委(党组)书记应当亲自抓,领导、组织互联网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

  (六)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应当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通过党报党刊及其所属网站或者党内通报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不能爱惜“羽毛”,当“开明绅士”。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网络“大∨”、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应当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步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七)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应当注重同社科理论界、新闻出版界、广播影视界、文学艺术界、教育科技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各领域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和新媒体中代表人士的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八)选优配强各级宣传思想文化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应当及时作出调整。高度重视城乡基层宣传文化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第五条 党委宣传部门作为各级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每年对本地区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同级党委报告,并报上级党委宣传部门。

  第六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

  第七条 各级党委(党组)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各级党委常委会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全委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八条 各级纪检机关应当把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和同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九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依据。

  第十条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任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党组)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五)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六)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七)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八)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九)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高等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十)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一条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一级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党委宣传部门可向实施问责的党委、纪委提出问责建议。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应当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中央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办法自2015年10月3日起施行。

意识形态责任制篇14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央、市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抓意识形态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责任制,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和引导,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正面宣传、文明创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为中心事业健康稳步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支撑。

  二、工作原则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党委领导班子对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

  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工作计划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何胜明任组长,班子成员肖著中、闵国胜、叶敏、冒小慧、李国斌、曾壮志、赵文刚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长、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组织协调及对下级党组织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杨细林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徐守义同志兼任副主任。

  2.抓好部署推动。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党委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要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听取汇报和推动部署,在制度上、人员上、经费上加大投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3.积极参加宣传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扎实推进本单位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二)大力推进理论武装工作

  围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以建设学习型管理团队为抓手,深入推进理论武装工作。

  1.认真制定领导班子和学习型党组织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好政治理论学习和读书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学理论、学法规、学业务,倡导干部职工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结合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活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科学体系、实践要求,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年内开展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

  2.抓好形势政策教育,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上级部门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廉政政策法规等内容,提升和推动干部职工正确理解和自觉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3.按要求完成好相关书籍的征订任务。

  (三)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

  1.深入推进本系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价值目标,围绕“自由、

  平等、公正、法治”价值取向,围绕“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价值准则,全面系统地进行阐释解读,引导干部职工深入理解、准确把握“三个倡导”内涵,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

  2.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推动“妈妈式”服务工作和“五心”、“五问”工作,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提升干部职工服务行业、服务群众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3.以“传承雷锋精神、深化志愿服务”为载体,组织党员干部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

  4.充分利用“五一”、“五四”、“端午”、“七一”、“中秋”、“国庆”等节庆,积极倡导文明和谐、实用节俭的现代节日理念,在移风易俗中体现人文关怀,在欢乐喜庆中倡导文明新风,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营造安定和谐、欢乐祥和的喜庆氛围。

  ((四))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1.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加强网络评论引导工作,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加强构建大网络大舆情全媒体工作格局。

  2.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积极探索运用网络媒体团结引导服务职工的途径和方法。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网络评论,善于运用新媒体对政策措施进行权威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网速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

  ((五))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

  1.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度量衡,评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是非曲直。区分情况、把握分寸,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不能随意上纲上线、把一般问题政治化,也不能丧失政治敏感性、把政治原则问题当做一般的学术和思想问题来对待。注意把握好“时、度、效”,遇到突发情况后,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迅速分析研判,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及时表明立场,第一时间妥善处理,防止问题持续发酵。

  2.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通过党内通报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不能爱惜“羽毛”,当“开明绅士”。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网络“大V”、网上活跃人士、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要密切关注方向,坚决防止非法串联、造谣生事,同时采取座谈、约谈等多种方式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危害严重、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

  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管理,着力打造一支敢打硬仗、能打硬仗的坚强队伍。

  1.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切实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用好现有编制资源,及时补充工作人员,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力量。

  2.畅通联系渠道,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3.严格党员干部纪律约束。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党规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执行监督,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精神的言论,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意识形态责任制篇15

