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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篇

抄范文2年前 (2023-11-01)应用范文197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以下是我的公文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篇范文,供大家参考选择。

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1

  xx区政府接到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件后,立即召开区安委会扩大会议,部署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一步明确“一岗双责”制度,强化落实工作,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区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区委区政府领导按各自分管工作,率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区建设局、区水务局、区教育局、区经济与商务局、区交通局、区工商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卫生局、交警四大队、区消防大队、纳溪海事处、纳溪运管所等单位和部门进行检查,现将开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领导重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继全区安委会扩大会后,区委书记xx同志,区委副书记、区长熊启权同志多次召集相关部门领导开会部署检查工作,要求把安全大检查工作提高到讲政治的高度,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现。在检查中要指导企业从根本上提高企业安全技术管理水平,采取有效措施,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别是城区内由于旧城改造,开发建设中遗留较多隐患,相关部门要认真排查整治,特别是公共安全隐患,要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治经费、限期整治完毕。

  二、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 危化品和烟花爆竹销售行业。

  检查组对我区52家生产、使用、销售危化品单位进行逐一检查,帮助企业完善规章管理制度和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排查隐患7处,并已落实整治措施。

  同时对我区11家烟花爆竹连锁配送店的门市和贮存库房进行检查,对3家连锁配送店不按要求配备值班人员和消防设施的行为进行查处,对存在的隐患责令立即整改。

  (二) 非煤矿山企业。

  我区共有18家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均属页岩砖厂,结合雷雨季节和汛期来临,重点检查其防汛防洪准备情况,页岩开采的边坡情况,机械设备的防雷击设施完好情况,确保不发生浸窑淹厂事故,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率。检查出隐患6处,责令业主立即整改。

  (三) 建设施工场所。

  对全区在建建设项目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国卫”复检工作,狠抓施工场所建筑材料规范堆放,“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落实,督查现场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施工单位现场安全培训记录、施工现场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对部份施工工地未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网和隔离网的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8份,整改结束后上报验收。

  (四) 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

  继续坚持在汛期抽派机关人员在节假日和逢场天到全区13个重点车站、码头、渡口协助执守,并形成长期制度,继续开展“救身衣行动”,对使用旧或坏的救身衣进行清理,全区7艘机动客渡船和27艘人力客渡船按准载客数配备救身衣及救护板,对全区自用船只已按要求配置每船3件救身衣。

  交警四大队加大路面监控力度,重力整治酒后驾车和超员行为,查处违法违章车辆183次,超员车辆4次,处理违法违章驾驶员187人,有效降低了事故的发生。检查中,在S308线发现2处路基边沿塌陷,1处路面中心沉降,已危及行车安全,区政府办已函告泸州市交通局,要求予以整治。

  纳溪海事处认真吸取我区3起水上交通安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全市通报的教训,加大监管力度,增加巡查次数,每星期出1期巡查通报,及时通报巡查情况及查出问题,督促整改,有效遏制了水上交通船只超员、超载和渡口、码头签单人员到岗迟到、早退和脱岗行为。

  检查发现大量超载车辆从城区永宁大桥(老桥)通过,已严重危及该桥安全。区政府立即召开会议进行研究,由区财政拨出专项经费,由区路政大队负责,区城管局、交警四大队协助在桥设立岗亭,24小时值守,对超出车货总重24T以上的车辆进行劝阻,让其通过泸纳高速或S219线、S308线绕行,确保永宁大桥运行安全。

  三、 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严查瞒、漏报生产安全事故

  检查中,各相关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按要求规范填写执法文书,公布举报电话,严查生产经营单位瞒、漏报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开展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生产安全知识培训,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在法律法规规定时效内上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全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瞒漏报事故。1-5月,全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未发生重伤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四、 存在问题

  (一) 由于旧城改造遗留问题,城区棚户区房屋倾斜,供电线路老化,易发生火灾,现已统一疏理出需立即整治的隐患32处,并已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治经费,但由于涉及问题较多,权属问题不清,整治难度大,但仍正在努力整治中。

  (二)由于从业人员大多从农村来,文化素质较低,生产安全自我防范意识较差,违章作业现象时有发生,应通过业主组织进行生产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三)少部份业主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在安全生产建设上不愿加大投入,特别是在作业场职业危害上认识差距较大,应加大宣传、培训和教育力度。

  (四)安全生产基础设施薄弱,还需加大投入。

  (五)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混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得不到建设、质监等部门的认可,特种作业人员要办2到3个部门操作证,业主和从业人员反映较大,需要上级部门作好协调工作予以解决。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协调各方关系,加快城区32处隐患整治步伐,尽快按要求完成整治目标。

  (二)以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动力,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派人或聘请专业人员深入到生产第一线,对从业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尽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增强其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

  (三)以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对生产经营单位业主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全面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带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完善各类规章管理制度,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安全生产行业标准,严格管理,有效预防和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率。

  (四)做好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按要求加大投入安全设施建设资金,向安全生产科学化管理发展。

  (五)继续做好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加大查处无证上岗力度,特别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和边远地方的监管,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2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机安全生产,特别是强化上路行驶拖拉机安全监管,切实消除拖拉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农机事故的发生,根据区农机总站、区安监局、区交警大队《关于开展拖拉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联合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莆市农机[20XX]41号)、《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的通知》(莆秀政办[20XX]123号)文件精神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近期区政府召开的全区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及我镇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11月8日至20XX年1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继续开展拖拉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以进一步明确农机安全监管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要时刻强化拖拉机驾驶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落实机手安全主体责任,有效整治无牌无证拖拉机上路,拖拉机违法载人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上路拖拉机死亡事故发生,稳定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为构建平安和谐的交通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整治重点

  1、重点路段:采矿山附近村道路等重要线路。

  2、重点车辆:上路的无牌无证拖拉机,(含变型运输机、多功能拖拉机)、逾期未年检的拖拉机、拖挂搅拌机的拖拉机,非法拼改装拖拉机。

  3、重点违法行为:无证驾驶、拖拉机违法载人、人货混装,严重超载等违章违法行为。

  三、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南日镇农机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肖耀华(镇分管领导)

  副组长:黄国栋(农机站负责人)

  成员:刘金銮(安监所负责人)

  庄玉仁(交警中队队长)

  刘建成(村建站站长)

  林立峰(交管站站长)

  徐志明(国土所所长)

  林海滨(农技站负责人)

  下设联合执法队:由农机站负责人黄国栋兼任队长,副队长由整治所在辖区的村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镇农机站、交警中队、交管站有关抽调人员组成。

  四、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至12月25日)各村应召开整治工作会议,认真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12月25日前报镇农机站。

  (二)集中治理阶段:(12月25日至20XX年1月25日)各村各单位既要配合好镇里组织的集中整治活动,又要集中力量,联合农机、交警、安监、交管等部门开展辖区内的整治工作,组织人员对重点路段进行巡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1月26日至1月31日)各村、各部门要把各阶段的会议记录、检查记录、小结材料等进行分类归档,整治工作总结材料于1月28日前报镇农机站。各村、各部门要以这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认真总结拖拉机整治的做法和经验,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巩固整治成果。

  五、工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负责在村道路、有车轮进出的地段刷制“严禁拖拉机违法载人”、“禁止无牌证拖拉机上路行驶”等固定标语,并充分发挥村载播宣传拖拉机上路安全知识。

  2、科学安排检查。针对拖拉机夜间和凌晨上路的特殊时段,开展设点教育和巡逻检查。各村要组织人员在车辆主要路段设立检查教育点,加强对拖拉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

  3、严惩违法行为。严历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超载、无牌无证上路等严重违法行为。①对无牌无证上路拖拉机,一律暂扣车辆至提供相应牌证标志为止。②凡驾驶拼装的或已达报废标准的拖拉机上路行驶的,依法予以收缴,强制报废。③凡发现在严重超载(超过核载质量30%)的,扣留拖拉机至违法状态消除。处500~20xx元罚款,并对其驾驶证记录高限扣分。④凡违反规定载客的,特别是对拖拉机拖挂搅拌机人货混装上路的拖拉机,处500~20xx元罚款。⑤凡未取驾驶证的拖拉机上路,一律依法给予扣留,并暂扣车辆直至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⑥对使用其他拖拉机号牌的,依法予以收缴,扣留车辆,并处200~1000元罚款。⑦凡矿山内使用的拖拉机必须按注册登记条件办理牌证,定期参加年检。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临近年底,是农机投入各种农业生产和上路运输的繁忙季节,也是农机事故的易发期。各村、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明确重点,制定计划,加大农机安全生产防范和整治力度,全力遏制农机安全事故发生。

  2、人员到位。整治期间,各村、各单位要统一抽调人员到镇农机联合执法队上班,以便统一组织行动,进行联合执法。

  3、密切配合。农机、交警、交通等部门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依法打击上路行驶拖拉机及其驾驶人的违法行为。

  4、健全机制。各村、各部门要建立每周至少2天的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通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5、落实责任。各村、各部门要明确职责,把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对整治成效不明显,工作不落实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整治期间仍然发生农机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3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目标,以“明责任、强监管、治隐患、防风险”为主线,突出治理“安全生产责任落得不实、监管工作存在盲区漏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等问题,坚持责任明晰、标本兼治、统筹推进,全面推动层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民政系统安全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二、任务目标

  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等对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坚持全面治标与源头治本相结合,坚持重点整治与系统整治相结合,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整治机制相结合,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三、整治范围

