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规章制度(共)
电工规章制度(共)
一、工作前的准备
1、工作前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材料等是否符合要求。
2、设备安装、检修施工前,必须学习与工作有关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多人工作时要明确施工人员和安全负责人,施工人员要明确分工,清楚安全注意事项。检查、整理工作现场。
二、正常操作
1、检修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挂牌”制度,严格按设备完好标准施工。
2、装配时,应先检查零部件与配有关的外形尺寸和精度等级,必须符合要求后方可装配。
3、检修完毕后,应清点工具,防止工具留在机器内。
4、登高作业时,应先检查所用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是否安全可靠;如不符合质量和使用要求,禁止使用,并拒绝登高作业。
三、安全注意事项
1、设备在运转中发生故障,必须停车处理,严禁运转中进行检修。检修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挂牌”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不准预约、捎口信、电话联络)。进入设备内部进行检修,必须设专人监护,还应断是加锁,进入内部的工作人员带好钥匙。检修完毕及清理现场完毕,要清点人员和工器具,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试车。
2、使用扳手时,扳手与螺母应接触紧密,接触部分不得粘有油脂。扳手不得加有套筒使用,也不可连接连接使用。使用手锤、扁铲、锉刀、刮刀等工具时,应严格遵守各工具操作要领,以免发生事故。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3、清洗机件,应用无铅汽油,清洗地点严禁烟火。废油、破布、绵纱应集中存放在有盖的桶内,不得随意乱扔。
4、高空作业时,严格按照高空作业安全规程的要求进行作业。
电工规章制度(共)
一、上班时,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不准穿拖鞋、凉鞋、短裤等进行操作。
二、电工必须经考试合格,持有“电工特殊工种安全操作证”方可进行操作。新进工人不准独立操作,二年内必须在师傅带领下进行工作,二年后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三、电工必须遵照“上海地区低压拥护电气装置规程”要求安装要做到装的安全,拆的彻底干净,检查及时认真,确保用电安全。
四、一般情况下不准带电作业,必须要做带电作业时,应事先做好防范措施外,同时现场要有电工监护,雷雨天严禁带电作业。
五、电工机修时,一律使用36V以下的行灯,在金属筒体内,锅炉内或潮湿地方只能使用12V以下行灯。
六、电工应学会人工呼吸和急救方法,还要懂得灭火方法,一旦发现触电,应立即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或切断电源,立即就地进行人工呼吸。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应使用不导电灭火器材救火。
七、严禁使用接地极、自来水管及各种易燃管道单独作中心线用,凡几台电动机设备的接地,不准用“头攻头”或串联接法接在接地极上,接地线均为黄绿双色线为接地线,不准用其他色线接地。
八、修理后的电机或电器设备(包括新装设备)在通电前必须经过认真检查,测量绝缘电阻和金属外壳接地是否良好,不合格不准投入使用。
九、合理选择熔断丝容量,不准过大,安装较大容量电器设备时,必须认真计算导电容量,防止额载而引起电器设备事故。
十、临时线必须到安全部门办理申请手续,电工无权受理接装,临时线到期后立即拆除,并把拆除回单送安全部门。
十一、电器设备检修时需要停电,一律按操作规程进行,必须挂上“警告牌”“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等字样,在同一线路有二人以上工作,必须要有专人看管,待人到齐后方可送电。
十二、电工在工作前四小时严禁饮酒,精神不振者严禁做带电作业及登高作业。
十三、登高作业时,应戴好安全帽、安全带、扶梯应有防滑措施,低压架空带电工作时,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并不得穿越未采取绝缘措施的导线之间,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十四、强光灯(一般指小太阳一类)严禁使用,确实工作需要,必须固定在3米以上的稳固建筑或不导电的物体上,要有可靠绝缘接地如工地上要经常移动的强光灯,灯架底脚要稳固,玻璃管表面要装铅丝防护罩壳,并要良好的接地装置。
电工规章制度(共)
一、电工对所在岗位的安全负责任。
二、严格执行电工操作规程。
三、自觉遵守电工岗位责任制。
四、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及停送电操作规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按照停电、验电、对地放电、挂接地线、停电装置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告牌等步骤进行操作,确保施工安全。
五、必须熟悉业务范围内的高低压供电系统。做到"熟知本岗、牢记系统"。
六、加强以业务范围内的高低压供电系统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队,努力将事故处理于萌芽状态。
七、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机电事故,将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八、对供电系统的合理性提出合理化建议。
九、认真搞好机电质量标准化工作。
十、积极参加事故分析追查及安全活动,从中吸取经验教训。