  一、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是推进思想建设。持续深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召开班子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1次,开展谈心谈话20人次,讲党课2次,开展先进典型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各1次。二是加强作风建设。认真组织全院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职工对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认知。三是促进形象建设。深入“党建+服务”,积极开展健康扶贫、免费体检、义诊等工作,引导党员在为民服务、转变作风中创先争优。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系统研究不够深入。面对党建工作新要求,分析支部队伍现状、谋划加强组织建设投入的精力不足,导致对党建工作研究不深入、成效不够明显。二是联系群众不够到位。在深入科室调查研究,了解、倾听职工心声等方面做的不够。三是创新亮点不够突出。对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研究不深、学习借鉴他人经验研究不够,习惯于按部就班。

  (三)下步打算及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能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提升自我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围绕中心工作,以需求为导向,提高学习的针对性、科学性。二是进步一密切联系群众。做好全院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激发工作热情,提高医疗业务能力,营造和谐奋进的工作氛围。三是围绕全院中心工作,不断创新。结合医院加强内涵建设的实际,做到党建工作与行政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使党建工作在不同方面、不同角度参与中心工作,动员广大党员与干部职工投身其中,激发大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是狠抓学习教育。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通过支部书记上党课、警示教育等方式,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建设工作力度。二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落实书记“头雁”引领示范。抓好行业作风建设,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三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建立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三重一大”信息;建立重大政策及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处置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和单位动荡的言论。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引导舆论的能力需进一步增强。随着信息传播技术的发展,网络意识形态事件更加易传播、易扩散,要结合单位实际工作,在与职工交流沟通和引导舆论的方法技巧上要寻求自己的一套方法。二是对外宣传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在挖掘、总结、推广我院各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上做的还不够。三是满足职工文化需求工作有待加强。在拓展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上做的不够,不能做到吸引职工积极参与,没能起到创造积极向上的职工思想价值观的作用。

  (三)下步打算及措施

  一是努力构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新格局。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二是努力在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方法上下功夫。把党的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与单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个别谈心、平等交流、民主讨论等方式,使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入情入理、潜移默化。三是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工作阵地管理。按照谁建立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单位建立的QQ、微信群等社交媒体公共平台管理。

意识形态责任制篇16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明确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根据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市委、县委《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景南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文艺工作座谈会等场合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一系列重要论述,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建立健全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握在手中,为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力量、道德滋养和文化条件。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乡镇本单位在行政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本乡镇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研判。通过召开班子会、专题研讨会等形式,定期分析研判全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四)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充分利用好农村文化礼堂、远程教育站点、农家书屋、“仁孝文化节”等文化载体,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文化活动,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文化产物的渗透。

  (五)加强对网络意识形态的安全维护。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乡党委书记应当亲自抓,加强对互联网安全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用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湿地小镇养生景南”公众号等乡党政官方平台,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时刻掌握网络舆论动向,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请求及时给予回应和处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

  (六)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理。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应当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对坚持错误思想的干部群众,应当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七)加强对知识分子的引导服务工作。乡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知识分子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先进文化中的主力军作用,特别是分管班子应当注重同新闻出版界、文学艺术界、教育科技界等领域的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各领域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和新媒体中代表人士的工作。加强对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两新”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的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八)选优配强乡宣传思想文化干部工作队伍。大胆使用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及时调整不合适、不适应的人员,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

  三、工作机制

  (一)研判机制。乡党委每年至少 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开展 1次综合分析,并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至少通报 1次,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及时向县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二)检查机制。意识形态工作检查分为综合检查和专题督查。综合检查由党委办公室会同党委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每两至三年开展一次,检查结果向乡党委报告,并上报县委宣传部门。检查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列席有关会议等方式。综合检查一般单独开展,专题督查可以单独或结合其他工作一同开展,综合检查和专题督查不重复进行。

  (三)汇报机制。每年6月和12月各一次,汇报内容可以是综合性的工作报告,也可以是专题性的情况汇报。专题汇报可以书面汇报或当面汇报。书面汇报以乡党委名义报上级党委,并抄送县委宣传部门;乡党委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四)教育培训机制。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一次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专题学习,领导干部定期参加县委党校举办的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内容的专项课程。充分利用每周干部例会,加强对乡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教育,强化党性意识。