  局机关相关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各养老机构。

  四、工作重点

  (一)机关层面

  1.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行业(领域)发展规划;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严格对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管,督促本行业(领城)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整改事故隐患;扎实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等。

  2.严格监管执法。重点是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落实关闭取缔等执法措施。

  3.强化安全防范。对重要部位和重大风险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该关停的坚决关停,该整改的坚决整改,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确保风险可控,隐患消除。

  4.加强应急管理。健全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清单、配备应急物资;相关科室督导所负责(领域)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培训、开展应急演练。

  (二)机构层面

  1.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规定落地生根,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风险的制度,健全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长效机制。

  2.全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是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建立健全并有效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按要求持证上岗。

  3.全面管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重要设施、消防器材、装备必须完好,必须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必须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

  4.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必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严禁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轮椅)、违规充电等行为和使用不合格的劣质电器产品;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火栓箱、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等消防设施定期更换保养;整治电器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器线路和设备及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执行日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制度,严格实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5.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应急管理制度、专业性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加密组织应急演练;强化岗位应急培训。

  (三)时间安排

  此次集中整治自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层层动员部署。(2020年5月1日至5月5日)

  局相关科室、各民政办、机构、站所,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责任、措施。逐级开展宣传发动,将集中整治具体部署层层传达到位。

  第二阶段,深入开展隐虑整治。(2020年5月6日至

  2020年11月30日)

  各相关科室要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各民政办、机构、站所,要根据排查内容制定自查清单,坚持边查边治,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逐级提请挂牌督办。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

  12月31日)

  各相关科室、各民政办、机构、站所,要深入研判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到位。总结安全生产大整治总体情况以及好的经验做法,上报民政局,将在全系统进行宣传、推广。

  五、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科室、各民政办、机构、站所,要充分认识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心理和厌战情绪,坚决防止放松标准和搞形式、走过场。

  二要实施综合治理。民政局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根据工作要求与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法制和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级台账、档案,完善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要强化应急值守。加强全国“两会”、防汛、国庆等重点时段的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灾情,要快速响应、及时上报、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四要加强與论宣传和社会监督。要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络等主流媒体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常识,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积极发动广大职工群众监督和参与本辖区、本机构的专项行动工作,切实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五要及时报送信息。各相关科室、机构、站所,要分别于每月15前,报送阶段性开展情况。

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4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精神,龙泉里社区以“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思想,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xx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持续保持安全稳定态势,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年度责任为目标,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全面完成了年度安全生产专项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

  社区及时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明确一把手为组长亲自抓,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具体抓,安全生产专干、城管专干为成员,逐项抓落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了目标管理。

  二是与区政府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第一责任人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了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长效机制。同时,社区与辖区各单位也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工作职责,增强了单位和商户的安全责任意识,强化了监管措施。

  三是坚持会议制度,充分利用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和每周例会时间,部署、分析、研究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经常性组织开展单位自查和辖区单位巡查,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则进行操作,确保生产安全、有序。

  四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

  二、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认真传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文件、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今年以来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所指出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积极参加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举办安全培训教育2次,参加应急演练1次,社区集中宣传活动6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与辖区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37份。

  二是在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期间,利用社区黑板报、宣传栏,大力开展知识宣传。共制作板报10期,宣传栏2副,悬挂横幅10条。通过广泛宣传,不仅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日常自救自防能力,更是有效遏制火灾的发生,在社区内形成了“人人关注安全,关注消防、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社区在xx景观带进行了宣传,力争做到“安全生产月”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强化督导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我社区把日常检查和隐患整改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坚持做到检查制度化、经常化。为让辖区单位和个体商户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工作要求,社区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

  重点对辖区单位、娱乐场所、餐饮住宿、商业网点和平房区进行了检查整治。排查整治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和事故查处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全年共开展大排查4次。

  在抓好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我社区还认真安排好单位自身的安全保护工作。坚持节假日值班领导带班制度,下班前职工自觉检查水、电开关,并关好门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社区将一如既往地开展好社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社区安全生产工作,为居民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祥和的社区环境。

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__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二、主要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较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将风险管控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贯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始终,切实管控一批重大风险、消除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违法行为、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起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基础的长效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集中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集中组织宣传报道,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在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二是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三门峡“7·19”等典型事故教训,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我们要结合实际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印制警示教育资料,开展警示教育展览。三是组织开展对话谈心活动。对各个经营用户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河南省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档案,实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述职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和奖励,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巡查、约谈、挂牌督办、重点管理等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五是强化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六是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着力提升监测预警能力、监管执法能力、决策指挥能力、应急协同能力、应急保障能力、舆情引导能力。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提升安全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常态化机制,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2020年底,主要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建成。2021年底,各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全面建成并有效运行。2022年底,建成省市县有效对接,标准化、智能化共同支撑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二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企业建立完善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考核制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三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相结合,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四是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机制推动责任落实。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绩效考核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自觉接受监督。通过大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2、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3、利用宣传专栏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4、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5、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以上;

  6、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安全教育培训,使机关工作人员、图书馆、文化馆、将军渡纪念馆和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做到“四懂四会”;四懂:懂本岗位生产过程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方法,懂疏散方法;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四会组织人员逃生。

  7、消防器材维修更换计划: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修理;对于使用过的灭火器及时重装。

  四、实施办法

  1、根据局消防安全工作要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本着对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查处所有消防安全隐患,保障人员能在良好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2、认真学习执行局消防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制定相应措施,明确责任,及时检查总结;

  3、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对各文化经营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加强防火教育;

  4、定期检查各类消防设施及器材,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关键是要防范于未然,实行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

  6、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不定期对办公区等进行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较旧的电气设备、电线、灭火设施等进行更换,杜绝隐患,健全消防安全工作台帐资料,即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记录、消防安全工作检查情况、消防安全工作整改情况、消防安全工作教育内容、消防安全工作有关文件和要求;

  五、考核和奖惩

  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要走上考核和奖惩轨道。消防安全工作的履行情况,将作为对每个文化经营单位、干部、职工绩效的考核内容之一,对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考评,对模范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法失职者给予惩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安委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工作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层层抓好落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强化督导督办。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细化实化行业安全检查重点内容和标准,列出检查清单,加大明查暗访、突击抽查和随机抽查力度。充分运用企业自查、专家诊查、行业抽查、区域互查、执法检查等方式,聚焦安全风险等级高、发生过亡人事故、存在重大隐患、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等企业,确保专项整治全覆盖。对重大隐患,实施集中交办、挂牌督办,坚持重患必停,严防漏管失控;对长期停产停工和已关闭取缔的企业,加大巡查排查频次,严厉打击非法复工复产和死灰复燃;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定期公开曝光,加强联合惩戒,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三)落实法规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以贯彻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为主线,强化监管执法,依法促使各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强化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五)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2021年底前,全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实现执法过程全记录。推行“互联网+监管”,开展线上巡查和线下精准执法,提升监管执法实效。坚持服务型执法,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六)严格问效问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系统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机关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6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近期全国疫情防控工作,我镇于2019年12月15日至2020年2月20日期间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严防了在疫情期间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现将集中整治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针对冬季安全生产形势特点,结合当前前疫情防控,我镇交警中队加强了对客运车辆检测情况的检查力度,强化了车站源头管理和车辆运行监控,切实做好了运输工具不能带病运行。严格执行了“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杜绝了旅客携带危险品上车的现象。严肃查处了超速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载、农用车辆非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了交通运输安全。

   二是抓好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了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派出所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发动群众有奖举报,及时发现并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窝点。

  三是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按照“五个整顿、两个关闭”的要求,对加油站、众信制氧有限责任公司等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现场动火作业和密闭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检查,加强了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和废弃物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活动中,对存在消防器材放置不到位、加油员无证上岗的加油站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

  四是认真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按照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要求,对辖区内的集贸市场、超市、酒楼饭店、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一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对消防设施放置不规范的部分酒店、商场,责令当场进行了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五是全面排查隐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集中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我们组织成立了3个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先后到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生产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进行了安全检查,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责令企业制定了监控措施,落实专人负责监控,确保万无一失,确保隐患得以及时彻底整改。

  六是加强农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间,结合冬季农村防火工作,重点对各村的消防室消防器材配备和运行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并一一登记,对各村设置的消防水井、消防栓运行情况进行实地查看,明确责任人,对不能正常取水和没有醒目标识的下发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相关村限期整改。

  七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督导,狠抓落实。为开展好这次集中整治活动,一是积极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村庄、进校园、进机关“五进”活动,加大对道路交通、消防、烟花爆竹等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大大提高了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二是切实加强督导工作,加强督查。组织对隐患整改的督查,检查各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7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年”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全镇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平遥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省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为期一年的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结合安全隐患逐月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逐村、逐户对所有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进行摸底、登记造册。全面提高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技术状态和驾驶操作人员技能水平,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农机生产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农机安全生产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顺利进行,特成立镇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全镇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郝笑琼(镇长)

  副组长:赵壮(副镇长)

  左开杰(副镇长)

  成员:王汝胜(镇安监员)

  郭守成(镇农机员)

  郭晋文(段村村委主任)

  王克勤(普洞村委主任)

  张万富(马壁村委主任)

  王东东(东安社村委主任)

  雷时庭(七洞村委主任)

  张照绛(旭庄村委主任)

  庞振盛(陈西村委主任)

  闫承让(阮庄村委主任)

  魏继明(廉庄村委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机站,办公室主任由左开杰兼任。办公室人员由镇政府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以及进展情况的收集汇总、通报和上报。

  三、整治内容

  1、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

  2、建立镇村户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

  4、依靠镇村两级组织,对全镇农业机械进行摸底统计和调查。重点对无牌照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安全技术状态不良、使用寿命超过报废年限或不标准的农业机械,无证驾驶操作、违章拉人、未参加年度技术检验的各类农业机械投入作业、严重超标运输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整治处罚。

  5、建立农机事故隐患排查制度、重大隐患和事故举报奖励制度、事故线索举报奖励制度、事故责任约谈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事故统计上报制度,建立交警、安监、公安、卫生、保险等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制度。

  6、建立健全农机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职、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事前责任追究、事后依法调查处理。

  四、整治步骤

  1、总体部署、宣传发动阶段(6月1日—6月30日)。

  成立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根据镇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配齐工作人员,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发动,做好专项整治和检查的安排部署工作。

  2、农业机械分布、作业情况摸底阶段(7月1日—7月31日)。

  要边部署、边宣传、边摸底,与村委会紧密联动。在利用会议、公告、媒体等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派专业人员到村摸底,了解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存在状况以及驾驶操作人员的思想状态,对所有农业机械登记造册,对未登记注册上户且符合登记条件的要全部注册登记,对不符合登记或已登记的但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登记花名并严格按规定处理,或移交公安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3、乡村两级联合分类整治阶段(8月1日—10月31日)。

  镇农机站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各村所有作业的农业机械进行全面排查,采取相应整治措施。同时组织管人员、技术人员督导乡村整治,进行30%的重点抽查,并及时公布和上报整治情况。

  4、“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成绩显著的乡村领导组及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或发生较大事故的,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突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五、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专项整治工作是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全年安全监理工作要结合年度检审验、驾驶员培训考核、田检路查、安全宣传、监理设施建设和安全制度建设进行专项整治。确定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签订和责任追究,把专项整治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监理工作人员。严格执法,主动排查事故隐患。保证安全办公经费,提高监理人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检查期间,要随时以书面形式反馈基层存在的问题、人员思想状况、安全隐患和工作建议,创新工作方法,建立长效机制。

  2、广泛宣传,完善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力度。对工作中存在或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反思,加强整改。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工作机制(举报电话:0354-5971014)。制定举报受理工作程序和举报奖励制度,明确举报受理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确保24小时有人受理。坚持有报必查、属实必奖,做好举报人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受理举报监督机制,定期向上级机关报告受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安全整治工作涉及诸多部门,镇安监站、农机站要在有关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强力推进整治工作,及时处理事故隐患。各村要明确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信息报送,每月4号前将上月整治情况汇总上报镇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8

  按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县民政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开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专题活动。一是组织观看专题片。县民政局集中组织各科室、各事业单位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民政服务机构和局属事业单位要有计划地集中组织观看学习。二是集中组织学习教育。县民政局将学习内容纳入局党组进行专题学习。各单位要将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服务机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要做到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宣传贯彻。要组织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从即日起至12月份,利用相关载体和平台持续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省民政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压紧压实安全责任。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认真落实《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中行业监管职责,压实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漏洞。深入推动民政服务机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规定,建立健全民政服务机构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突出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站、殡仪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专项整治。(责任部门:社会福利和救助科牵头,社会事务科、局办公室、机关党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活动。一是2021年底前,所有民政服务机构必须按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等制度规范,明确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设备设施、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所有民政服务机构全部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分级分类建立健全排查清单,规范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等事项。四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各地结合实际,全面推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不断强化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自我管理,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五是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责任部门:社会福利和救助科牵头,社会事务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社会事务领域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列出隐患整改清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在年底前基本整改完成。各单位要积极协调消防救援部门,建立检查协调机制,及时督导隐患整改到位。二是严格执行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县民政局适时与县消防救援队联合开展排查整治,突出对“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的检查,重点排查整治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防烟分区、消防控制室、消防设备设施、电路线路老化、用火用油用气、室内吸烟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昼夜应急预案、疏散演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三是推行民政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1年,采取实地观摩、经验介绍等形式,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四是配合相关部门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消防组织机构,夯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推动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实施规范有序,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全面加强。2021年,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现全覆盖,充分发挥群防群治效能,基层消防管理能力明显增强。五是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健全联动机制,指导各单位和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形成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良好格局。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管理的培训,指导服务机构加强对供养对象的培训,各单位配合消防部门加强对村居委工作人员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责任单位:社会福利和救助科,社会事务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筑物安全整治。一是全面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为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站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逐一建档造册,协调住建部门将排查结果及时纳入房屋结构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实行台账管理。二是及时为住建部门在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过程中提供民政业务支持。(责任部门:社会福利和救助科牵头,社会事务科、社会事业救助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时间步骤

  从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2021年1月)。各民政服务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并上报民政局。

  (二)开展集中整治(2021年2月至12月)。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全面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四个清单”台账,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研究制定管控措施。每月月末前汇总上报上月进展情况。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民政服务机构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决不能走过场和搞形式主义。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民政服务机构要配强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人员力量,为推动三年行动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确保三年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9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严格落实《陕西地矿集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实施方案从工作目标、主要任务、进度安排、工作要求四方面着手,在明确工作目标的基础上,分时段的就主要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通过展板、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向广大干部职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以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抓好重点作业区域专项整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安全管理标准化、安全技术标准化、安全设施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工作,以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固化安全管理要求,规范管理行为,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三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2020年6月30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主要任务是对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危险源、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和设施设备等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安全隐患清单;2020年7月至12月为排查整治阶段,主要任务为查找本单位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要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要求,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隐患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机制,建立重点工作和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三个清单”,实行动态和闭环管理;2021年为集中整改阶段,主要任务是认真做好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指导工作,对照前期摸排的隐患清单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治并确保整改到位;2022年为巩固提高阶段,主要任务是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在专项整治期间要求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突出重点,全面深入,强化措施,务求实效,切实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到实处。

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10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核集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国核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组织责任体系、资源保障体系、安全监督体系,深入开展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围绕公司“十四五”规划发展总体思路,以核安全文化为引领,践行“安全是中核集团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强化安全事故问责追责,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以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公司制定发布《中核华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根据“十三五”安全生产专题规划评估,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并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安全核心价值观落地、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资源保障体系,提高安全基础能力、完善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安全环保智能化建设、加强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健全事故应急响应与处置能力、加强劳务分包队伍班组及工人的管理、加强技术保障力度,深化技术引领、开展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管控专项治理等11个方面细化了59条行动项,扎实推进安全整治,确保见到实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时间为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2020年4月至5月为动员部署阶段,编制活动方案并动员部署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2020年5月至12月为排查整治阶段,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2021年为集中攻坚阶段,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22年为巩固提升阶段,深入分析安全环保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单位良好经验做法,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形成一批制度成果进行推广,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本次行动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管考核、注重典型引路四个方面强化保障措施,各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避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级领导要在专项整治中做出表率,带头学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带头抓好公司专项整治行动。

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11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辖区内安全工作,8月6日至7日,建设路社区组织下沉干部、两委工作人员、楼栋长对辖区楼房地下室乱堆乱放杂物、私拉充电线、天然气使用等情况进行安全自查。做到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辖区居民居家安全。

   建设路社区以网格为单位,由每个网格内的小组长负责,带着楼栋长逐楼进行自查。检查中发现最多的问题是居民私拉电线给电瓶车充电,有的从自己居住的楼层接线,有的从地下室接线,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针对发现的问题,社区要求立行立改,通知到每户居民,收回充电线,如有充电需求,必须在小区内的充电桩集中充电;同时整理地下室杂物,并向居民宣传安全知识。

   天然气公司工作人员对居民用气也进行了安全检查,共检查出安全隐患4处,全部整改完毕。

   建设路社区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责任,持续关注并做好辖区安全检查,保证全体居民居家安全。

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12

  今年4月,国务院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3年时间,涉及9个行业领域专项,时间长、覆盖广。9个行业领域中,集团公司涉及5个领域,整治任务相对繁重。集团公司迅速行动,全面贯彻落实专项整治要求,出台了《国家能源集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明确了9项专项治理任务和煤炭、电力、运输、化工四个领域重点工程要求。

  《计划》要求,各单位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各生产单位要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全员责任,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追究机制,推动安全管理机制改革创新,完善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组织开展打非治违行动,深化重点领域安全管控,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计划》对煤炭、电力、化工、运输各产业板块393项重点工程的项目效果和实施完成时间作了明确要求。其中,煤炭产业120项,电力产业107项,化工产业73项,运输产业93项,项目涉及安全管理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重大危害专项治理,安全生产科技驱动工程,职业危害防治工程,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全员安全素质提升工程等多个方面。

  《计划》明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从2020年4月开始,分四个阶段进行。2020年4月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子分公司和基层单位按照国务院和集团公司总体安排,制定本单位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部署、宣传发动专项整治工作。2020年5月至12月为排查整治阶段。各子分公司、生产单位系统性组织开展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边查边改、立查立改。2021年1月至12月为集中攻坚阶段,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系统性安全风险和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攻坚,严格各项安全标准、制度和措施落实,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2022年1月至12月为巩固提升阶段,深挖系统性安全风险和重大安全隐患背后原因,建立健全和补充完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制度体系,选树安全示范标杆企业,形成安全生产优秀成果,在全集团进行推广。