  (五)绩效考核机制。明确考核的内容、方法和程序。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下一级党委制定的考核体系中“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权重,不得低于上一级党委制定实施的考核体系中的相应权重。

  四、责任分工

  (一)乡党委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乡党委书记为景南乡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二)党支部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支部委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三)各科室分工负责各方面具体工作,确保意识形态管理环环相扣,不留死角。

  五、责任追究

  (一)全乡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党校党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对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4.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5.公开发表的论文和课堂教学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6.丧失对本单位各类媒体、网站、信息平台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实际控制权,出现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7.举办的培训班、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三)实施责任工作制问责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意识形态责任制篇17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明确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党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四条 各级党委(党组)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标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整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整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党中央或者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四)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意识形态阵地主要包括:各类新闻煤体和网络媒体,各类出版物和文艺作品,各类社科研究机构和思想文化类学会协会等社团,高等学校、中小学、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报告硏讨会、讲座论坛,各类演艺场所、博物馆、陈列馆、展览馆等。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在境内活动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五)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党委(党组)书记应当亲自抓,领导、组织互联网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

  (六)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应当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通过党报党刊及其所属网站或者党内通报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不能爱惜“羽毛”,当“开明绅士”。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网络“大∨”、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应当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步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七)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应当注重同社科理论界、新闻出版界、广播影视界、文学艺术界、教育科技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各领域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和新媒体中代表人士的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八)选优配强各级宣传思想文化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应当及时作出调整。高度重视城乡基层宣传文化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第五条 党委宣传部门作为各级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每年对本地区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同级党委报告,并报上级党委宣传部门。

  第六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

  第七条 各级党委(党组)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各级党委常委会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全委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八条 各级纪检机关应当把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和同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九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依据。

  第十条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任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党组)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五)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六)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七)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八)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九)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高等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十)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一条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一级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党委宣传部门可向实施问责的党委、纪委提出问责建议。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应当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中央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办法自2015年10月3日起施行。

意识形态责任制篇18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5〕52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精神,充分发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不折不扣地把意识形态工作的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本领域的重要地位。

  (二)坚持党性和群众性相统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意识形态工作同日常工作、群众工作结合起来。

  (三)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

  (四)坚持把控正面舆论导向。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化建设之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五)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遵循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意识形态领域理念创新、方法创新。

  三、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落实责任主体,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一)党委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二)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要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主要责任

  (一)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

  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五个纳入”:

  1.纳入党委会议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中心工作和党的建设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2.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作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2次专题学习。建立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3.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科学化要求,建立涵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党建工作指标体系。

  4.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职述廉报告中,增加意识形态工作等重要内容。

  5.纳入干部考核。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德能勤绩廉”的干部考核标准中,并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

  1.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带头阅读中央和上级党委要求的党报(党刊)、理论学习读本、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带头使用和关注人民日报、临沂日报、爱xx、xx发布等媒体官方微博、微信或客户端,率先站在意识形态领域前沿,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坚定性。

  2.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范,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定期分析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1.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日常监控,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反馈社情民意和重要舆情信息。

  2.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进行引导,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早安排、早处理。

  3.对重要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宗教节日、重大节庆活动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判断。

  4.加强对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四)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1.着力推进理论学习再创新。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结合起来,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大精神等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做到一手抓中心工作,一手抓意识形态工作。

  2.营造导向鲜明的舆论氛围。突出宣传引导,全方位立体式营造导向鲜明的舆论氛围,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提升舆情处置能力,加强对通过网络发布的涉及意识形态工作的信息审核把关,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3.文化育人,涵养向上向善力量。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党课等制度,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依托“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等活动,积极弘扬正能量,培养机关工作人员积极乐观、阳光向上的精神面貌。

  五、责任追究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一)对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事件的;

  (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五)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六)管辖范围内举办的各类活动有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七)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