  《计划》发布后,集团公司各单位积极行动,结合疫情期间“一防三保”工作要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成立以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人。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将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到发展建设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同时安排部署,将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至厂矿、车间及班组,同步推进落实。优化完善考评方式,把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为保证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的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各单位按照《计划》要求,及时调整本单位安保资金投入计划,加强安全专项整治资金保障。集团各单位还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安全宣传力度,提升全员安全意识,营造了浓厚安全生产氛围。

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13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按照贵州省、铜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14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明显增强,为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监管、企业负责、职工参与、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治理新格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坚持预防为主。从注重事故处理向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转变;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坚持“四个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更加注重从源头上管控高危行业、从系统上治理安全风险隐患、在制度设计上推动公共安全治理的改革创新。

  二、主要任务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14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有关部门(党组)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专题讲座学、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组织各级、各部门和单位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二是全面系统宣传贯彻。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有关部门(党组)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县融媒体中心要开设专题专栏,结合“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积极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县安委办、县应急管理局组织编印《公众应急安全知识手册》,联合教育部门推进应急科普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工作。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营造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不得放松的社会氛围。三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落实《贵州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生产企业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行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县安委会要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四是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紧紧围绕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煤矿、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要特别重视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及《中共铜仁市委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化矿山安全监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五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到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有关部门(党组)负责,以下均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推进企业依法经营,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推动出台《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加强各类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进信息化系统建设应用。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七是落实企业应急处置责任,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危害,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严格遵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有关规定。(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工业商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中国邮政沿河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煤矿安全整治。一是开展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年行动,坚决有效遏制煤矿瓦斯事故发生;加大重大灾害精准治理,在“十四五”时期努力推进实施一批瓦斯综合治理和水害、火灾防治工程,加大重大灾害治理政策和资金支持。二是加大淘汰退出落后产能力度,到 2022年全县煤炭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30万吨/年以下煤矿全部关停退出。三是坚持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科学划定开采范围,规范采矿秩序,加强整合技改扩能煤矿安全监管,对不按批复设计施工、边建设边生产的,取消整合技改资格。四是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并重原则,推进“一优三减”,规范用工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加快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灾害严重矿井采掘工作面基本实现智能化,2022年底前,采掘智能化工作面达到1个以上。建成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遏制煤矿事故、降低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五是提高执法能力质量和信息化远程监管监察水平,生产建设矿井基本实现远程监管监察。(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严格执行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及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控制涉及光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三是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四是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大力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强制全部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现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五是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0年底前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六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七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工业商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沿河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投资促进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防灭火(消防、森林防灭火)安全整治。消防: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二是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县教育、民政、文体广电旅游(文物)、卫生健康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五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努力到2022年底前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林业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商务局(县大数据管理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森林防灭火: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机制,深入开展野外火源综合治理,加快推进沿河林火阻隔系统建设,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完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提升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水平,大力推动森林消防专(兼)职队伍建设。(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20年完成脱贫攻坚公路建设任务,巩固提升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和防爆胎能力;努力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努力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五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业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交通运输(邮政、水上交通、城市客运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开展公路、水运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邮政: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强化寄递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中国邮政沿河分公司牵头,县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水上交通:加强辖区重点船舶、重点水域安全监管,开展船舶码头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严厉打击渡船超航线、超乘客定额、超核定载重线、超核定抗风等级冒险航行,加强商渔船碰撞事故防范,以客运和危险货物作业为重点,强化码头安全管理,加快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船艇和海事监管、保障装备设施、船舶应急设备建设。(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城市客运:加强交通运营管理,健全安全监管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强化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提升设施设备运行可靠性。(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渔业船舶:强化渔船和渔港水域安全监管,开展以渔船脱检脱管、船舶不适航和船员不适任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渔船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冒险航行作业行为,全面提升依港管船管人管安全的能力和水平。(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深入推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二是认真落实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严防地下矿山中毒窒息、火灾、跑车坠罐、透水、冒顶片帮,露天矿山坍塌、爆炸等事故,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认真落实8部门印发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落实地方政府领导干部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制,2022年底前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达到100%。四是强化油气增储扩能安全保障,防范化解油气增储扩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沿河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建筑工程(城乡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设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安全整治。城乡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开展各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施工现场人员素质提升、施工现场信息化监管建设、施工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等专项行动,持续提升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设施: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管责任的意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设施安全和行业消防安全等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县水务局牵头,县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公路水路工程建设:推进信用体系建设,2022年底初步建立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深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2020年底完成行业重大风险摸排工作,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实现清单动态更新。持续开展公路水运工程红线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整治《贵州省公路水运项目“坚守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所列30条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城市安全平台体系,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二是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三是开展摸底调查,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推动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四是落实燃气工程按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五是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六是结合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推动解决城市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及工贸行业企业、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整治。工业园区等功能区:一是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进程,努力到2022年底前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二是制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工业园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工业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封闭化管理。四是深化整治冶金类工业园区安全隐患,加强仓储物流园区等安全管理。(县工业商务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林业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工贸行业企业:一是严格按照“三个必须”原则压紧压实工贸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二是按照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进一步摸清搞准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底数。三是持续推进工贸行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四是深入开展冶金煤气、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工业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完善监管部门民爆生产销售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加强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外部安全距离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做到一人一档。实施民爆行业无(少)人化专项行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县工业商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单位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推进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市生态环境局沿河分局、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工业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煤改气”、洁净型煤、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等: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以及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沿河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健全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客运架空索道和涉氨、燃气等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排查整治。加强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特种设备“双控”体系,提升电梯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推进气瓶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稳步推进电梯维护保养、检验检测改革试点工作,深化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完善特种设备标准体系。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全县特种设备风险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和事故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旅游安全整治。强化旅游安全联合监管执法,深入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满意旅游行动和涉文涉旅隐患排查整治等行动,加大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的整治力度。针对沿河旅游的风险特征,推动加快文化和旅游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建立旅游医疗与安全急救、旅游危机管理与游客反应快速应变双重旅游救援系统。依托“行游贵州”旅游安全预警提示系统,加强对游客的预警提示和信息发布。研发“互联网+安全”管理模块,建立完善旅游安全生产智能监管平台。(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乡村(农村、农业园区、饮水)安全整治。农村:围绕畜牧业、渔业、农机、农村能源、农药和其他领域,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的要求,全面开展农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认真分析农村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从源头抓住农村安全的隐患点、防范的薄弱点、事故的多发点,着力防范化解农村安全风险。整合有关部门资源和力量,形成关注农村、推动农村的工作合力。发挥乡镇站所和农村党组织服务职能,推进乡村安全文明,提升农村安全治理水平,加快平安乡村建设。(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农业园区:一是完善农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实施农业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二是规范农业园区规划布局,严格农业园区项目准入把关,强化农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三是开展农业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农业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四是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夯实农业园区信息化和应急保障等安全基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按职责分工负责)。饮水:全面落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建立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供水设施和行业消防安全等整治工作,深化源头治理,切实防范化解农村供水安全风险。(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沿河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地质灾害防治。积极配合重点区域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和县城所在地、重点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全面夯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基础,扎实抓好已建成的隐患点自动化监测点运行和维护管理,努力构建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稳步提升地质灾害技防能力;完成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有效提升全县防灾减灾水平。(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上实施方案由相关部门具体制定,其他有关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31日前)。制定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个专题实施方案和14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以及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等,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12月)。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深入分析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县推广。总结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规章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送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梳理向县委、县政府及市安委办报告;2022年12月,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向县委、县政府及市安委办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全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县委副书记、县长何支刚任组长,常务副县长田兴国任常务副组长,各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专题、专项整治分别成立专题组、专项整治组,负责组织领导对应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由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应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安委会建立主任办公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委办,有关部门派联络员参加,适时进行集中办公,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制度机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建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县安委会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二)完善规章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办法和审计监督。

  (三)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政策体系,强化地方财政对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城风险防控、事故灾害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县级财政每年安排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资金,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项目资金补助等方式支持乡镇(街道)、重点行业领城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互联网+安全监管”项目建设和人才培养、安全生产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安全发展示范等建设。县级专项资金设立及管理具体由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研究提出经费管理方案,报县政府审定。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努力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十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强化安全风险预测预警能力和技术支撑保障能力。推动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等重大工程,加强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出台政策措施,培育发展一批有实力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

  (四)改进监管方式。进一步完善“双控”系统,建立绩效考核机制,通过系统对企业进行自动打分,评定ABCD四个等级,对企业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针对C类、D类企业加大执法检查频次;针对失分项、事故隐患频发点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安全监管有的放矢、精准施策,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推进“互联网+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五)加强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本辖区及其有关部门安全整治及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督促,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安全整治和自然灾害防治的督导。县安委办、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落实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考核、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

  (六)强化应急准备。健全完善预案体系建设,督促指导企业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地质灾害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抓好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广泛开展应急演练,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救援队伍等依法依规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并加强演练评估。加强救援队伍建设,配齐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推动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督促企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购买应急救援服务,推动高危行业企业及主汛期等重点时段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确保快速稳妥处置突发情况。

  (七)严格问效问责。开展专项整治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和地质灾害督导工作内容,确保取得成效。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格追责

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14

  为认真贯彻落实了x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__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x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了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了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二、主要任务

  坚持以x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了存在较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将风险管控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贯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始终,切实管控一批重大风险、消除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违法行为、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起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基础的长效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x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领会x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集中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集中组织宣传报道,将x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在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二是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三门峡“7·19”等典型事故教训,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我们要结合实际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印制警示教育资料,开展警示教育展览。三是组织开展对话谈心活动。对各个经营用户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学习领会x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了。四是健全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河南省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档案,实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述职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和奖励,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巡查、约谈、挂牌督办、重点管理等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了。五是强化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了。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六是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着力提升监测预警能力、监管执法能力、决策指挥能力、应急协同能力、应急保障能力、舆情引导能力。落实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提升安全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常态化机制,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

  (二)落实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2020年底,主要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建成。2021年底,各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全面建成并有效运行。2022年底,建成省市县有效对接,标准化、智能化共同支撑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二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督促企业落实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企业建立完善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考核制度,落实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三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相结合,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四是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机制推动责任落实了。完善和落实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绩效考核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自觉接受监督。通过大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2、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3、利用宣传专栏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4、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5、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以上;

  6、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安全教育培训,使机关工作人员、图书馆、文化馆、将军渡纪念馆和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做到“四懂四会”;四懂:懂本岗位生产过程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方法,懂疏散方法;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四会组织人员逃生。

  7、消防器材维修更换计划: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修理;对于使用过的灭火器及时重装。

  四、实施办法

  1、根据局消防安全工作要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本着对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查处所有消防安全隐患,保障人员能在良好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2、认真学习领会执行局消防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制定相应措施,明确责任,及时检查总结;

  3、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对各文化经营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加强防火教育;

  4、定期检查各类消防设施及器材,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关键是要防范于未然,实行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

  6、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不定期对办公区等进行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较旧的电气设备、电线、灭火设施等进行更换,杜绝隐患,健全消防安全工作台帐资料,即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记录、消防安全工作检查情况、消防安全工作整改情况、消防安全工作教育内容、消防安全工作有关文件和要求;

  五、考核和奖惩

  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要走上考核和奖惩轨道。消防安全工作的履行情况,将作为对每个文化经营单位、干部、职工绩效的考核内容之一,对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考评,对模范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法失职者给予惩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安委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工作落实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层层抓好落实了,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强化督导督办。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细化实化行业安全检查重点内容和标准,列出检查清单,加大明查暗访、突击抽查和随机抽查力度。充分运用企业自查、专家诊查、行业抽查、区域互查、执法检查等方式,聚焦安全风险等级高、发生过亡人事故、存在重大隐患、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等企业,确保专项整治全覆盖。对重大隐患,实施集中交办、挂牌督办,坚持重患必停,严防漏管失控;对长期停产停工和已关闭取缔的企业,加大巡查排查频次,严厉打击非法复工复产和死灰复燃;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落实了“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定期公开曝光,加强联合惩戒,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三)落实了法规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以贯彻落实了《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为主线,强化监管执法,依法促使各类企业落实了主体责任。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和落实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了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强化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了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五)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2021年底前,全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实现执法过程全记录。推行“互联网+监管”,开展线上巡查和线下精准执法,提升监管执法实效。坚持服务型执法,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六)严格问效问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系统专项整治落实了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要建立和落实了与纪检监察机关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了、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15

  根据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关于在全区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安办发8号文件的要求,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区农业农村局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决定从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7月22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切实提高农业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农业安全生产事关农业农村经济全局,事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事关我区农业现代化的稳步推进,责任重大。全局相关科室站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把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作为现阶段的首要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位、监管到位、排查到位、整治到位,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确保农业安全生产不留死角,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农业生产事故。

  二、突出重点环节,认真落实各项检查内容

  (一)农机安全作业

  将农机安全生产整治活动同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与公安、安监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以及农机维修、报废回收、企业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和零配件、非法拼装、改装报废机具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农机大户为主要对象,以当前使用频率较高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烘干机等农业机械为重点,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免费实地检验工作,进村入户开展拉网式排查,推进“网格化管理”。(责任部门:执法队农机中心)

  (二)危化品安全管理

  确需使用危化品的单位必须设立专用危化品储存室,要采取防火、防潮、防雷、防腐、防渗漏等措施,完善危化品管理台帐,严格执行剧毒、危化品双人收帐、双人保管制度,完善相关安全管理措施并严格落实。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加强实验室内部管理,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化验室仓库应由化验室成员单位会同局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定期检查。(责任部门:执法队农环站农科总站)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

  重点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农产品“打非”专项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农业投入品经销使用监管等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对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进行全程监管,农产品“三品”生产基地、农产品直采直供基地的农产品检测工作。(责任部门:农环站)

  (四)种子调运检疫管理。

  严格执行种子、农药、化肥经营审查审核,规范种子、农药、化肥经营活动,重点开展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农产品防腐剂保鲜剂专项整治、蔬菜常态化监测等工作。(责任部门:执法队)

  (五)畜牧业安全生产。

  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尤其是对简易棚舍要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畜禽棚舍加固,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责任部门:畜牧业管理科)

  (六)沼气安全作业

  重点检查农村沼气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制度建立情况,以村秸秆气化和农村户用沼气池的各类沼气工程安全检查为重点,检查管线灶具是否合理、池体醒目位置是否设置相关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培训传授沼气安全使用常识;是否发放户用沼气池安全使用须知;是否科学安全进出料和维修维护;是否在制定安全使用手册或采取其它宣传手段。切实开展汛期、高温时期农村沼气安全关键环节和易发人群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类沼气工程防雷防爆防火安全实施配套和使用、运行维护等情况,严防沼气中毒和爆炸事故发生。(责任部门:农环站)

  (七)机关单位安全。

  重点检查机关单位所属办公场所用水用电的消防安全、防盗和车辆使用管理等情况,及其上述相关领域涉及安全生产的从业人员培训、资质和监管等情况。(责任部门:办公室)

  三、强化宣传,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普及安全常识,注重运用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全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思想意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坚决曝光各类安全隐患、措施不落实的现象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群众和新闻单位监督举报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科室站要从促稳定、保发展、强民生的高度全面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全方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各个环节防范措施。要完善农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细化方案,迅速落实。各科室要根据各自分管业务特点细化工作方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三)强化宣传,畅通信息。注重运用广播、电视、电台、报刊、互联网等各种媒介,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观念。要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教育广大农民吸取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能力。

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16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精神、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工作要求以及全省“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决定从2019年11月20日起至2020年12月,在全市养老院等民政服务机构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三、四中全会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汲取“3·21”等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在全市养老院等社会服务机构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把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贯穿全过程,把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全过程,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化解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消除安全监管领域盲区漏点,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力促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走在苏北苏中前列”目标定位和深入推进“两海两绿”发展路径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要切实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聚焦重点场所。聚焦民政领域养老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殡仪馆、福彩销售网点等民政服务重点场所,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

  (二)坚持问题导向。利用多种手段,依靠群众和社会力量,确保把民政服务机构所有影响安全稳定的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安全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个别养老院要列为重点整治对象。

  (三)落实行业责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督促各级民政部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本地区民政服务机构风险隐患,认真制定有针对性整改举措,深入开展集中整治。

  (四)主动协同推进。各级民政部门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与应急、市场监督管理、消防等部门的工作联动,消除监管的空白和盲区,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形成排查整治的工作合力。

  (五)确保整治实效。强化结果导向,过细过实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到举一反三,真正把专项整治的成效体现到发现和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上来,体现到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上来,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整治范围

  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婚姻登记机构、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以及正在施工的民政建设项目等。

  四、整治重点

  (一)责任落实情况

  1. 组织领导责任。重点整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树牢新发展理念特别是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要求,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并推动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明确各业务领域、单位(机构)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消除监管盲区漏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研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问题、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落实在岗带班制度,熟悉应急预案,快速果断处置紧急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 业务监管责任。重点整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履行业务领域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造成监管脱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业务领域、所属单位(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并推动落细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业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明察暗访等专项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3. 单位(机构)主体责任。重点整治: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能力评估“六到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特别是落实单位(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单位(机构)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有效管控安全生产风险,消除问题隐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共性安全隐患

  1. 消防安全。重点整治七个方面:①消防安全责任和安全制度落实。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是否明确民政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总责;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社会福利机构是否确定一名消防安全工作专业人员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否明确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建立志愿消防队;是否制定并落实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②消防审批手续履行和消防重点部位设置。是否使用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的建筑、场所;是否使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有人居住或者活动的建筑;是否依法履行消防审批程序,在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或变更房屋用途时依法办理消防审核、验收手续;是否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标识、明确防火责任人。③安全疏散、防火检查及巡查。安全疏散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活动室、疗养室、病房的外窗是否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是否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每日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员工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疏散逃生技能情况,重点部位防火工作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情况,电气线路、燃气管道、液化气瓶和用电用气设备定期检查情况,厨房操作间清理情况,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是否安排专人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每日还应组织不少于两次夜间防火巡查),重点巡查有无玩火、违规吸烟和违章动用明火现象,使用蚊香、蜡烛、煤炉时是否落实防护措施,有无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用电和使用电热毯、电磁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热器具情况,有无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正常工作、是否被遮挡被损坏,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值守人员是否在位,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有无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发现问题要当场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并做好巡查记录。④火灾隐患整改。是否通过单位自查、聘请第三方检查等形式,全面清查本单位消防安全问题隐患,逐一列出隐患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确保自身消防安全;是否对消防部门责令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是否对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在整改过程中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安全,并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后向当地消防部门申请复查;是否对问题隐患在限期内整改不掉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易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立即停止使用。⑤消防设施管理。是否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对不需要设置灭火系统的建筑,是否在服务对象住宿和主要活动场所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配备应急照明和灭火器;是否按规定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每月出具维保记录,每年至少全面检测一次;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是否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悉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在岗在位。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安排新上岗、转岗员工参加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每名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和“一懂三会”(懂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知识;是否结合服务对象身心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是否按照白天、夜间分类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负责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职责,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除组织有自理能力的服务对象有序疏散外,对无自理能力或者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是否安排在建筑较低层和便于疏散的地点,并逐一明确疏散救护人员。