意识形态责任制篇19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和改进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根据县委关于印发《XX县“意识形态责任落实督查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一系列意识形态工作。现将我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及时传达学习文件精神,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并召开全体会议安排部署意识形态责任落实的工作,明确党支部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委员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支部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

  一岗双责”要求,主抓分管股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股室负责人是所属股室的第一责任人,直接抓、亲自抓,切实解决全局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二、认真组织学习,不断提高认识

  党支部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共XX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卓党办发〔xx〕36号)文件,并进行了认真讨论。制定了《XX县规划局关于贯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方案》,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之中。

  三、加强思想引领,深化理想信念教育

  1、以党支部书记专题党课开局,扎实开展“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推进年”活动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教育广大党员做到“三严三实”和“四讲四有”即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

  2、加强党支部理论学习,示范引领全局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把意识形态宣传内容列入《xx年政治理论学习计划》,通过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深化广大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

  四、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局党支部高度重视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引导、专业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以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作风正、纪律严的队伍为目标,坚持定时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养和专业化水平。

  五、定期进行研判,及时开展工作

  局党支部定期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判。通过研判认为,目前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的主流是好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比较到位。党支部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坚强有力。在我局,年初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乌兰察布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均列入学习计划,现已有序开展。同时发现了一些存在问题或苗头,主要是青年干部思想活跃,对政策学习缺乏主动性和学习热情,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有待创新;网络影响日益加大,党员干部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兴趣渐浓,正确引导舆论导向有待进一步加强。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研判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梳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思路,增强忧患意识、政治意识,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意识和主体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党委责任主体,明确全局组织责任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意识形态责任制篇20

  根据XXXX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文件精神,为全面做好XXX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按照XXX的部署,要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机关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目标考核等工作中,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领导班子成员、科室(队)领导干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一是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旗帜鲜明站到意识形态第一线,责无旁贷承担起领导责任,掌握主导权,打好主动仗,落实好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XX、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局长为分管领导,负责直接领导责任。二是班子成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反分裂渗透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所)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科室(队)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三是纪检监察室协助局党组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二)成立意识形态组织领导。为进一步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XXX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XXX综合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主要负责对意识形态总体态势进行分析研判,并及时向局党组报告分析研判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好督导检查;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的组织协调、网络宣传及与本部门信息平台的管理;负责舆情信息情况发布、收集、投诉查处工作;做好信息宣传工作;负责局党组意识形态定期情况通报、上报材料等工作。

  三、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位是渎职的理念,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管理检查考核制度机制,围绕师市有关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一)加强意识形态情况分析研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兵团和师市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局党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定期向上级党委宣传部门报送专题汇报意识形态舆情信息,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部通报。

  (二)加强意识形态宣传工作。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力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宣传党章党规党纪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活动的落实。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按计划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

  (三)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把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落实到阵地管理之中,利用好局网站、公开栏、企业例会、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等宣传平台,建立“去极端化”大宣教格局,积极开展大宣传、主题宣讲活动,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大讲堂”阵地作用和“三支队伍”重要作用,扎实做好“去极端”宣传教育工作。

  (四)加强意识形态制度建设。局党组要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明确专职人员负责网络宣传监督工作,保证意识形态工作统筹协调,健康有效开展。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与有关职能科室要开展网络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等宣传和信息通报工作制度的落实。

  (五)加强意识形态监督处置。一是局党组要针对错误言论,表明态度,对重大事件、重大节点发生的社会舆情积极响应,及时处置,制止群众事件,造成负面影响。二是办公室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对公开场合出现的错误言论,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和应对,组织开展对突发舆情的引导和疏导,防止负面影响的扩大。三是要加强对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媒体的监管,主动开展网络舆情监督和舆论引导工作。四是各科室(所)依据担负工作职责,特别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进行跟踪、分析、通报,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针对性地引导,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维护意识形态工作良好格局。

  (六)强化意识形态监督问责。局党组和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要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各级和绩效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及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如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重大影响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

  四、检查考核,责任追究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一)定期向上级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要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不作为”“慢作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对领导班子成员、科室(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纪依规严格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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