  2. 特种设备安全。重点整治五个方面:①管理机构和制度落实。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有演练记录。②设备档案及人员档案管理。是否建立设备档案,且档案齐全;设备是否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或者定期自行检查并有记录;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记录。③锅炉安全。液位(面)计是否有最高、最低安全液位标记;安全阀是否有有效的校验报告或标记;压力表是否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标记;水位、压力是否在允许范围内;是否及时填写运行记录;是否有水(介)质化验记录和定期水质化验报告。④压力容器和管道安全。安全阀是否有有效的校验报告或标记;压力表是否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标记。⑤电梯安全。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是否设置在易于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电梯内设置的报警装置是否可靠,联系是否畅通;门防夹保护装置是否有效;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入口处急停开关是否有效;是否有有效的维保合同,维保单位及人员资质是否满足要求;是否有维保记录,并经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维保周期是否符合规定等。

  3. 食品卫生安全。重点整治五个方面:①从业人员管理。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从业人员是否每日进行餐前自查,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②环境卫生管理。是否及时清理保洁加工和就餐场所,做到环境干净整洁,无积垢、无霉斑,地面无积水,物品摆放整齐。③原料采购管理。是否执行采购食品及原料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票据凭证收集留存;是否购进使用法律禁止经营的食品及原料。④加工过程控制。加工中是否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是否分区切配动物性食品、水产品、植物性食品,工具容器不交叉使用;热食类食品是否烧熟煮透;成品存放的温度、时间和食品再加热是否符合要求;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是否分开盛放、贮存,并采取防止交叉污染的控制措施;食品处理区洗手消毒设施是否运转正常,操作人员按要求将手洗净;是否使用回收食品、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等是否有专门存放设施和场所,及时清理并有完整处置记录;是否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⑤餐具清洗消毒及设备设施维护。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是否洗净、消毒;已消毒的餐具、饮具是否按要求存放;集中消毒餐具是否随附消毒合格证明;保温、冷藏、冷冻、排油烟等设备设施是否定期维护、清洗、校验;食品加工、贮存、陈列、转运等设施设备是否运转正常,并保持清洁。

  (三)民政服务机构专项重点

  1. 养老服务机构。重点整治三个方面(28项重大风险隐患指标见附表):①制度安全。机构是否设置在自然灾害易发或存在污染的地域;是否建立出入、探视、请销假等制度,防止老年人走失;是否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对养老机构公共区域进行全方位监控或实行24小时巡查;是否有危机预警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干预老年人可能出现的情绪或心理危机;是否建立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对自伤、伤人、跌倒、坠床、噎食、误吸、走失、烫伤、食物中毒等事件有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报告制度。②医护安全。如有内设医疗机构,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标准,合理足额配备医护人员;在养老机构内开展服务的医生、护士等依法需要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持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是否建立机构内感染预防和处理办法;是否每周至少检查一次老年人房间有无过期食品,提醒老年人处理过期腐烂食品。③人身安全。是否存在未经老年人及监护人同意,泄露老年人及监护人个人信息的现象;是否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或考核,无虐老、欺老现象;老年人能接触到的各种设备是否无尖角无凸出部分,地面做防滑处理,室内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是否在老年人床头、使用的厕所安装呼叫装置;是否提供24小时当班、值班服务,并做好记录和交接班;是否每日巡查房间,观察老年人身心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通知监护人。

  2. 儿童福利机构。重点整治三个方面:①机构人员资格。是否办理机构事业法人登记;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业务范围包括抚养儿童内容。②入院程序。对查找不到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儿童是否保存捡拾报案证明;对所有弃儿是否进行寻亲公告并采集DNA;对公安机关移交的打拐解救儿童,是否配合其采集DNA;接收儿童1个月后,是否在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网上进行寻亲公告;儿童被收养或者查找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后,是否于3日内将该儿童信息从寻亲公告网上撤下;接收儿童后,是否及时送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和传染病检查;是否对儿童进行入院评估,根据儿童情况和特点确定送养、机构抚养和家庭寄养等安排。③院内养育。除无法自理的重度残疾儿童外,对于6周岁以上儿童,是否按照性别区分生活区域;女童生活区是否由女性工作人员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儿童生活及活动区域是否实现无障碍环境;是否配备符合儿童安全保护要求的设施设备,且正常发挥作用;家具、各种设备是否无锐角;窗户、阳台是否有防护设施;浴室是否有取暖、换气设备;卫生间应有大小坐便器,男女应分开;是否配有3岁以上儿童使用的蹲式便器和扶手;是否为特殊身体功能障碍的儿童准备辅具。

  3.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重点整治七个方面:①日常监管。是否建立民政部门负责人定点联系救助管理机构制度,每半年开展指导和帮带不少于一次;是否建立受助人员走失、伤亡等异常情况强制报告制度;对站外托养人数较多的机构是否安排专门人员或派驻第三方机构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②规范管理。救助管理工作人员是否熟悉自身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接待大厅是否配备安全检查门或金属探测器等安全检查设备,公共区域及观察室是否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3个月;是否有值班巡查登记本和机构安全检查登记本,记录是否规范;是否有严寒酷暑、洪水、地震、传染病、受助人员走失、受助人员非正常死亡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工作人员每年学习预案不少于一次;救助专用车辆是否实行标识化管理,喷涂醒目标记,做好定期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安全运行。③求助接待。是否实行24小时接待服务;是否对求助人员身体状况和精神状况进行初步检视;对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疑似传染病人、危重病人或有明显外伤的求助人员,是否联系医疗急救机构或安排工作人员送医救治、诊断;对醉酒状态、疑似吸毒人员或疑似在逃人员,是否按规定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对携带有未成年人,疑似胁迫、诈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的求助人员,是否及时报公安机关调查、甄别。④安检登记。是否按规定对求助人员进行安检;是否按规定处置求助人员携带的动物、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物品;是否对求助人员的身份证件进行核查;是否留存求助人员指纹和电子照片,将安全检查、证件信息、检视问询等情况录入全国救助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生成《求助登记表》,求助登记表填写全面清楚。⑤生活服务。是否根据受助人员性别、年龄、身心状况安排分区居住,女性受助人员是否安排女性工作人员管理;是否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饮食并实行分餐制。⑥医疗服务。是否配备体温计、血压计等基本医疗设备;是否严格按照医嘱,给病患按时发放药品,做好服药情况记录;发现受助人员突发急病、精神异常或疑似传染病的,是否第一时间送医疗机构或联系急救机构救治、诊断;对疑似传染病的,是否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⑦返乡护送。返乡护送工作制度是否健全;移交、转介手续资料是否齐全;护送计划是否认真细致;护送人员是否尽心尽责;护送过程中是否落实被救助人员和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与交通安全风险防范措施。

  4. 殡葬服务机构。重点整治:配电房、油库、火化、冷藏、供水供电、殡仪车辆等重点设施、设备是否运行良好;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服务保障、遗体交接等殡葬重点环节有无遗漏和安全隐患;是否开展文明祭扫宣传,宣传推广文明、低碳、无烟祭扫,倡导文明殡葬新风。

  5. 婚姻登记机构。重点整治:是否制定特殊日期登记应急预案,做好人员调配、场地安排、设备调试等工作,避免因“扎堆”登记引发纠纷,造成群体性事件。

  6. 福利彩票销售机构。重点整治:是否制定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值守、销售异常监测预警等安全制度;是否定期组织职工安全培训和演练;福彩投注站是否具备销售许可或签订代销协议;福彩投注站、中福在线销售厅是否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警示标语以及理性购彩宣传导语;中福在线销售厅监控联网情况,安全责任落实和应急处置预案制定演练情况。

  7. 正在施工的民政项目。重点整治:是否严格履行建设程序,科学合理地制定和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及时足额拨付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经费,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加强对项目现场的巡查,消除安全隐患;是否在项目未通过验收先投入使用。

  8. 其他民政直属服务机构:是否根据工作特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值班值守制度等,强化岗位安全责任,配齐安全设备,充实人员力量,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及演练。

  五、时序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从2019年11月20日开始,至2020年11月底结束,为期一年时间。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2月底)。通过组织全市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各地分层举办安全培训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娄勤俭书记、吴政隆省长在“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上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分析本地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营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浓厚氛围。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同时采取多种形式,营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1月至9月底)。在全市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一是2020年1月中旬前,基本完成今年以来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梳理汇总国务院安委会考核督查、省市委巡视、安全生产巡查、大排查大整治和明查暗访等集中移交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为开展集中整治提供问题隐患清单。二是2020年1月至3月底,结合年末岁初安全生产特点,开展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新一轮专项整治,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及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三是2020年4月至9月底,完成对养老等社会服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在排查整治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逐项梳理出在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明确责任人和措施建议,及时作出制度性安排,不断夯实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及时梳理汇总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发现的隐患清单及整改情况于每月1日前报送市民政局。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0年10月至11月底)。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消防等部门,加强对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的督查检查,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依据隐患清单,集中进行督查督办,督促各地、各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推进问题整改,建立有力有效抓落实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2020年10月30日前将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上报。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养老院等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顾云岭副市长负总责,市政府办一级调研员仇鼎文协助,市民政局谷红彬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姜冠军副局长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发动、组织排查整治、汇总分析情况、监督指导落实等。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地要成立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精心统筹谋划,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无事故。

  (二)强化隐患整治。各地民政部门要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实行“零容忍”,主动联合消防、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指导所在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经营主体,逐条逐项的排紧排实整治计划,明确整治措施和责任,加快推进隐患整治“清零”,坚决彻底地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逾期不改正的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要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在妥善安置老年人的前提下,依法取缔、关停、撤并。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地、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协调消防、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加大对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风险隐患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要健全安全检查登记、隐患清单管理和整改反馈制度,形成工作闭环。

  (四)强化基础工作。要加强安全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人员安全素质,从“要我安全”转到“我要安全”和“我会安全”上来。要加大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力度,加强安全设施改造和配备,严格落实安全各项制度,提升安全风险防范能力。要聚焦养老机构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对不能胜任的负责人要及时予以调整。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把安全风险隐患整治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结合起来,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应对机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五)强化应急值守。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结合季节特点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加强风险防控、监控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形势研判、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并启动应急响应。

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17

  根据延安市安委会印发的《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延市安发〔2020〕9号)要求,现就全县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更严格的源头治理、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扎实的监管执法、更有效的风险防控和更有力的基础保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思想认识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安全管理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努力实现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黄陵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2022年底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至少接受1次系统学习培训。二是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一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认真开展学习讨论。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组织本地区、本行业有关人员观看,做好安全发展、严守底线、强化责任、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夯实基础、严抓落实等重要内容的教育引导。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党组织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各镇办、各行业部门要在主流媒体、网络媒体、门户网站、“双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根据《黄陵县委常委会及县政府领导班子和县委常委及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和《关于调整黄陵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县级行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黄政办发〔2020〕19号),各镇办、各行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部门要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梳理制定本地、本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做到分工明确、边界清晰、责任具体、运转高效,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特别是要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特别是重视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六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重点充实安全监管执法人员,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应急局)牵头,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要认真总结分析近年来在全县开展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执法年”、“提升年”、“巩固年”和“强化年”等“系列年”活动,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全过程责任追溯制度,落实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完成“一岗一清单”责任制定工作。二是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审计等制度,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大中型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2022年底前,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标准化自评工作。三是强化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加强设备设施的源头分级分类管理,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四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2021年底前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五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推广运用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2022年底前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中小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应急局)牵头,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制定《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全链条安全监管。二是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开展焦化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限期整改提升;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全部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对存在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按规范建设专用停车场。三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完成涉及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四是持续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五是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2022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以上,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达标率100%。六是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1年底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标准化体系,2022年底前重点企业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化。(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应急局牵头,县经发局、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县交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四)煤矿安全整治。一是全面修订完善煤矿重大灾害治理方案和管控措施,积极推动冲击地压、瓦斯等重大灾害联防联治、超前治理,加强奥灰水、顶板水、老空水、砂层和火烧区潜水综合治理,强化采空区大面积悬顶治理。二是按照上级安排,全面淘汰30万吨/年以下煤矿(省政府批准保留的除外),严格分类处置长期停产停工煤矿,全面淘汰房柱式、巷道式、炮采工艺。按照上级要求,确保2022年煤矿数量减少任务完成。三是持续打击开采保安煤柱、违规承包、“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违法违规行为,清理整治“马拉松式”改造煤矿。四是完善风险隐患双重机制,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加快推进智能化矿井建设,力争2022年底前智能化采掘工作面,一、二级达标煤矿占比任务全面完成。五是建立监管监察执法分析机制,落实全覆盖执法检查制度,健全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基本实现实时有效监控。(县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工业和煤炭局牵头,县经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五)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加大老旧设施设备淘汰和整顿关闭力度。二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2020年底前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全面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三是严密管控石油天然气开采重大安全风险。四是严厉打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查“三同时”制度履行不严格、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外包工程以包代管等突出问题。五是强化油气增储扩能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突出新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的企业和新区块的勘探开发活动,充分评估论证安全风险,推动油气企业严格落实高含硫、高压、超深井复杂地质条件勘探开发的安全管理措施。(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应急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六)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指导建章立制、优化资源,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二是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学校及周边场所、石油化工和煤化工企业等重点单位和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落实清单式隐患排查和督改责任,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聚焦老旧场所、消防产品领域以及家庭加工作坊、彩钢板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电动车、“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加大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力量建设力度,实现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五是教科体、民政、住建、商务、文旅游、卫健、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要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六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七是实施消防安全培训工程,开展分批次、分类别培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2022年底前实现培训全覆盖。(县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公安局、县经发局、县卫健局、县教科体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人防办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七)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严格旅游客运安全监管,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二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和资源共享,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三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按要求完成上级下达的2020年建设任务,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示范工程,全面清理整顿农村“马路市场”。四是严格客货车生产销售监管,深入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加大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淘汰报废力度,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五是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六是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县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交警大队牵头,县交运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科体局、县文旅局、县经发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县商务局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交通运输安全整治。一是强化铁路、邮政、水上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理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配合,健全完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二是健全完善行业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清单;开展重大隐患挂牌清零行动,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长效机制。三是开展铁路沿线轻飘物、危树和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整治,全面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开展铁路沿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整治,严查铁路沿线两侧危险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场所;开展铁路与公路、水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推进公跨铁立交移交;强化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整治,严查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和危险货物装卸、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四是开展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升级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推进寄递风险综合防控信息平台应用,深入开展违法寄递危险化学品整治,坚决防止易燃易爆物等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五是开展桥梁、桥墩安全防护设施整治和砂石运输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非法采运砂案件行刑移送制度。(县交运局、县经发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应急局、县邮政公司等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九)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将城市韧性作为城市体检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查找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加快运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抗震设防工程建设标准宣贯和检查。二是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三是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门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四是开展摸底调查,贯彻落实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指导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五是完善燃气、渣土收纳场监管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信息系统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六是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严厉打击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违法发包、肢解发包等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住建局牵头,县经发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十)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督促产废单位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鉴别鉴定,以焦化园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单位为重点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环境风险排查,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违法违规问题,确保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转移、利用、处置环境安全;二是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加强危险废物的动态监管。三是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四是加快区域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县应急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卫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五是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以及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十一)深入推进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整治。

  文化和旅游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加强假日旅游安全和文化市场安全监管,重点治理景区内游艇(船)、缆车、索道、区间车、越野运动车辆、娱乐休闲主题等机械设施设备、低空运动飞行器安全证照不齐全、旅游从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景区陡坡、泊岸等危险地段区域安全设备设施不完整等问题。二是开展旅行社、旅游包车专项检查治理,防范旅游交通事故发生。三是开展旅游景区、饭店、民宿、文博场馆、森林草原等涉旅场所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旅游行业安全水平。(县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文旅局牵头,黄帝陵管理局、县卫健局、县交运局、县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交警大队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强化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老旧住宅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等的隐患排查整治,强化运营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二是推进特种设备领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广“保险+服务”模式,提升电梯、气瓶责任保险覆盖率。三是强化特种设备技术支撑和公益保障属性,有效发挥检验机构在技术检查、事故调查、专业执法、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校园安全整治:健全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加强学校心理卫生和学生校园安全教育培训,加大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校车管理,提升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县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教科体局牵头,县交运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卫健局、县应急局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设施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落实长输管道全寿命周期保护企业主体责任,健全管道规划、施工、运行责任体系和电力设施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二是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重点治理施工企业防高坠、防触电工作措施及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等问题,强化“煤改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督促企业系统排查电网运行隐患,有效管控电网风险。全面排查农村电网改造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农村电网公共基础设施日常维修养护。(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经发局牵头,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商贸和成品油安全整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源头治理,突出成品油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开展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县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商务局牵头,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交运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城管局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民爆物品安全整治:健全涉爆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管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风险统计清单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强化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大落后生产工艺和装备淘汰,提升安防科技应用水平。(县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公安局牵头,县应急局、县交运局、县自然资源局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农林牧渔安全整治:厘清农林牧渔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安全防控体系,开展农机、渔业和农药销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森林草原火源管控,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县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经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应急局、县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县气象局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城市运行安全整治:加强城市道路桥梁、地下管网和燃气安全等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检测评估制度,完善城市道路桥梁“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完善设施设备标识和地下管网的升级改造,杜绝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县城市运行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城管局牵头,县经发局、县应急局、县交运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地质灾害安全整治:按照地质灾害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明确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清单和地质灾害防治属地管理,采用群专结合的方式,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突出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地质灾害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经发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县气象局、县交运局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医疗卫生安全整治:建立医疗卫生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开展医疗卫生领域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一院一清单”落实管控措施。(县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卫健局牵头,县医保局、县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县行政审批局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以上实施方案由县安委会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各相关牵头部门具体制定,其他有关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各镇办配合。

  三、实施步骤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县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按照“1+2+9+10”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全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动员部署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镇办,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和中省驻黄、县属企业要对标方案,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要求,全面组织实施。全县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和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营造浓厚氛围。各镇办、各相关成员单位要于7月30日前将工作方案和落实情况及工作台帐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各镇办,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全县正在开展的“五项攻坚”、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年”和集中执法等活动,深入查找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要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要求,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隐患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机制。要建立重点工作和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三个清单”,并进行动态更新,做到精准发力、闭环管理,推动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要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方式方法,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集中整治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努力使全县重点行业领域一些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系统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安全生产基础明显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本质安全水平切实提升,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要组织开展“回头看”,深挖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完善并落实。要归纳整理好的经验做法,并借鉴其他地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经验,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县推广。要全面总结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适合全县实际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镇办、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和各有关部门要分季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并统一填报《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计表》(附件21),于每年3月10日、6月10日、9月10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12月10日前报年度工作情况;2022年11月25日前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工作情况,并由县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梳理,形成工作报告,提请县安委会审定后,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安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陕西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镇办、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整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制定问题清单,明确工作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特别是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设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安委会各专委会主任任副组长,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有关行业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加强全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安委办(县应急管理局),并抽调有关人员集中办公,建立运行机制,健全季调度会议、联络员会议和定期会商、监督检查、挂牌督办、工作报告等工作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巡查,推动工作落实;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推进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镇办、各企业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统筹推动本辖区、本单位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明确年度整治目标,压实各环节工作责任,在完成好全县“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积极创新“自选动作”,切实增强专项整治行动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三)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合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特别是要针对新业态、新问题存在的安全监管盲区,建立监管工作分工落实机制;针对长期存在、反复产生的事故隐患和风险,建立重点风险联合管控和难点隐患联合治理机制,实现排查一批,治理一批,管控一批的目标。要组织主流媒体开展广泛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媒体作用,开辟专题专刊专栏,为专项行动营造浓厚氛围。要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体系,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不同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大力推行安全诚信制度、安全承诺公告制度、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推动保险机构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四)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解决区域性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和责任追究公开制度,定期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地方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及“互联网+执法”系统,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执法手册APP;培育发展一批有实力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五)严格监管执法。各镇办、各部门要把排查整改、执法处罚、督查督办贯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紧盯事故多发、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和粉尘涉爆、有限空间、外包作业、检维修作业以及吊装、有毒有害等易发多发事故的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和专项执法行动,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要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切实落实事故的调查处理责任,严肃查处道路运输事故简单化处理、事故调查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强化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执法检查于服务之中,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较大事故等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六)严格问效问责。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情况的督促督导,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月通报季讲评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各镇办、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并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地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推动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落实。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重大问题隐患久拖不治,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要严肃问责。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地区和企业,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安全制度建立、责任落实、现场管理等各个方面深入调查处理,查明事故性质和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18

  为深刻汲取XXX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会议精神,确保XX期间我司的安全稳定,按照XXX精神,我司迅速组织开展了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将行动实施情况向厅安委办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为扎实做好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确保工作开展有序、责任落实到位、措施执行到底,我司成立了以总经理、党委书记为组长,副总、总经理助理、党办主任为副组长,各公司、各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办。

      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的安排、部署,副组长负责行动的协调、督查工作,各公司、各部门领导负责本部门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我司通过成立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严肃了工作纪律,从制度上保证了工作落实到位,措施执行到底,有效杜绝了推诿、扯皮情况发生。

       二、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

      为做好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我司制定了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梳理自查、整改落实、督导检查、巩固提高四步走,要求各公司、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一是明确火灾隐患大排查项目及范围。排查内容、范围包括:

      1.各公司、各部门消防设施、器材和安全标识是否完好、有效、齐全;消防设施是否定期检测、检修、保养;是否进行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各公司、各部门室内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是否畅通、符合要求。

       3.各公司、各部门的电气线路铺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擅自接拉线路。

      4.各公司、各部门工程项目(含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宿舍、办公场所)是否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用电用火情况是否符合有关安全和消防技术规范。

      6.各公司、各部门的公务车辆、班车车辆的应急锤、逃生装置是否完好;驾驶员是否能正确使用车载消防设施、开启应急通道,对消防安全知识是否掌握,能否实际应用。

      二是要求各公司、各部门于9月15日前完成火灾隐患的排查工作,要划范围、明区域、逐条逐项,切实做好隐患排查工作。

      三是对于各公司、各部门排查出的问题,要求涉及部门要在现场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整改,对于现场无法整改的,要倒排工期、限期整改。随后工作小组于9月20日对各公司、各部门的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以确保隐患排查无疏漏,整改到位且彻底。

       三、全面开展排查,严格整改落实

      按照省厅的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范围要求,我司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要求各公司、各部门对消防安全制度建设、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室内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电气线路铺设,燃煤炉使用,施工项目工程,车辆等方面进行了火灾隐患自查。通过各公司、各部门的自查,排查出以下火灾安全隐患:

       对于以上隐患,已经全部整改完毕。

        四、总结工作经验,提升安管水平

      通过开展此次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有效保证了我司在XX期间的安全、平稳运行,为我司今冬防火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此次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我司排查火灾隐患5处,目前火灾隐患全部整改到位,为了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我司安全管理水平,工作小组对该5处火灾隐患进行了认真的研判、分析,发现我司目前现仍存在个别部门安全管理度不健全、个别人员防火安全意识淡薄、日常安全教育脱节,个别部门安全学习教育培训不到位情况。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司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在今后工作中,我司还需要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1.进一步抓好职工安全教育。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稳定发展理念,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紧密联系我司工作实际,采取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宣传与培训演练相结合等多种教育形式,学习培训结束后要有反馈,要保证安全教育培训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确保学习培训有力度、有成效。

      2.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一是要加强检查监督,重点加强“四个工作重点”(重点人员、重点物品、重点目标、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全面深入不间断地开展隐患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研究措施办法,整改落实到位,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是要严格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重点是统一思想,分析形势,排查隐患,布置任务。

      3.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一是要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要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行为。二是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应急管理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不断建立和健全事故及隐患处理机制、部门协调机制和通报制度等,形成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机制和制度。

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19

  为响应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指示精神,加大安全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安全发展示范县建设氛围,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全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重要内容,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突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我县转型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将监管督导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自我排查力度,及时消除隐患,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三、组织领导

  成立洪洞县商务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景北记(局 长)

  副组长:孙洪星(副局长)

  成 员:张玉林(定点办主任)

  荆安秀(市场股股长)

  贾仁锋(酒类稽查队队长)

  耿海红(饮食服务公司经理)

  冯永刚(恒源百货公司经理)

  四、专项整治方法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为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

  各公司、中心要通过召开会议、发布公告、宣传栏媒体宣传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隐患发现能力。

  第二阶段:各单位自查及整改阶段(6月)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对生产、流通环节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采取针对性整改,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三阶段:全面检查阶段(7-10月)

  在各单位自查自整的基础上,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各流通企业逐个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11月)

  对照专项整治目标,认真进行分析总结,从中查找问题,提练经验,提出意见,11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局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商贸企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头等位置。要切实加强领导,从“一把手”抓起,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集中精力抓好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活动期间无事故。

  2、严格落实责任,对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一查到底,坚决依法从严处理。

  3、各流通企业要以此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措施,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实行标本兼治;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20

  扎实深入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区安委会统一部署在全区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165次常务会议精神,全面布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市安委会6号、7号文件精神,区安委会制发了《开发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区各有关部门分别对相关行业和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9月6日,召开了区安委会扩大会议,会上传达了温-家-宝在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上的讲话及省、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了近阶段全区安全生产情况。区管委会副主任周立军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部门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要求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根据国家、省、市下发的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文件要求,我区迅速成立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部门均成立了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分别对各相关行业和领域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多层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8月20日以来,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5家,排查安全隐患53处,下达整改指令14份,停产整顿企业4家。

  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二)、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治理。结合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煤矿山企业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无合法勘查许可证或无合法资质从事勘探活动、有合法资质的勘探单位以勘探名义实际上从事采矿活动等违法行为。活动期间,共检查非煤矿山6家,责令整改隐患9条,下达隐患整改指令3份,停产整顿2家。(三)、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区交-警大队、交通局重点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加大对运输场所的安全秩序治理检查力度,对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严防超速超载、客货混装、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严格查禁携带危险品上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进一步做好雨天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保证了下雨天气的交通安全。

  (四)、建筑安全专项治理。为切实加强建筑市场安全管理,区安监局、规划局对全区建筑施工现场进行了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了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

  此外,我区人员密集场所、水上交通与渔业船舶、民爆器材、冶金、特种设备、消防安全、城市燃气、电力、港口、粉尘与高毒职业病危害严重作业场所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结合各自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检查,我们感到还存在下列问题:

  一是全民安全意识仍相对淡薄。“时时讲安全,处处提安全”的意识尚未广泛深入人心,安全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缺乏导致违章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甚至一些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和安全知识技能,既成为各类事故的肇事者,同时又是受害者。

  二是不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未落实到位。不少中小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仍停留在口头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没有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入安全生产工作,重效益、轻安全,重制度、轻管理,重形式、轻落实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三是一些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一些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应付思想,安排部署不够具体,排查整治不够深入,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

  针对上述问题,将采取如下措施加以管理:

  1、加强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全区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强化安全意识。

  2、区安委将结合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对新排查出的各类隐患,特别是较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按照“三定”(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限)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周全的防范措施。对整治难度大和危险程度高的隐患,要专题研究,重点解决。对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合力整改,确保每一个查出的事故隐患都能得到有效治理。

  3、要切实加强重要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和事故专报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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